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67 题号:2066270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隋唐时期,法律制度有着重大进展。隋文帝令苏威等人制定了具有继往开来性质的《开皇律》十二篇五百条。到了唐代,唐高祖令裴寂、萧瑀等人在《开皇律》基础上制定了《武德律》,并编制了令、格、式,与律配套,开创了唐律的四种形式。唐太宗时,房玄龄、长孙无忌主持对《武德律》进行长达十年时间的全面修订,形成《贞观律》。“凡削繁去蠹,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旧唐书·刑法志》)唐高宗时,又由长孙无忌、李勒、于志宁等人编纂《永徽律》,同时还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统一注解,附在律文之后颁行天下,具有同等效力。后世将《永徽律》与注疏的合编本称为《唐律疏议》,看作唐律的代表。另外,唐玄宗在开元年间还主持编纂了《唐六典》,被后人登为中国最早的“行政法典”,开了律典分野的先河。

唐律继承了汉晋以礼入律的传统,明确规定“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唐律疏议卷一》),标志着礼制法律化已经达到了很高的程度。唐律的法律形式也已经相当完备,律、令、格、式各有其用。在法律的实施上,唐代统治者强调慎狱恤刑,特别是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有效防止了滥用刑罚。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第二版)

材料二   宋代宗族共同体一经构造成普遍性的社会组织,便发挥了强大的社会文化功能。……在隋唐以来等级制度受到各种力量冲击的情势下,宗族共同体……在宗族内部构造一个微型金字塔,于等级中求稳定。……宗族最高首领为族长,族长是族人共同行为规范——宗规、族约的主持者和监督者,是全族的统率。族内发生纠纷时,由族长主持召集族中“宗贤”加以解决,不服统率者,族长有权依照宗规、族约加以制裁。《宋史·陆九韶传》记载道:“九韶以训诫之辞为韵语。晨兴,家长率众谒先祠毕,击鼓诵其辞,使列听之。子弟有过,家长会众子弟责而训之;不改,则挞之;终不改,度不可容,则言之官府,屏之远方焉。”欧阳修在《胥氏夫人墓志铭》中也描述了族长庄严肃穆、令人望而生畏的形象:“每端坐堂上,四顾终日如无人,虽其婴儿女子,无一敢妄举足发声。”

摘编自冯天瑜、何晓明、周积明主编《中华文化史》下册

(1)根据材料一,概括隋唐法律制度发展趋向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宋代“宗族共同体”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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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纲常之礼是唐律最基本的内容。唐律规定了十恶之罪,并规定十恶“为常赦所不原”,就在于十恶的行为触犯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原则。魏征曾指出:“礼义以为纲纪,明刑以为助。”……“于礼以为出入”是道德高于法律的司法原则,并受到国家答四十”,但“殴祖父母者父母者,斩。”可见亲疏间亲疏有别,长幼有序,以卑犯尊者,根据亲等,需处以不同刑罚。……礼侧重于预防犯罪,即导民向善,“禁于将然之前”;法侧重于惩罚犯罪,即禁人为非,“禁于已然之后”。此外,以礼的规范弥补法律条文的不足,礼主刑辅,综合治理,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摘编自王田田《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材料二   英国是近代宪政的策源地,其宪法被西方学者誉为“近代宪法之母”,不过英国至今并无一部系统、完整的宪法,是不成文宪法的典型,其宪法的渊源包括三部分成文的宪法性法律、不成文的宪法性惯例以及涉及宪法制度的判例。英国宪法是历史长期发展的产物,无论其成文的宪法性法律,还是不成文的惯例和判决,都是经过相当长时期的积累,逐渐定型、完善的。新的宪法原则和精神的发展并不意味着彻底否定旧的宪法渊源,而是对旧的渊源的继承和充实,使其能够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摘编自《外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律所体现的礼法结合的表现,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唐律的历史价值。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用13世纪以来的史实说明英国宪法是“经过相当长时期的积累,逐渐定型、完善的”。
2022-03-22更新 | 66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2】法治社会逐步取代人治社会,是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又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方面。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冶民无常,唯以法治……明和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皮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法者,王之本也。”

——《韩非子心度》

材料二:朱元璋对其孙子朱允炆说:“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汝治平世,刑自当轻,所谓刑罚世轻世重也。”

材料三   罗马法对债权的规定和解释是一项重要内容。它制定了解决各类债务纠纷时适应的条款,而且特别明晰地规定了契约的各种形式,以及契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材料四   《民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总论》《学说汇纂》和《查士丁尼新赦》。其中,《法学总论》是关于人、物、继承、契约和诉讼等方面的法律。

材料五   罗莫洛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他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公元前450年,罗莫落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将他的家人告上了法庭,结果,法官却判定那些跟随罗莫洛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败诉。


(1)材料一,二法治思想的核心各是什么?
(2)材料三反映了罗马法的什么核心内容?为什么它会成为核心内容?
(3)根据公元前449年颁布的《十二铜表法》,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为什么材料五中,法官却判处那些跟随罗莫洛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败诉?
(4)当罗马法学家积极编纂法典时,中国人编纂了《秦律》,从法律体现的意志看,两者有什么异同?
2019-09-24更新 | 55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3】舜是天子,其父杀人。舜及其不同时代的法官该怎么办呢?
秦:舜                                廷尉                              
汉唐明清:舜                    刑部尚书                              
据此归纳中国古代法律与教化的特点。
2022-08-21更新 | 47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