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贫穷田舍汉,庵子极孤凄。两穷前生种,今世作夫妻。妇即客舂捣,夫即客扶犁。黄昏到家里,无米复无柴。男女空饿肚,状似一食斋(注:一食斋,指一天只能吃一顿饭)。里正追庸调,村头共相催(注:里正、村头皆为唐代地方小吏)。幞头巾子露,衫破肚皮开。体上无裈袴,足下复无鞋。丑妇来恶骂,啾唧搦头灰。里正被脚蹴,村头被拳搓。驱将见明府,打脊趁回来。租调无处出,还须里正陪(“陪”通“赔”)。门前见债主,入户见贫妻。舍漏儿啼哭,重重逢苦灾。如此硬穷汉,村村一两枚。
——摘编自(唐)王梵志《贫穷田舍汉》
(1)材料反映了唐代(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中社会问题的影响。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从经济制度角度,分析材料中的赋税制度难以实行的原因,并说明唐代对此进行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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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西晋覆灭后,晋元帝逃往江南,在江左重建了东晋王朝。长江天堑,是一个限制南北的天然屏障,使中原战火不能直接延烧到江南。这时江南虽然还是一个经济落后区域,但永嘉之乱的后果“洛京倾覆,中州士女避乱江左每十六七、幽、雾、青、并、兖五州及徐州之淮北流人相帅过江淮,帝并侨立郡县以司牧之”。这对江南经济的开发起了直接的促进作用。
——摘编自傅筑夫《中国经济史论》
材料二 由于土地兼并逐步发展,失去土地而逃亡的农民很多。农民逃亡,政府往往责成邻保代纳租庸调,结果迫使更多的农民逃亡,租庸调制的维持已经十分困难。……公元780年,唐朝推行两税法,两税法的主要原则是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就算当地人,上籍征税。同时不再按照丁、中以年龄分为黄、小、中、丁、老五类的原则征租庸调,而是按贫富等级征财产税及土地税。
——摘编自黄永年《唐史十二讲》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江南经济得以开发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指出两税法取代租庸调制的原因。与租庸调制相比,两税法在征收标准和纳税时间上有何新变化?
材料一 在公元后的前两个世纪之中,富有的罗马人为自己重新塑造出和平的形象,并将这一时期称作“罗马和平”。良好的管理、独特的法律让国家变得高效、安全和富有,罗马完善的道路系统等公共设施建设让它的臣民过上了更舒适的生活,贸易蓬勃发展起来。罗马与各行省通过道路连接起来……市场和货币遍及帝国的每一个角落,一些大城市吸引了很多人口涌入,热闹非凡,充满了盛大的场面和仪式。据估算,在公元1—2世纪,被并入罗马帝国的地区,其人均消费量通常会增加约50%。
——埃利亚斯《文明的进程》
材料二 1820年—1949年,发生了大约300次伤亡惨重的战事,其中包括南北战争、欧洲人的殖民征服、以及两次世界大战。不同规模的致命冲突造成的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约1.6%,也就是说,这一比例是依靠采集狩猎生存的石器时代人类暴力死亡率的1/10,且死亡人数并没有随着人口总数的增长而出现相同比例的增长,这就意味着,从19世纪初开始,人类变得不那么好战了。争吵不休的领袖们逐渐不再把杀戮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刘易斯·弗莱·理查德森《致命争吵的统计数据》
材料三 康熙末年以来摊丁入亩表(节录)。
省区 | 实行时间 | 实行形式 | 摊征科则 |
广东 | 康熙五十五年(1716)户部议准 | 各州县按地亩分摊,地多摊多 | 每地银一两摊丁银一钱六厘四毫有奇 |
四川 | 康熙末年 | 各州县分别均摊,不论地亩多少,摊派一致 | 每粮五升二合至四石六斗不等,摊一丁 |
直隶 | 雍正二年(1724) | 全省通筹计摊 | 每地银一两摊丁银二钱七厘有奇 |
山东 | 雍正四年(1726) | 全省通筹计摊 | 每地银一两摊丁银一钱一分五厘零 |
湖北 | 雍正七年(1729) | 全省通筹计摊 | 每地银一两摊丁银一钱二分九厘有奇 |
盛京 | 道光二十一年(1841) | 全区通筹计摊 | 缺载 |
山西 | 雍正九年(1731)开始试办,至光绪五年(1879)最后完成 | 各州县分别均摊 | 每粮一石摊丁银一分八厘不等,或每地银一两摊丁银一钱四分七厘不等 |
注:清代对田赋大体折银征收,称为地银。丁银即确定纳税丁额后摊入地亩的人头税。
——摘编自郭松义《论“摊丁入地”》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罗马让臣民过上更舒适生活”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19世纪的史实说明,为什么“领袖们逐渐不再把杀戮作为解决争端的方法”?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代摊丁入亩的特点,并说明其影响。
材料一 秦代实行户口与家中包括房屋家产等信息一并登记在册的基层管理制度。以下为秦简关于人口登记部分内容摘录:
某里士五(伍)甲·家室·妻·子·臣·妾·衣器·畜产
甲室·人
一宇二内,各有户,内室皆瓦盖,木大具门,桑十木。
妻曰某,亡,不会封。
子大女子某,未有夫。
子小男子某,高六尺五寸。
臣某·妾小女子某。
牡犬一。
——摘编自王聪延《从“大索”“貌阅”溯源唐初户籍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材料二 汉代推行算赋、口赋、田租、算缗等赋税形式。其中“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始于汉高祖,贾人及奴婢加倍;汉惠帝时期,对民间女子15—30岁不嫁的加收5倍。“口赋”是对未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始于汉武帝,从3岁起征,至元帝时改为7岁。“田租”也称田赋,是以土地物产为征收对象的赋税,高祖时规定十五税一,景帝时改为三十税一。“算缗”是财产税,征收的对象是商人、高利贷者、手工业者及车船所有者。
——摘编自敖汀《中国古代赋税制度与人口增长》
材料三 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萧)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为汉王,以何为丞相……汉王所以具知天下院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
——《史记·萧相国世家》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概括该家庭的主要状况。(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指出汉代赋税制度中体现的原则。
(3)有学者利用秦简来研究汉代的赋税制度,你认为是否可行?请结合以上材料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