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政治史(旧) > 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 > 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 > 改革开放以来民主与法制的建设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495 题号:2860976
历史事件、历史现象、历史发展阶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概述、标识、解释。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雅典贵族统治的改变是从梭伦之时开始的。梭伦以整个城邦公社的利益为重,主张不偏不倚的立场。他既痛恨贵族的顽劣,也不愿引发平民的暴动,主张以改革的方式解决平民备受压迫的各类问题。
—— 《两方文明简史》
(1)根据材料一指出梭伦改革的指导思想。结合所学知识,从民主政治的角度说明梭伦“改变了雅典的贵族统治”。
材料二       王安石的最大弊病,还在仅看重死的法制,而忽视了活的人事。依照当时情况,非先澄清吏治,不足以宽养民力。非宽养民力,不足以厚培国本。非厚培国本,不足以遽希武功。……在国内新政措施全无头绪的当日,却同时引起边衅,对外便觊开疆用武。因此更是加意聚敛,而忽略了为国家的百年长计。
——钱穆《国史大纲》
(2)根据材料二,概括钱穆先生从哪些角度指出了王安石变法存在的不足?
材料三       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的夹缝中,中国民族资本主义艰难、曲折地发展,但在近代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仍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见下图)。
——人民版历史教材

(3)根据材料三,从现代化的视角论证民族资本主义的历史作用。(要求:条理清晰,史论结合)
材料四       从20世纪初到今天,现代中国产生了三代新人。
第一代新人,叫做新青年,大体出生于1911年到1949年之间……
第二代新人,是社会主义新人,他们大体出生于1949年到1979年之间……
第三代新人,叫新人类,出生、成长于1979年左右到现在……
——摘自海克《现代中国的三代新人:从“新青年”到“新人类”》
(4)结合所学知识,简要分析材料四划分“三代新人”的主要依据。请在“三代新人”中任选一代,判断他们在青春时期的价值取向,并结合史实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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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1】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社会主义社会……始终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存在着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进行颠覆和侵略的威胁。这些矛盾,只能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实践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1975年)

材料二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的,到2004年为止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改。其中“序言”中关于阶级斗争的规定:“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请回答:

(l)依据材料一,指出1975年宪法是如何看待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分析产生这种看法的背景。

(2)1982年宪法及其修正案是如何看待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2017-12-25更新 | 27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2】201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民主和法制是人类几千年文明积淀的精华。自古至今,民主和法制都起着保障社会稳定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公元前6~公元前5世纪,雅典的主要政治制度是公民大会,这个公民大会通常由5 000到6 000成员组成,所有成年男性公民都可以参加(妇女、奴隶和外侨除外)。公民大会只要得到简单的多数票,就几乎可以不受任何法律限制,决定任何内部问题。……
——《什么是民主》
(1)民主是文明的象征,根据所学知识回答雅典民主制度形成的政治条件是什么?根据材料指出雅典的公民大会有何特点?
(2)雅典民主的实质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雅典的民主政治对人类文明发展有何意义?
材料二       十二铜表法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起初,十二铜表法以及其他的法律规范仅仅适用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外邦人受不到法律保护,故称市民法。……随着罗马对外扩张以及国际交往和商业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万民法。万民法实际上是罗马统治范围内的国际法。
——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古代史编》
(3)据材料简要分析罗马法适用范围发生变化的原因。罗马法对后世有何重大影响?你认为罗马法和我国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依法治国的“法”有何本质的区别?
2016-11-27更新 | 130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国语·周语》记载,周襄王时已产生了“父子不得相互告诉”的思想。汉宣帝曾颁布:“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大父母匿子,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学界认为这是关于亲亲相隐制度最早、最明确的规定。

唐律《名例律》规定:“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即泄露其事及鞑语消息,亦不坐。”同时唐律还规定:“若犯谋逆以上者,不用此律……谋反,大逆及谋叛以上,皆为不臣,故子孙虽告亦无罪,缘坐同首法”,认为因为“不臣”可以不用容隐制度。到近代,在清末至民国初期的历次法律变革中,亲属容隐制度仍得以继承。

——摘编自王新霞、柳萍等《论中国古代司法文化特征——以“亲亲相隐原则”为例》

材料二 2012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8条明确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该规定赋予了亲属证人不被强制出庭作证的特权,体现了亲属拒证权的理念。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为了避免自己及其亲属受到追诉,不愿意作证,这是人的本性使然,法律不应当强制打压。从更深层次来看,亲属拒证权制度维系了家庭成员之间的血脉亲情,在宏观上于社会的安定团结有益。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对被告亲属所作证言持有怀疑态度,其被认可和采纳的机会很小。

——摘编自李旭霞《论我国刑事诉讼亲属拒证权制度之构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容隐制度发展的特征及形成的主要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现代“亲属拒证权”与中国古代容隐制度的不同,并结合材料二分析我国构建亲属拒证权制度的社会价值。
2017-06-04更新 | 315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