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从公元前1世纪建立,到公元4世纪末分裂,罗马帝国地跨欧、亚、非三大洲,设置行省管理意大利半岛之外的地区。罗马民族在政治上处于主导地位,意大利以外的人(希腊人除外)被称为“蛮族”。什么是罗马民族呢,那就是罗马人和意大利人,他们在语言、经济和文化上关系密切,也是共同打下帝国天下的核心力量。据一种比较适中的估计,整个帝国人口约5400万,意大利约有人口600万。行省拥有不同程度的自治权。不断成熟的罗马法通行于帝国全境,但整个帝国的罗马化程度很浅,罗马人使用的拉丁语,在帝国东部只在政府机关和城市中通行,广大农村则仍是各自语言的世界。
——摘编自刘家和、王敦书《世界史》(古代史编上卷)
材料二 汉武帝强化中央集权,至东汉末,全国百余郡,实施统一制度、法令。通过察举制度的实施,构建起研习儒经、崇尚教化、执行统一政策的士大夫官僚队伍。汉朝盛时“编户齐民”有5900多万人,儒家倡导的忠义孝悌等伦理,成为民众日常行为的规范。汉朝境内的百姓,不复以“燕人”“齐人”“秦人”相区别,而是“某郡某县”人,他们虽方言有异,却使用着统一的不因语言差异而改变的文字。经历两汉四个多世纪的统治,统一的观念深入人心,“书同文、车同轨、人同伦”,在先秦以来华夏融合的基础上,汉朝境内的人们逐渐被称为“汉人”。
——据《汉书》《后汉书》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帝国与汉朝在国家治理上的异同。(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汉朝国家治理对中国历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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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的发展反映社会的发展状况。
(1)依据材料,概括汉武帝改革币制的措施。
(2)依据材料和所学说明其时代背景和影响。
材料一 秦汉确定了中国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而地方行政体制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君主统御地方、强化全国统治的有力手段,为以后历代王朝所承袭。
——刘晓满《近百年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研究综述》
材料二 元朝行省制中央集权是秦汉以来地方行政制度中央集权模式的较高级演化形态……元朝行省制所体现的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主轴结合,明显优于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单纯的地方分权。
——李治安《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
材料三 从秦到清,地方行政制度的形态有过纷纭繁复的变化……这种因时而异的变化只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一集权的功能罢了。因此尽管从表面上看,历代行政区域……废置纷繁,分合靡定,但无非皆就前代之制度沿革损益,而无根本性质的变动。
——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材料四 在史学里,制度本属一项专门学问。……任何一制度之创立,必然有其外在的需要,必然有其内在的用意,则是断无可疑的。纵然事过境迁,后代人都不了解了,即其在当时也不能尽人了解得,但到底这不是一秘密。在当时,乃至在不远的后代,仍然有人知道该项制度之外在需要与内在用意,有记载在历史上,这是我们讨论该项制度所必须注意的材料。否则时代已变,制度已不存在,单凭异代人主观的意见和悬空的推论,决不能恰切符合该项制度在当时实际的需要和真确的用意。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请回答下列问题:
(1)依据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指出秦朝和西汉初期的地方行政制度?
(2)依据材料二,说明元朝行省制与秦朝地方行政制度之间的关系及行省制“优”在何处?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元朝行省制的积极影响
(3)依据材料三,如何理解从秦朝到清朝地方行政制度“无根本性质的变动”?综合上述材料,简述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演变的主要趋势?
(4)依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如何理解材料四中“任何一个制度之创立,必然有其外在的需要,必然有其内在的用意”?
材料一 中国学者撰写的各种通史,大体都是以“单线”的方式书写,即一根主线(政治与事件)和若干支流(社会经济、对外关系……),历史主线与各种支流在书中所占的比重大体固定。但在这套书中,我们则看到当下国际历史学界风起云涌的环境气候、社会生活、物质文化、宗教信仰等各种角度,越来越多进入了历史,是趋近于“复线”形式的中国史。
——摘编自葛兆光《世界性的帝国·唐朝》之“推荐序”
材料二 中国人对与各个邻近民族发展起来的这种迥然不同的关系作出了实事求是的反应:他们有时单纯地试图征服;有时则成立保护国,册封其首领和派中国顾问;有时试图通过以“公主”(通常是皇室不显要的姻亲)和亲,……来确保友好关系。
——(英)崔瑞德编《剑桥中国隋唐史》
(1)按照材料一所述“单线”角度,根据所学知识,概述撰写汉武帝时期历史需突出的重要史实。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太宗处理民族关系的措施。结合材料一、二概括汉唐民族政策的共同特点。
材料一 美国1787年宪法原文除序言外,共7条组成。第1条规定立法权,比其他各条均为详尽,占全宪的一半;第2条规定行政权;第3条规定司法权。立法、行政、司法三条,占全宪的80%,第4条规定各州相互关系和义务;第5条规定宪法修正案提出和通过的程序;第6条主要规定联邦宪法和按照宪法制定的法律为美国最高法律;第7条规定本宪法经9个州制宪会议批准后生效。
——摘编自李昌道《美国宪法200周年——美国法制见闻之四》
材料二 表:美国第十三、十四、十五宪法修正案
内容 | 日期 | 生效日期 | |
第十三修正案 | 废除奴隶制和强迫劳投(英语:involuntaryservitude),除非是作为犯罪的惩罚 | 1865年1月31日 | 1865年12月6日 |
第十四修正案 | 定义公民权利,包含特权或豁免权条款、正当程序条款、平等保护条款,并处理美国内战后的问题 | 1866年6月13日 | 1868年7月9日 |
第十五修正案 | 选举权不能由于种族、肤色或曾服务劳役受剥夺(此时尚不包括性别——只容许男性) | 1869年2月26日 | 1870年2月3日 |
——摘编自[美]埃里克·方纳《第二次建国:内战与重建如何重铸了美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1787年宪法的特点,并分析其形成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上述美国宪法修正案。
材料一 据《唐律疏议》卷一“十恶”条,一曰谋反(谓谋危社稷);二曰谋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阁);三曰谋叛(谓谋背国从伪)……“诸谋反及大逆者皆斩”。
——张晋落《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
材料二 大陆法系起源于古罗马法,罗马法一直表现出成文法典的传统特色。同时,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资产阶级要求创立一个全新的法律秩序,通过编纂大量新法典,来废除旧的不适合资产阶级统治需要的法规。英美法系其实是在日耳曼法的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普通法是在中央司法机关王室法院巡回法官的司法活动中通过判决产生的。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作为“母法国”的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革命后的法律在法律形式上完全保留了旧的、表现为判例的普通法和衡平法,这种判例法又随大英帝国的殖民侵略扩散开来,影响英美法系各国。
——摘编自饶艾《罗马法与日耳曼法-西方两大法系特点之比较研究》
(1)概括材料一的主要内容,并指出中国封建时代法律的本质特征。(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向近代发展过程中呈现的特点,并分析其成因。
材料一古希腊是法治思想的发源地,亚里士多德作为古希腊政治思想的集大成者和后世法治理论奠基人,其法治思想是现代法治理论的起源,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他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他认为法律是正义的体现,法律是“没有感情的智慧”,不偏袒任何一方,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而这样一个衡量是非曲直的中道的权衡恰恰就是法律,遵从法便是遵从正义。所以,衡量法徫的良恶与否,其标准为是否合乎正义。亚里士多德认为个人美德是城邦法治的基础,对于社会正义的实现十分重要。法治应不会有悴于德性,因为它们有共同的目的,即都是为了公民和城邦的幸福。
——摘编自亢茜《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及其借鉴意义》
材料二12世纪罗马法盛行于意大利,15世纪之后逐渐转移到法国,从此法国法学开始日趋縈荣。17-18世纪一些启蒙思想家如伏尔泰、卢梭、孟德斯鸠等,高举“民主、自由、平等”之大旗,以自然法理论为武器,同中世纪以来占据筑治地位之神学政治论相抗衡。路易十四在位期间,曾统一法国五大部分的法律并将他们法典化。路易十五在位期间,法国制定了赠与法、遗嘱法、继承法并多次修改,初步实现了民法领域最为纷乱部分的初步统一。在大革命爆发前30年不断出现的各种改革规划中就已经出现“法应普遍一致,在各地都一样,对所有的人都一样”的要求。1800年,拿破仑正式下令编纂《法国民法典》。1804年,法典正式颁布,成为举世公认的第一部资本主义民法典。
——摘编自岳纯之《继承与创新:法国民法典解析》
(1)根据材料一,概括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观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法国民法典》颁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