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重视农战以富国强兵的必要性 | B.建立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趋势 |
C.秦灭六国并完成统一的必然性 | D.法家在国家治理方面的优势 |
材料一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井田制逐渐体现出衰败的趋势,至春秋时期,井田制度已无法激励生产积极性,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民不肯尽力于公田”,“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分地则速,无所匿迟也”的局面时有发生。至战国时代各国纷纷变革,意在废弃井田制度。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商鞅变法实行“为田开阡陌封疆”,“除井田,民得买卖”。从而彻底废除了古老的“田里不鬻”政策。
——《中国古代土地所有制演进的逻辑及其当代启示》
材料二 商鞅变法后的秦国社会对婚姻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只有得到官府证许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如此强调官婚,便使婚姻更加规范化、严肃化,因而增加了离异的困难性,有利于个体小家庭的巩固。在婚姻生活中,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以夫妻关系为核心的婚姻家庭关系,明确了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奸乱行为加以严惩。秦社会对婚姻问题的法律规范稳定了婚姻家庭关系,维护了国家与社会的秩序,使建立在小家庭基础上的秦成就了灭六国、一统天下的伟业,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摘编自刘举《商鞅变法后秦社会对婚姻问题的法律规范》
(1)根据材料一及结合所学,回答商鞅在制度和政策两个层面对中国古代农业发展的贡献,分析战国时期土地制度发生变化的根本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商鞅关于婚姻问题的法律规范对秦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A.国家统一的趋势不断加强 |
B.宗法礼乐制已经瓦解 |
C.贵族政治正在逐渐被取代 |
D.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基本确立 |
A.国家走向统一 |
B.贵族政治走向瓦解 |
C.权力趋向集中 |
D.封建制度逐渐形成 |
A.有利于秦国推行残酷的连坐法 | B.加快了小农经济在秦国确立的进程 |
C.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 | D.大大增强了秦军的战斗力 |
A.郡县制度的广泛确立 |
B.中央集权有了较大发展 |
C.礼乐制度的重建 |
D.社会矛盾逐渐缓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