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史学观点随时代发展 | B.历史很难被准确认知 |
C.亲历者的记录更客观 | D.历史史实有不确定性 |
A.变法运动在列国风靡 | B.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 |
C.士人阶层的强势崛起 | D.世族世官制度的消亡 |
材料 商鞅作为战国时期的改革家,主张实行严刑峻法,促使秦国富强。在宋代,商鞅受到士人的不断议论。北宋思想家张耒认为从短期来看,商鞅变法促使秦兵强民壮;但从长期来看, 却导致下情难以上达,遂招致“民心日离而君孤立于上”。苏轼在《商君功罪》中指责商鞅论功行赏的措施使百姓皆追逐军功及爵禄,使秦人只“见刑而不见德,知利而不知义”。除此之外,苏轼认为商鞅变法阻碍了思想文化的发展,以严刑峻法代替了周公、孔子的平易近民与忠恕之道。 宋代君王认为儒家思想利于士大夫道德意识的培养。 ……宋代统治者提倡以儒治国,反对商鞅的“重刑轻赏”的法治观念。
——摘编自李香玉《变法视野下宋代商鞅评价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宋代士人对商鞅变法的看法。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商鞅变法在宋代受到批评的原因。
A.否定官员善行 | B.强化社会控制 | C.首倡官员尽忠 | D.轻视民众价值 |
材料 为了“定民之居,成民之业”,管仲分全国为二十一乡,其中工商六乡,士十五乡。工商专心本业,免服兵役。士乡即农乡,平时农夫耕田,战时当兵。士乡规定:“五家为轨,轨为之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焉,以为军令。”每家出兵一人,“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轨长帅之。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里有司帅之。四里为连,故二百人为卒,连长帅之。十连为乡,故二千人为旅,乡良人帅之。五乡一帅,故万人为一军,五乡之帅帅之”。这是兵农合一的劳动力编制,对于加强齐的国力当然起不小的作用。管仲相桓公,制定了“尊王攘夷”的策略,对于团结友邦、打击敌对势力,提高本国在列国中的地位,收到显著的效果。据统计,齐桓公在位的四十余年间,齐会盟诸侯二十六次,用兵二十八次。这都有管仲的功劳。
——白寿彝《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管仲在齐国采取的改革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管仲改革的历史影响。
材料 在氏族组织时代,以宗法制为内核的祭祀礼仪系统十分讲求身份层级的划分。这种礼俗间的分野、互斥,实则是贵族祭祀系统中的“位”(意为丛木标识的社祀)现菆象。庶民被拒于“位”外的同时,也造成了权力中枢同民间社会在意识管控结构上的隔菆阂、断裂。面对战国时代激荡的社会变局,商鞅吸纳秦地尚武的族群基因,他垫平贵、庶之分,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爵制下的秦国社会走入了臣民身份重新界定,阶层重新划分,国家专制权力得以成功介入基层社会,传统五等爵制维系下的贵族秩序变成了军功爵制下的新的信仰秩序。秦地的民间信仰也发生了由室家内祭向乡土外祀的转变,由宗族情感寄依转向了地域情感寄依,最终促成了郡县制帝国的形成。
——摘编自熊永《“菆位”于里社:战国秦地的民间信仰秩序统合》
(1)据材料,概括商鞅改革秦国爵制的措施,并说明爵制改革取得成功的社会基础。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商鞅爵制改革的积极作用。
材料一 (董仲舒)“(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为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
——班固《汉书·食货志》
材料二 纯粹法家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他们所采取的是国家本位,而不必是王家本位。他们抑制私门是想把分散的力量集中为一体以谋全国的富强,人民虽然受着严刑的压迫以为国家服役,但不必一定为一人一姓服役,因而人民的利益也并未全被抹杀,人民的大部分确实是从旧时代的奴隶地位解放了。商君正是这种法家的成功的代表。
——郭沫若《十批判书·前期法家的批判》
(1)据材料一,指出商鞅变法的相关措施,并说明董仲舒的基本态度及意图。
(2)据材料二,简析商鞅的历史贡献。综合材料,指出影响历史评价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