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史料 | 出处 |
李守素者,赵州人,世代为山东名族。……守素尤工谱学,自晋、宋已降,四海士流,及诸勋贵华戎阀阅,莫不祥究,当时号为“行谱”。 | 卷七十二《李守素传》 |
敬淳尤明谱学,尽能究其根源枝派,近代以来,无及之者。撰著《姓略记》十卷行于时,又撰《衣冠本系》,未成而死。 | 卷一八九下《路敬淳传》 |
初,贞观中,太宗命学者撰《氏族志》百卷,以甄别士庶。至是向百年,而诸姓至有兴替,冲乃上表,请改修氏族。中宗命冲等八人,依据《氏族志》,重加修撰。 | 卷一八九下《柳冲传》 |
(2)历史总是在传承中不断创新发展的。结合材料中的史料说明上述观点。
王嗣宗是宋太祖开宝八年(975年)的状元。当时的殿试有以才思敏捷、先交卷者为状元的做法。有学者依据文献记载考证“王嗣宗手搏得状元”的史事。
材料一 司马光所著的笔记《涑水记闻》载,王嗣宗和赵昌言在殿试中同时交卷,于是“太祖乃命两人手搏,约胜者与之。昌言发秃,嗣宗殴其幞头坠地,趋前谢曰:臣胜之。上大笑,即以嗣宗为状元,昌言次之”。《宋史·王嗣宗传》载:“开宝八年,中进士甲科……嗣宗就试讲武殿,搏昌言帽,擢首科。”
材料二 《宋史·赵昌言传》载:“昌言少有大志,赵逢、高锡、寇准皆称许之。[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举进士。”依据档案编辑的《宋会要》记载:“太平兴国三年十一月,以新及弟(第)进士胡旦、田锡、赵昌言、李并为将作监丞。”
材料三 宋朝王明清所著笔记《玉照新志》载:“开宝八年廷考,王嗣宗与陈识齐纳赋卷(同时交卷),艺祖(宋太祖)命二人角力以争之,而嗣宗胜焉。”
(1)结合材料,举例说明学者在考证“王嗣宗手搏得状元”时使用了哪些类型的文献史料。(2)该学者对“王嗣宗手搏得状元”稍作推敲,认为疑窦颇多。依据材料和所学,指出“王嗣宗手搏得状元”的疑点。
A.特权阶层的根基被铲除 | B.社会等级观念消失 |
C.官员整体素质大幅提升 | D.重农抑商政策松动 |
A.相较汉唐北宋经济严重衰退 | B.宋代相关史料可信度不高 |
C.宋代重男轻女观念尤为严重 | D.史料运用需多方互证核实 |
A.婚姻家庭看重物质财富 | B.门阀士族影响完全消失 |
C.人们完全摒弃抑商思想 | D.商品经济影响择偶观念 |
A.市民阶层的娱乐需求 | B.世俗文化成为思想主流 |
C.崇文抑武之风的盛行 | D.平民政治趋势不断加强 |
A.由此可以看出,妇女改嫁在宋代是极其普遍的 |
B.这个现象是个案,只存在于统治阶层的妇女中 |
C.宋代妇女可能有较高地位且妇女再嫁为社会认可 |
D.这段史料是假的,因为宋代理学已产生,妇女改嫁举步维艰 |
材料 刘克庄(1187—1269),南宋著名诗人,莆田人。宋宝庆元年(1125年),刘克庄任建阳县令。建阳县坊里有义仓,贮米4000石,以备平抑米价及灾年赈灾之用。但由于历任县令贪污舞弊,这个庞大的义仓藏粮无几。刘克庄一上任,即检查义仓,发现存米不到800石,十分感慨。他决心重立义仓,想方设法募款,购米3000余石,使义仓恢复到原有规模。同时,为警戒后来者,特在仓门书下一联句:“聊为吾民留饭碗,岂无来者续心灯。”刘克庄这一举措深得其师真德秀(浦城人,官至参知政事)的赞赏,专为此作《建阳复账粜仓记》,文中称:这体现了刘克庄的“父母之心,仁人之言”。
——摘编自《刘克庄:“聊为吾民留饭碗”》
(1)根据材料,概括刘克庄对建阳县义仓所作出的贡献。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从刘克庄身上体现的精神价值。
A.蹴鞠运动推动军事力量的增强 | B.美术作品是社会历史现实的反映 |
C.宋朝是蹴鞠运动的最鼎盛时期 | D.美术作品均不能做历史史料使用 |
材料一 秦汉实行独相制,开创了宰相任免制。发展到东汉时期,宰相权力逐渐向尚书台转移,尚书令成为事实上的最高行政长官。而隋唐开创三省六部制,变独相制为集体宰相制,变乾纲独断为集体议政,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唐朝前期,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和左、右仆射在设于门下省(后移至中书省)的政事堂讨论国政,集体做出重大决策。最初仅限于三省长官有资格参加政事堂会议,后来由皇帝指定参加政事堂会议行使宰相职权的官员也可参加政事堂会议,他们以本职加上“参预朝政”“参议得失”“参知政事”等名义,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唐高宗以后,则多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周中书门下三品”头衔参加政事堂集体议政,行使宰相职责,集体宰相制由此逐渐形成。这就使参政议政的人员范围明显扩大,收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杨峰飞《论三省六部制对当今大部制改革的借鉴价值与现实启示》
材料二 北宋税收发展变化情况简表
时间 | 赋税总额 | 农业税 | 商业税 |
宋太宗至道三年 (公元997年) | 约3559万贯 | 2321万贯 | 1238万贯 |
宋真宗天禧五年 (公元1021年) | 约5698万贯 | 2762万贯 | 2936万贯 |
宋神宗熙宁十年 (公元1077年) | 约7070万贯 | 2162万贯 | 4911万贯 |
——整理自贾大泉《宋代赋税结构初探》
材料三 宋代在高度发达的农业经济基础上,已经生长出诸多工商业文明因子。随着商业发展,宋代商人的地位上升,朝廷允许商贾中的“奇才异行”者应举。商人凭借强大的经济势力交游权贵、为婚姻铺路,“不顾门户,直求资财”成为较普遍的社会现象。宋代时常发生榜下择婿,富商及高官争相择新科进士为婿,新科进士也愿意成为商人女婿。
——摘编自张其凡主编《中国大通史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秦汉至隋唐宰相制度演变的趋势,并说明唐朝政事堂集体决策的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北宋税收的主要变化。
(3)根据材料三,概述宋代社会观念变动的表现并分析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