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自公元前8世纪,希腊开始进入城邦时代。城邦的诞生不仅为法律开辟了广阔的用武之地,而且也为人们的思想观念提供了一个自由的空间。希腊人崇尚法律观念、维护 法律权威的观念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观念就诞生在这个自由的精神世界之中。
——《浅谈从古希腊到现代西方法治理念的转变》
材料二 第五表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第七表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荫不至影响邻地;如树木因 风吹倾斜于邻地,邻地所有人亦可诉诸处理;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
第九表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十二铜表法》
材料三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议会成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议会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的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
——《权利法案》
材料四 我们革命的目的,是为众生谋幸福,因不愿少数满洲人专制,故要民族革命; 不愿君主一人专制,故要政治革命;不愿少数富人专制,故要社会革命。这三样有一样做不到,也不是我们的本意。达到了这三样目的之后,我们中国将成为至为完美的国家。
——孙中山在《民报》创刊周年纪念会上的演说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希腊人的治国理念。指出在这一治国理念下古希腊建立的政治体制。
(2)根据材料二,概括罗马法的基本特点。
(3)依据材料三,指出英国议会通过《权利法案》取得的主要权力。并回答这一做法对英国政体带来的影响。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孙中山当时要建立的“至为完美的国家”的政体形 式。试分析在当时的中国,不能建立起“至为完美的国家”的原因。
材料 1908年发布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是光绪新政的重要议案之一,凡九章,一百一十二条,其中第一章的自治范围一节下,罗列了作为自治行为交给民间办理的各种事业:
一、学务:中小学堂、蒙养院、教育会、劝学所、宣讲所、图书馆、阅报社等;
二、卫生:清洁道路、显除污移、施医药局、医院、医学堂、公园、戒烟会等;
三、道路工程:改正道路、修塔道路,建筑桥梁、政遇沟梁、建筑公用房屋、路灯等;
四、农工商务:改良种植牧蓄及渔业、工艺厂、工业学堂、劝工厂、改良工艺、整理商业、开设市场、防护青苗、筹办水利、整理回地等;
五、善举:教贫事业、恤婪、保节、育婴、施衣、放粥、义仓积谷、贫民工艺、救生会、救火会、救荒、义棺又家、保存古进等;
六、公共营业:电车、电灯、自来水等。
一一沟口雄三《中国的历史脉动》
(1)根据材料,概括此章程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此议案得以出台的历史背景。
(2)有学者认为:“辛亥革命是以各省独立的形态实现的。”根据材料结合晚清相关史实评论上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