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到战国初年,原有的宗法统治秩序已经瓦解,社会结构处于大变动之中,各国都面临着政治、经济制度的重建。……随着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土地私有权逐步得到认可……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实力越来越强,他们要求政治权利,主张废除奴隶主贵族的特权。秦孝公即位后,下令求贤:“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与之分土”。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选修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二 从19世纪下半叶起,发展资本主义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潮流。甲午战后,西方列强掀起了一场瓜分中国的狂潮。……世纪末,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得到了初步发展。中国资产阶级作为新的政治力量开始登上政治舞台,成为资产阶级维新变法运动的阶级基础。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选修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问题:
(1)材料一、二中两次变法在背景上的相似处有哪些?( )
①都出现了新的经济因素②都出现了阶级关系的新变化
③主要目的在于富国强兵④都处于社会转型的潮流之中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材料三 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先后两次进行变法改革,时间长达20年……秦国在早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崇武尚战、重功利而轻伦理、宗法观念相对淡薄、注重实际、讲求实效的文化传统。商鞅变法充分顺应了这种传统,把其中的积极因素上升为国家统一的政策,利用政权的力量抑制其消板、落后的内容,发扬其能够服务于新制度的内容,使新制度与新文化结合起来共同推动了秦国历史的发展。
——王绍东《论商鞅变法对泰文化传统的顺应与整合》
(2)根据材料三,归纳商鞅变法的策略。
材料四 康有为在《日本变政考》中说:“既知比较宇内大大势,国体宜变,而旧法全除,宜用一刀两断之法。“维新派把变科举、废八股作为变法的第一步,接着又要求精简机构,裁汰冗员,这就使全国成千上万的官吏失去官位。在“百日维新”期间,光绪帝先后发布变法诏令184条之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军事等各个方面,都有所涉及。李鸿章是洋务派的代表人物,曾在慈禧太后面前自称为“康党”。他要求列名和资助强学会,但是康有为等人却以其名声太臭严辞拒绝。
——许跃字《循序渐进是政治改革的基本策略——析戊戌变法》
(3)根据材料四,简要分析维新派失败的原因。
材料五 秦孝公时,国家贫弱,守旧势力强大,东方六国又交相侵伐,但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面貌为之一新,并最终统一了天下;晚清时节,社会矛盾激化,列强虎视眈眈,但戊戌变法的结果,却最终葬送了大清帝……历史上惊人相似的际遇,往往酿造出天壤之别的结局。
——蒙礼云《关于戊戌维新和商鞅变法的思考——纪念戊戌变法100周年》
(4)请结合上述材料和所学,谈谈对“历史上惊人相似的际遇,往往酿造出天壤之别的结局”的认识。
英语republic经日本翻译为“共和”后传入中国,开启了近代中国之旅。
材料一 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
——司马迁《史记·周本纪》
材料二 万国政体,可以三大别概括之,一曰专制政体,二曰立君政体,三曰共和政体。……若夫共和政治,则人人皆治人者,人人皆治于人者。盖各以己意投票选举,以议行一国之政,故曰人人皆治人。既选定之司法官,则谨遵其令而莫或违,故曰人人皆治于人。
——据梁启超《蒙的斯鸠之学说》(1899年)《法理学大家孟德斯鸠之学说》(1902年)整理
材料三 且夫共和政治,不仅为政体之极则,且以适合于中国国民之故……今欲求避祸之道,惟有行此迅雷不及掩耳之革命之一法;而与革命同行者,又必在使英雄各充其野心。充其野心之方法,唯作联邦共和之名之下,其夙著声望者使为一部之长,以尽其材,然后建中央政府以驾驭之……吾既实行此主义,必不至如前此野蛮割据之纷扰。
——《孙逸仙与白浪庵滔天之革命谈》(1903年)
材料四 就是这样,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齐破了产。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
(1)材料一“周本纪”中的“周”史称(单选)
A.西周 B.东周 C.北周 D.后周
(2)分别指出材料一和材料二中“共和”的内涵。
(3)根据材料三,概括作者的主要观点。
(4)综合材料及所学,你如何看待“共和”的近代中国之旅?
荷兰人格劳秀斯在1625年出版的《战争与和平法》一书中提到“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任何国家的主权不受别国的意志或法律的支配”,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
(1)根据格劳秀斯对国际法的定义,下列属于国际法的是(单选题)( )
①《非战公约》②《拿破仑法典》③《解放黑人奴隶宣言》④《联合国宪章》
A.①② | B.③④ | C.②③ | D.①④ |
国际法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阅读材料一至四,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所有罗马帝国的选侯、邦君和各邦,应根据本协议确定和确认享有他们自古以来的权利、特权、自由、优惠、自由行使领土权,不论是宗教的,还是政治的或是礼遇性的权利,因而他们永远不能,也不应受到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进行的骚扰。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材料二:1815年召开的维也纳会议,建立起以大国协调、欧洲均势为特征的国际关系体系。在维也纳体系下,……国际法的应用范围也逐渐从欧洲扩大到美洲、亚洲等其他许多地方。
——摘选自《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材料三:缔约各国,为增进国际间的合作并保持其和平与安全起见,特允承受不从事战争之义务,维持各国间公开、公正、荣誉之邦交,严格遵守国际法之规定,以为今后各国政府间行为之规范,在有组织之民族间彼此关系中维持正义并恪遵条约上之一切义务……
——《国际联盟盟约》
材料四: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联合国宪章》
(2)上述四则材料内容分别与历史上的四个国际体系相关联,完成对应填写。
材料一 | 材料二 | 材料三 | 材料四 |
(4)结合上述材料和所学知识,从空间范围、国家关系和历史作用的视角,概括近代以来国际法发展变化的趋势。
材料一 (北宋)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后来,又把全国州郡分为十五路,陆续在各路设转运使、提点刑狱、安抚使(管军事)、提举常平(管常平仓救济、农田水利等)四司,统称“监司”,也都由文臣担任,只有安抚使用武人。
——摘编自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史》
材料二 (北宋)开封以经商为业的有二万多户,囊括米、盐、茶等各类商品贸易。号称“正店”的大酒楼有七十二家,兼具饮食与商品贸易的多种功能,作为商人验看商品质量、商定商品价格、签订契约的场所。……酒楼、茶坊与娱乐场所瓦子,都通宵营业。
——摘编自樊树志《国史十六讲》
材料三 每当人们在中国的文献中查找一种具体的科技史料时,往往会发现它的焦点在宋代,不管在应用科学方面或纯粹科学方面都是如此。……中国的科技发展到宋朝,已呈巅峰状态。
——摘编自[英]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
(1)根据材料一指出北宋地方官制呈现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该地方官制对北宋王朝产生的影响。(2)根据材料二,概括北宋城市商业发展的主要表现。
(3)根据材料三,概括该学者关于宋代科技发展的观点,结合所学找出支持该观点的史实。
国际法的形成,与国际关系的发展变化密切相关。
材料一 所有罗马帝国的选侯、邦君和各邦,应根据本协议确定和确认享有他们自古以来的权利、特权、自由、优惠、自由行使领土权,不论是宗教的,还是政治的或是礼遇性的权利,因而他们永远不能,也不应受到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进行的骚扰。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年10月24日)
(1)该和约签订是为了应对(________)(单选)
A.英法百年战争 B.德意志宗教冲突引发的欧洲混战
C.美国独立战争 D.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
(2)以下对该和约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双选)
A.明确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的核心思想
B.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主权与独立等原则
C.摒弃了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工具的陈规
D.开创了用国际会议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的先例
材料二 中英《南京条约》(部分)
兹因大清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来之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 二、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 三、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四、因大清钦差……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员偿补原价。 |
(4)根据提示完善示意图中相应空格处的内容并概括近代以来国际法的发展趋势。
6 . 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
父亲的罪名或所受的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都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
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起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未成年人也不得参与公务。
世代相传的习俗应受到尊重和服从,但其有效性不应凌驾于理性或法律之上。
拷问用于查明犯罪真相,但不应作为首选方式。因此,首先应当求助于证据:如果当事人涉嫌犯罪,则可以通过拷问迫使他供出同谋与罪行。然而在涉及与王侯有关的叛国罪时,如果需要提供证词,且为情势所迫,则所有都无一例外地应接受拷问。拷问不应完全听从原告的要求,而应本着合理与节制之原则。
——摘自古罗马《民法大全》
材料二“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真正的法律,是广泛流传于所有人之中的、永恒不变的、与自然和谐一致的健全的理性。为了避免法令违背这个法则,宗教绝不能禁止或部分废止它,我们也无权通过元老院或人民使我们自己不受约束。”
——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
问题: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罗马法中所体现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观念。
(2)根据材料二,我们应该如何认识西塞罗的自然法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