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年代 | 均田户数 | 受足户数 | 平均每户应受田亩数 | 平均每户未受田亩数 |
高宗时期 | 1 | 0 | 101.0 | 69.0 |
武则天时期 | 4 | 0 | 143.5 | 102.0 |
玄宗时期 | 32 | 2 | 148.7 | 106.6 |
代宗时期 | 11 | 2 | 149.3 | 89.8 |
A.土地私有制继续深化 | B.中央集权体制趋向崩溃 |
C.贵族政治的持续影响 | D.国家财政负担日益严重 |
A.说明中央集权统治遭冲击 | B.客观上强化了封建人身依附关系 |
C.体现出自耕农经济的衰退 | D.有效抑制了地主兼并土地的痼疾 |
A.农产品商品化程度提高 | B.财政发展呈近代化趋势 |
C.政府财政危机有所缓解 | D.民族工业获得较大发展 |
A.各地藩镇完全失去控制 | B.地方分权趋势日益明显 |
C.中央财政负担逐渐减轻 | D.中央集权体制得到加强 |
A.人身依附关系松弛 | B.中央集权出现危机 |
C.传统税制弊端突出 | D.统治集团挥霍无度 |
材料 赋税,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到了汉代,一套完整的封建赋税制度形成了,其中赋是人头税,分算赋、口赋两种。魏晋时期,开始实行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唐初,除租、调外,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到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采纳了宰相杨炎的建议,正式改租庸调制为两税法,两税法是以地税、户税为基础,以资产多寡为课税标准的税制。明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实行“一条鞭法”,这种新税法“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到清雍正七年(1729年),除山西、贵州等少数地区以外,其余各省都已实行“摊丁入地”,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人头税被彻底废除。
——摘编自侯绪庆《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基本线索》
阅读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围绕“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主题,自拟论题,并进行阐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论述成文)A.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 B.便利了农民交纳赋税 |
C.减轻了农民的赋役负担 | D.改变了以人丁为主的赋税标准 |
材料一 “开阡陌封疆”。把土地授给农民,土地可以买卖。在土地是最大最重要财富的远古社会,这是何等重大的转变。土地私有,失去了按血缘分封各级贵族的经济基础,邦国消亡,立郡县就成了时代的必然选择。郡县不是封邦,而是直属中央、完全听命于中央,由中央直接委任、撤换地方郡守县令的地方政权。商鞅变法的成功,使原来比较落后的秦国一跃而成为战国时代最先进的强国,为日后统一六国打下了基础。
——据杨百胜《商鞅变法法理研究》等整理
材料二 在封建社会中,土地所有制的形式是封建国家确立赋役制度的基础。租庸调制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之上,两者有着极为密切的内在联系。租庸调这一地租形态的实现,是由口分田和永业田的生产物共同来完成的。口分田出租,永业田则是庸调之所出。与均田制配套的府兵制,就是获得官府授予土地的百姓,农闲时参加军事训练,发生战争时就从军打仗,参战的武器和战马自备。这样,既保证了兵源,又减轻了朝廷的军费开支。均田制打造了最强大的初唐,也把唐王朝的经济社会发展推到了顶峰。
——摘编自李蜒等《中国古代土地国有制史》
(1)根据材料一,指出商鞅变法有关“土地”的措施,运用唯物史观,分析这一“重大的转变”的影响。(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分析均田制如何“打造了最强大的初唐”。
A.减轻农民的赋税负担 | B.保障家庭手工业产品质量 |
C.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 D.杜绝封建地方官吏的盘剥 |
A.明朝对外地官员的考察转移至户部 | B.考满的对象是外地官员 |
C.自然灾害使明朝赋税收入大大减少 | D.明初赋税征收米麦实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