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汉武帝初年,随着经济发展,一大批大工商业主崛起,实力雄厚。汉武帝对这些巨商非常反感,认为商人都是些见利忘义之徒,不愿与国家共克时艰。多年对匈奴的征战消耗巨大,国库早已空虚,汉武帝最终在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颁布了告缗令。
所谓告缗,是指鼓励民众举报商人的偷税漏税行为。告缗令规定,凡瞒报收入的商人一经查实即查抄全部财产,其中一半归入国库,一半奖励举报有功者。一时间告发商人成为社会风潮,甚至成为普通百姓的一条生财之道。经过近10年的告缗,全国富商大部分已被消灭。
《汉书·食货志》称朝廷通过告缗“得民财务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但民间商业在如此残酷的打击下被摧毁殆尽,市场凋零。告缗制度由一开始针对富商,很快扩大到几乎全部的商人阶层和有产者,最终导致稍有积蓄的家庭都被波及。社会上告密、诬陷成风,诚信沦丧。告缗令成为酿成汉武帝末年巨大社会危机的诱因之一。
——摘编自张宏杰《简读中国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武帝颁布告缗令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告缗令产生的影响。
材料 租庸调制是唐前期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对作为自耕农的成丁课以定税的税制。它规定,每成丁纳“租二石、绢二丈、绵三两”。随着土地兼并的加剧,丁户逃亡,租庸调制地位日降。唐中期“安史之乱”(755-763年),造成了经济大破坏,国家赋税收入大减。随着大理财家刘宴对财政大力整顿,增加了财政收入,也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和商品货币关系的扩大大。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正月,正式颁行“两税法”。两税法规定以“量出制入”为征课原则,“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以产为征课对象,以货币计税,夏秋两征,钱粮和绢部同。
——摘编自瑶喜臣《试论租唐调制到两税法的变革》《旧唐书》
(1)根据材料概括唐代创行两税法的条件及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唐代税收制度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