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清政府对法制建设的重视 | B.适应清末新政改革的需要 |
C.近代西方法治理念的影响 | D.晚清救亡图存运动的结果 |
材料 在中世纪的中国,政刑之权“从于一人之身”,上自皇帝,下至州县长官莫不如是。清末新政法制改革参与者沈家本根据资本主义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力主“司法独立”。他认为:“东西各国宪政之萌芽,俱本于司法之独立。”司法独立不仅可收统一事权之效,且可为“异日宪政之始基”。因此,他“考古今之沿革,订中外之异同”,制定了《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和《法院编制法》。编制法规定全国的法院分为初级、地方、高等审判厅、大理院四级,分设于县、府、省、中央,采用四级三审制。并在大理院和地方审判厅设立相应的检察厅,各级审判厅和检察厅专司审判而俱受法部的行政监督。1907年,在法部的主持下,创设审判厅于东三省,并试办于直隶、江苏两省。中国之司法、行政分立自此而始。
——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1)根据材料,概括清末新政法制改革中“司法独立”的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新政法制改革的特点并简析其意义。
材料一 《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唐高宗永徽年间长孙无忌等人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该律以“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为指导思想,凡12篇。首篇《名例律》规定了“谋反”、“谋叛”、“谋大逆”、“不孝”、“不睦”等“十恶”重罪,还规定了“议亲”(皇亲国戚)、“议贵”(高级官员)等“八议”行为,同罪异罚。其余各篇涉及到卫禁、职制、户婚、贼盗、诈伪、斗讼、断狱等各方面的法律规定。《唐律疏议》以其内容的系统性规范性及高超的立法技术,成为中国封建法乃至整个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对古代亚洲各国法典产生了深远影响。
——摘编自阎步克《中国古代史》等
材料二 清末民初,宪政在中国从思想传播到付诸行动,可以看成是一场制度和文化的移植过程。这场移植,以知识分子的思想启蒙为开端,经过了制度改良和制度变革,最终没有带来启蒙者和改良者以及革命者所共同企盼的宪政制度。
——徐蓉蓉《近代中国宪政之路的历史省思》
材料三 新中国自1954年制定第一部宪法以后,1975年全面修改宪法,是在“文化大革命”特殊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1978年宪法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其内容也不能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巨大变化。1979年初,中央开始酝酿对宪法进行全面修改,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八二宪法”),其后不同阶段,通过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对宪法又进行了五次修改。
——黄宇菲《百年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疏议》体现的的中国古代法律特征。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中国清末民初宪政运动的历史背景及影响。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古今中国法治发展的历史启迪。
材料 清末朝廷对传统文官制度进行变革,在形式上是为了配合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实质上则是为了走向近代世界和实行开明专制,这也是清末预备立宪何以从官制改革“入手”的根本原因。为能选拔出符合当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有用人才,清廷开始着手对传统科举制度进行变革。为鼓励新式人才脱颖而出,清末法律规定(学堂学生)毕业升等、奖给出身均由试官考定。高等小学毕业,归地方官考试核办;升入中学堂者,归学政考试给奖;中学堂毕业给凭,归道府大员考试核办;升入高等学堂者,归督抚会同学政考试给奖。各学堂考核学生,均宜于各科学外另立品行一门,亦用积分法,与各门科学一体统计分数。其考核之法,分言语、容止、行礼、作事、交际、出游六项。随处稽察,第其等差。清末学堂学生毕业考试可分四级:初等学堂毕业考试、中等学堂毕业考试、高等学堂毕业考试、大学堂毕业考试。
——摘编自刘为勇《清末文官制度变革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学堂选官制度确立的背景及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从近代化的角度分析学堂选官制度的影响。
A.掀起了救亡图存的文化运动 | B.促进了地方政府向职能化方向发展 |
C.助推了民主革命形势的发展 | D.表明中国存在实施宪政的群众基础 |
A.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 | B.意在加强对教育的全面控制 |
C.改变了奖惩官员的评价标准 | D.为实施“新政”奠定了基础 |
A.维护了清王朗摇摇欲坠的统治 | B.缓和了中央与地方的尖锐矛盾 |
C.本质上仍是中体西用思想延续 | D.有利于近代中国政治体制进步 |
A.加强了皇帝个人的独裁统治 | B.带有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 |
C.是清政府的一场自救运动 | D.为辛亥革命的爆发提供了社会基础 |
A.社会风气与价值观念发生变化 | B.清政府面临严重的统治危机 |
C.新式教育加速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 D.新军成为民主革命的重要力量 |
材料一 五大臣出洋考察团从人员选拔到资金筹措,无不超过以往的规格。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加入考察团的数十名参随,大多为时代精英,不少具有留学经历。考察团在考察过程中,清政府的驻外使节负有接待之责,他们积极推荐留学生、联络外国政府。考察团对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弥不关注,大致做到了谕旨中“考求一切政治”的要求。以端方、戴鸿慈一路为例,考察的国别达十五国之多,银行、公司、学校、工厂、监狱等皆属于考察之列。考察团在考察过程中,各国政府普遍予以热情接待。
——摘编自潘崇<清末五大臣出洋考察研究》
材料二 中国各类代表团出国考察(单位:次)
时间 | 中央党政代表团 | 教育科技 | 文化体育 | ||
经贸专题 | 中央领导 | 部委办 | 代表团 | 代表团 | |
1977.7—1979.6 | 67 | 247 | 143 | 173 | 335 |
(注:表中不包括军事出访代表团和地方党政出访代表团)
——摘编自黄一兵《邓小平与新时期改革事业的启动》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五大臣出国考察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及所学知识,简析与清末相比,“文革”后中国代表团出国考察的不同之处及其原因。
(3)根据材料及所学知识,说明近现代中国考察团出国考察带来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