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社会舆论左右政局变化 | B.宪政改革遭到民众反对 |
C.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尖锐 | D.民主政治成为大势所趋 |
对于清政府在清末新政中废除科举制,学界存在不同的观点。部分学者认为,废除科举是两害取其轻。刘绍春认为,“渐变改革方式已经跟不上局势的发展”,时势的急迫成为废除科举的直接重要推动力,虽然,这种激进改革又为以后留下了一些问题,“但已无法顾虑周全,两弊相权取其轻罢了”。……还有部分学者认为,科举制度的废除是条件成熟的自然结果。孟宪实认为,经过废八股、设特科、建立新式学堂等几个步骤,在近代的历史背景下,中国的知识体系和人才观念才最终完成历史性的突破,废除科举的条件已经成熟。但也有部分学者,从科举废除后的消极影响出发,认为清廷在废除科举上,操之过急。
——章开沅、朱英主编《中国近现代史》
阅读上述材料,结合材料中的观点,自选角度拟定论题,运用所学知识加以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A.以发展经济为首要目标 | B.为政治变革积极做准备 |
C.积极参与国际贸易竞争 | D.意在扩大政府财政来源 |
A.洋务运动兴办学堂 | B.戊戌变法实践推动 |
C.清末新政制度变革 | D.民主革命思想传播 |
材料一 《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三十五卷五百条,其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其内容特别重视“孝”,要求维护“孝”的律文有几十条。自辽宋金元迄于明清,刑法律条基本上都以唐律为蓝本。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制而来。
——据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整理
材料二 1902年清政府任命精通中国传统法律和西方法律的沈家本、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谕令“按照所陈各节”,“修改删并”,但“凡我旧律义关伦常诸条,不可率行变革,庶以维天理民彝不蔽。”在这次修订法律工作中,沈家本等秉承“洋为中用”的指导思想,规定禁止刑讯、删减死罪条目,改革行刑旧制、禁革买卖人口、删除奴婢旧制、统一满汉刑律、变通秋审制度,还制定了《商律》《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法院编制法》《违警律》《大清新刑律》《国籍法》《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大清民律草案》《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大清现行刑律》等新律。以上十个新律虽代表了当时先进的法文化,如引入西方的陪审员制度和律师制度,但由于清政府的迅速垮台,其中大部分只是颁布而未及实施即告废止。
——《清末修宪与沈家本》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疏议》的特点。
(2)依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对清末修律进行简要评价。
A.想彻底改革政治经济制度 | B.开始正式培养翻译人才 |
C.鼓励留学生学成归国 | D.迫于列强政治方面的压力 |
A.暴露了清政府反动卖国的本质 | B.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准备了条件 |
C.直接导致了清王朝统治的结束 | D.为民族工业发展扫清了一些障碍 |
A.义和团运动粉碎了列强瓜分中国计划 | B.庚子赔款极大激发了国民的民族意识 |
C.清末新政中编练新军增强了国防力量 | D.辛亥革命沉重打击了列强的侵略势力 |
A.教育近代化开始起步 | B.“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教育方针 |
C.科举制度宣告终结 | D.中国教育呈现新旧并存的发展特征 |
A.基于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 | B.加强了对中国改革的干预 |
C.基于维护美国的在华利益 | D.预见了清末新政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