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西周的明堂是朝堂及太庙的美称。《礼记》等典籍记载,周公曾于明堂“朝诸侯”祀文王”。《周礼》记载,西周明堂“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即长方形布局。春秋战国的阴阳五行家则将明堂设想为独立于朝堂、太庙之外的建筑,将其描绘为“亚”形布局。
材料二 汉武帝根据儒生的建议,尝试复原儒家经典中记载的明堂。汉代儒生提出,明堂为“亚”形布局,符合阴阳五行之数。东汉《白虎通义》载:“天子立明堂者,所以通神灵,感天地,正四时,出教化。”汉代明堂都是独立建筑。目前发掘的汉长安城明堂遗址中心建筑即呈“亚”形。
材料三 汉代以后,明堂一直是皇帝祭祀与布政的重要建筑。北魏孝文帝曾下诏“起明堂”,模仿汉制在平城南郊建立明堂,并亲赴明堂祭先祖、“布政事”。北魏迁都后,宣武帝再修洛阳明堂。
(1)阅读材料一、二,指出汉代复原的明堂与西周明堂的差异,并结合汉代思想背景,说明产生差异的原因。(2)阅读材料三,结合所学,分析北魏为何重视修建明堂。
A.维持了较长久的统治 | B.扩大了西周的版图 |
C.形成稳定的君臣关系 | D.彻底控制了诸侯国 |
材料一 周人以同姓兄弟或姻姓亲信所封的诸侯国已非过去承认的原有邦国,而是以武力为背景,在原有众多邦国的地域内人为“插队”进去,很像“掺沙子”。这是鉴于殷商孤立而亡的教训,属于周的创造。分封出去的邦国,仍是“有其土,田,人民”的地方实体,并实行贵族世袭统治,地方拥有实权。
——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
材料二 秦始皇全面推行郡县制,以郡统县,郡行政长官称守,掌一郡行政等事务,设郡尉负责军事。郡下设县,县行政长官称县令。每年岁末,郡守派遣官吏赴京师上计,向中央呈交记录本郡情况的计簿。朝廷据此行赏罚。县则在郡上计前,向郡守呈交县计簿。中央派监御史监察郡政,纠举弹劾有罪过的官吏。
——摘编自《简明中国历史读本》
材料三 西周的封建是层层分封,而汉代封建只有一层分封,诸侯王国以下依然是郡县制。所以《隋书·地理志》说;“汉高祖矫秦始皇之失策,封建王侯,并跨州连邑,有逾古典,而郡县之制,无改于秦。”这一点也是不错的。
——摘编自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1)据材料一,指出西周分封制的创新之处。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分封制实施产生的政治作用。
(2)据材料二,概括秦朝中央政府通过郡县制来加强对地方控制的措施。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郡县制全面推行的政治条件。
(3)据材料三,分析汉初的分封与周代有何不同。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代实行分封的后果及汉武帝采取的对策。
材料一 天子祭祀土神和谷神用牛、羊、猪三牲。诸侯祭祀土神和谷神用羊、猪二牲。大夫和士祭祀宗庙,有封地的用祭礼,没有封地的用荐礼。平民祭祀祖宗的荐礼是:春天荐祭韭菜,夏天荐祭麦,秋天荐祭黍,冬天荐祭稻。韭菜配以鸡蛋,麦配以鱼,黍配以小猪,稻配以鹅。如果不是为了祭祀,诸侯不能杀牛作膳食,大夫不能杀羊作膳食,士不能杀狗或猪作膳食,平民不能吃时鲜美味。平常吃的菜肴不能比祭祀用的牲牢好,平常穿的衣服不能比祭祀的礼服好,平常居住的房屋不能比宗庙好。
——据《礼记·王制》编译
材料二 古时,谷物菜果不合时不吃,不在池塘撒网、捕捞小鱼小虾。今富人捕杀幼兽小鸟,沉迷饭局,酒如河流,宰羊羔,杀小猪,春鹅秋雏,毛果虫貉,没有不吃的。今民间酒食,大鱼大肉满桌,还有鱼鳖、鹿胎、鹌鹑、肉酱等众物杂味。古时,百姓平常吃粗粮和野菜,今街头巷尾、田间地头都有屠户,无故烹杀,相聚野外,背着粮食去,提着肉就回。……古时,没有卖熟食的,也不在市场上买卖食物。现在,熟食遍列,市场上菜肴陈列。劳动懒散,吃喝却赶时髦。例如烤乳猪、韭菜鸡蛋、狗肉、马肉、煎鱼、切肝、腌羊肉、冷鸡、马奶、驴肉、炖小鸟,等等。
——据西汉桓宽(汉昭帝时的散文家)《盐铁论》编译
请回答:
(1)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周代饮食文化的特点。
(2)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西汉昭帝时期饮食方面发生的变化,并据此分析当时的社会背景。
材料一 宗法制在周代完备而严格,继位的族长在宗族中有对宗族祖先的主祭权、对族人政治上的治理权、对宗族内共有经济的支配权。同一宗族内,“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无,所以纪理族人者也。”这种关系不断发展的结果是君统宗统的合一。
——摘编自冯尔康等《中国宗族史》
材料二 清末民初,宗族组织原则发生了某些变化。1905年,上海王、朱两氏将祠堂族长制改为族会制,“从事家族立宪”。1918年该族增订族会章程,1924年修改,并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曹氏宗族的管理体制也开始近代化,规定族众有参与宗族事务的重大权力。此外,浙江绍兴阮氏宗族在1923年之前设立该族议事、执行二部,实行任期制,由选举产生。
——摘编自常建华撰《中国文化通志·宗祖志》
(1)结合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概括周代宗法制的特点,并分析该制度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民初宗族管理和周代相比有何不同,并分析其产生的背景。
(3)我们应如何认识宗法制的这种演变?
A.有利于宗法制的强化 |
B.为地方分裂割据埋下伏笔 |
C.促进了民众的国家认同 |
D.扩大了“家天下”的影响 |
材料一 宗法制在周代完备而严格,继位的族长在宗族中有对宗族祖先的主祭权、对族人政治上的治理权、对宗族内拥有经济的支配权,同一宗族内,“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无,所以纪理族人者也”这种关系不断发展的结果是君统宗统的合一。
——摘编自冯尔康等《中国宗族史》
材料二 清末民初,宗族组织原则发生了某些变化。1905年,上海王、朱两氏将祠堂族长制改为族会制,“从事家族立宪”,1918年该族增订族会章程,1924年修改,并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曾氏宗族的管理体制也开始近代化,规定族众有参与宗族事务的重大权力。此外,浙江绍兴阮氏宗族在1923年之前设立该族议事、执行二部,实行任期制,由选举产生。
——摘编自常建华撰《中国文化通志宗族志》
(1)结合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概括周代宗法制的特点,并分析该制度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民初宗族管理和周代相比有何不同。并分析其产生的背景。
材料一 公元前11世纪,在牧野之战中周人战胜了曾经相当强大的商人,获得了对中原地区的统治权。为了能在更加广阔的领域内迅速建立并巩固自己的统治,他们推行了分封制,“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李凤琴《西周分封制与西欧中世纪分封制之比较》
材料二 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则分之为郡,分之为县,俾才可长民者(“长民者”指管理百姓的人)皆居民上,以尽其才。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一》
材料三 行省虽然拥有经济、军事、行政等权力,但这些权力都是元廷让渡给地方的,最终的决定权还操控在中央的手中,因此行省权力大而不专,这决定了它只能为朝廷集权服务。而行省行政区划中采取犬牙交错的划分原则,又从客观上瓦解了地方割据的地理条件。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分封制实行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你认为与分封制相比“郡县之制”的进步性有哪些?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行省制有什么特点?并分析元朝设置行省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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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注重道德规范的儒家思想被统治者接受 |
B.王室衰微,礼崩乐坏 |
C.成熟的文字在春秋时期出现 |
D.《左传》作者发明了“信”字 |
A.西周建立起分封制度 |
B.分封制度走向了崩溃 |
C.郡县制在全国被推广 |
D.实现了“大一统”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