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分封王国严重威胁着汉朝的统治 | B.郡国并行制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 |
C.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削弱王国势力 | D.血缘纽带是维护统治的重要手段 |
A.反映了抑商政策导向 | B.利于规范社会经济秩序 |
C.造成了机构职能重叠 | D.旨在促进统一市场建设 |
A.西汉初未能吸取秦亡的历史教训 | B.汉初外戚和宦官成为皇权的主要威胁 |
C.秦汉时期的利用宗室加强了皇权 | D.秦汉时期皇权强化不断面临着新矛盾 |
A.藏富于民的社会风貌 | B.经济繁荣的时代景象 |
C.工商皆本的思想观念 | D.崇君爱民的政治主张 |
材料:都城集政治、文化礼仪、军事指挥与经济管理等功能为一体,其地位可谓“国之大者”。下表呈现了中国古代部分朝代的都城。
王朝 | 都城 | 所在区域 | 王朝 | 都城 | 所在区域 |
夏朝 | 阳城 | 河南登封 | 隋唐 | 长安 | 陕西西安 |
商朝 | 亳—殷 | 河南郑州—河南安阳 | 北宋 | 东京 | 河南开封 |
西周 | 镐京 | 陕西西安 | 西夏 | 兴庆 | 宁夏银川 |
东周 | 洛邑 | 河南洛阳 | 金朝 | 会宁—燕京 | 黑龙江阿城—北京 |
秦朝 | 咸阳 | 陕西咸阳 | 元朝 | 大都 | 北京 |
西汉 | 长安 | 陕西西安 | 明朝 | 南京—北京 | 江苏南京—北京 |
东汉 | 洛阳 | 河南洛阳 | 清朝 | 北京 | 北京 |
吴国、东晋南朝 | 建康 | 江苏南京 |
内容 | 出处 |
汉王三让,不得已,曰: “诸君以为便,便国家。” | 《史记·高祖本纪》 |
(汉高祖说)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 | 《史记·高祖本纪》 |
……则乐,乐则有德。有德则国家与【兴】□□□ | 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五行》 |
A.社会发展改变思想观念 | B.国家一统利于文物保存 |
C.民本主张影响治国策略 | D.历史记载迎合儒学伦理 |
材料一 汉初,刘邦建都洛阳。娄敬、张良建言,“关中左崤函,右陇蜀,沃野千里,南有巴蜀之饶,北有胡苑之利”;洛阳“其中小,不过数百里,田地薄,四面受敌,此非用武之国也”。他们还认为,“都关中,扼天下之亢而拊其背”,若诸侯有变,则可具百万之众,顺流而下,平定叛乱;即使不能平定叛乱,还可固守关中。后刘邦采纳娄敬、张良之策,从洛阳迁都关中。
材料二 西汉政府以函谷关为界,分为关中地区和关东地区。元鼎三年(前114年),汉武帝将函谷关东移三百里,迁至新函谷关(如图),形成以新函谷关为界的新“关中”地域。
(1)结合西汉初期的状况,指出汉高祖定都长安的原因。(2)根据材料,概括汉武帝时期“关中”的变化,并分析其影响。
A.反映嫡长子继承制得到执行 | B.旨在预防外戚干政的重演 |
C.推动仁孝成为选帝重要标准 | D.佐证了相权对皇权的影响 |
A.重农抑商 | B.礼法兼用 | C.无为而治 | D.刑主德辅 |
材料一
内容 | 出处 |
周道既衰,穆王眊荒,命甫侯度时作刑,以诘四方。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髌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盖多于平邦中典五百章,所谓刑乱邦用重典者也。(墨、劓、髌、宫、大辟都是残害肢体的肉刑) | 《汉书·刑法志》 |
汉文除肉刑,善矣,而以髡笞(kūnchī剃去须发,鞭打身体)代之。 | 《文献通考》 |
——改编自吕思勉《中国通史》
材料二 明清时期恢复隋唐“三法司”制度,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主管司法事务,但三者的分工已经发生变化,改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命天下诸司刑狱,皆属刑部,都察院详议平允,又送大理寺审复,然后决之”。以后,刑部成为主要的司法机关,大理寺则是复核机关。由于刑部总管司法而事重,所以在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刑部按省区划分增设12属部,后定为13清吏司,分管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刑名案件。清代增刑部下属为17清吏司,并规定外省刑案一律由刑部复核,非特旨允许,大理寺和都察院不必过问,三法司会审也要由刑部主稿。
——摘编自韦庆远、柏桦《中国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汉初刑罚改革的背景。(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明清中央司法行政制度加重刑部事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