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人”称谓始见于楚汉相争之时,其指汉王刘邦一方人员之统称,还不具有族属和文化含义。随着西汉政治、文化和族源历史整合的推进,到汉武帝时代,与“诸侯人”相对而言的狭义的“汉人”完全被融政治、文化、血缘和族群于一体的广义的“汉人”所取代。在整体意义上完全具有族别功能的“汉人”认同产生的同时,“中国一体”的国家意识也开始凸显。
——刘志平《汉代的“汉人”称谓与“汉人”认同》
(1)依据材料,指出“汉人”含义的变化,结合所学分析变化的原因。
以行政区划而言,元朝统一后,边疆和内地在管理上存在差异,但又有相通之处。内地设立州县,云南也实行州县制,但普遍用土官任职;藏族地区未采取行省制度,而由中央宣政院直辖,有实在的行政管理,包括设官命职、开辟道路、建立驿站、清查户籍等等。汉、唐等前代中原王朝尽管一度也拥有广袤的版图,但是这样的版图维持时间并不长久,控制手段的不足和外患的存在加剧了边疆离心倾向。而元朝未发生过某一地区脱离统治的情形,它稳定统治了中原和边疆一百多年,始终保持辽阔的版图。
——摘编自张帆《元朝的多民族统一与国家认同》
(2)依据材料,概括元朝大一统国家的治理特点并分析其作用。
①经西昌、泸沽,进入彝族同胞聚居的地方。我们坚定地执行毛主席规定的民族政策,与沽基族首领结盟修好;并使老伍族中立;对受蒋介石特务支持利用,不断袭击我们的罗洪族,则反复说明我们是帮助少数民族求解放的。就这样依仗党的民族政策,顺利地通过了彝族地区,赶到安顺场渡口。 ——《刘伯承回忆录》(1981年) | |||
②1935年5月,为顺利通过彝族区,中革军委印制的《中国工农红军布告》。布告中写道:“中国工农红军,解放弱小民族;一切彝汉平民,都是兄弟骨肉……今已来到川西,尊重彝人风俗。军纪十分严明,不动一丝一粟;粮食公平购买,价钱交付十足。” | ③长征亲历者黄镇于1935年5月创作《红军彝族游击队》,描绘了红军长征进入彝族地区,得到彝族沽基家族的支持,成立了中国红军彝民支队,共同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 |
(3)分别指出①②③的史料类型。依据史料,说明其反映的共同历史信息。
以下表格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新疆和西藏地区开展的民族工作。
序号 | 史事 |
① | 2006年,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传》由国家整理出版,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② | 1978年,新疆仅有1个民航机场、9条区内航线。2014年,已建成运营16个民航机场,开辟了155条航线,成为中国拥有机场数量最多,开通航线最长的省区 |
③ | 截至2014年底,19个援疆省市共拨付援疆资金536亿元,实施援疆项目4906个,依托援疆省市累计引进各类合作项目6482个,到位资金8277亿元 |
④ | 截至2015年9月,新疆现有全国文物保护单位113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50处 |
⑤ | 2012年至2022年,在中央支持下,西藏接待旅游人数从1058.39万人次增加到3002.76万人次,旅游收入从126.48亿元增加到407.07亿元 |
⑥ | 截至2023年11月,西藏累计建成5G基站超8700个,发展5G用户184万户,实现所有乡镇5G网络全覆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
(4)从上表中任选两个史事,写出序号,提炼一个主题,并对主题进行说明。
材料一 秦直道与长城呈”正确”形架构,相互支撑、遥相呼应。秦在直道沿线设有严密完备的配套军事防御设施,如关隘、兵站、驿站、烽火台等。前方有事,大军三天三夜即可从咸阳疾驰到河套前线。秦直道基本沿山脊布线,地形相对平缓、顺直,所经地区植被繁茂,道路隐蔽性好。直道路基底部最宽达60米,顶部宽30米至40米,残存最厚的垫土层现今仍有6米以上。直道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就完成选线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建设。
——摘编自何吉成《震古烁今秦直道》等
(1)阅读材料一、概括秦直道的特点。材料二 汉武帝刘彻多次沿秦直道北击匈奴,巡视朔方。飞将军李广从秦直道快速进军,让匈奴骑兵措手不及。汉宣帝甘露二年,呼韩邪单于“朝天子于甘泉宫,汉宠以殊礼”。许多迹象表明,呼韩邪单于当时是循“直道”南下。昭宣之后,汉匈关系转向缓和,双方使节来往频繁,多次从直道经过。王昭君北上经行“直道”之说,得到许多学者的支持。直道连接“北边道”,匈奴获得中原丝织等商品后,与西域各族和希腊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商业交换。
——摘编自王子今《文化史视角下的秦直道考察》等
(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直道在汉代发挥的作用。材料一 进入战国后,诸侯国君逐渐演变为集权专制君主,实行官僚制度。这套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其一,在官吏任免方面,突破“亲贵合一”“世卿世禄”的旧制。选拔官吏,或因军功,或由荐举、游说,或择自侍从养士。被任命的官吏多非贵族,“官无常任”,不得世袭。其二,以玺印符节作为官吏权力的象征和凭据。国君任命官吏时授予玺印,免职辞官时回收玺印。将帅统兵发兵,也须持有兵符。派遣使臣,则用国君授予的“节”,国君颁赐给官吏玺印符节,赋予官吏行使行政、军事、司法诸权以合法性。其三,严格实行官吏岁终“上计”。每年地方官须向国君呈报财政预算。国君采用合券制,年终稽查两片符券所载数目的盈亏。盈者升官受赏,亏者降职问罪,以督促官吏尽责尽力。其四,推广俸禄制。发放数额,依官职高低而有等差。俸禄取代封色,国君可随时任免或调动官吏。
——李治安《中国古代官僚政治)
(1)概括战国时期官僚制度的特点,结合所学分析官僚制度形成的历史背景。材料二 秦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这里的“监”是“掌监郡”的“监御史”。它隶属于御史大夫,代表皇帝监察地方官吏,使地方官不敢欺骗和违抗中央。汉初,郡国并行,各郡没有设置监御史这个官职,但中央派人监察地方的作法继承下来。到汉武帝时,在全国置十三州部,每州派刺史一人。刺史对上受中央御史中丞直接管辖,对下主要监察郡守和强宗豪右,从其“周行郡国”可以看出,诸侯王也在督察之列。刺史以六条问事,形成“秩卑”“任重”的局面。作为中央派出的监察官,虽不是地方官,由于能控制地方长官,因而极易越权。随着东汉后期阶级矛盾尖锐,刺史(州牧)的秩位提高、权限扩大,刺史可以督察辖区内一切朝廷命官,有选举、劾奏之权,有权干预地方行政,又拥有领兵之权,事实上演变为地方的高级行政长官。有的州牧、刺史甚至权位父子相袭,实际上成了割据一方的军阀。
——摘编自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秦汉地方治理体系的变化,并分析变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