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载来源 | 作者经历重大事件 | 故事演变情况 |
丁谓(966—1037年)《丁晋公谈录》 | 赵光义北伐失败 | 赵普奏“石守信、王审琦皆不可令主兵”,太祖悟而从之。 |
王曾(978—1038年)《王文正公笔录》 | 杨家将北伐失败,澶渊之盟 | 太祖召“守信等曲宴”,提出“莫若各守外藩”“优游卒岁”“守信等咸顿首称谢”。 |
司马光(1019—1086年)《涑水记闻》 | 宋夏庆历和议,王安石变法 | 若身临其境,对酒宴和“屏左右”后君臣对话、动作描写细致入微。后人常引用此版本,并评曰:“宋之弱,由削节镇之权故。” |
A.个人记载具有较强主观性,可信度差 |
B.司马光的记载最为详细,可信度最高 |
C.三则史料互相佐证,证实故事可靠性 |
D.故事演变反映对宋初集权措施的反思 |
A.完善科举制度 | B.缓解冗官问题 | C.加强中央集权 | D.整治腐败现象 |
A.崇文抑武得到统治者普遍认同 | B.儒家思想成为各政权主流思想 |
C.制度文化上表现出一定统一性 | D.大一统的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 |
材料 天圣七年(1029年)《天圣编敕》修定进呈后,仁宗发布诏书:“见行编敕及续降宣敕其未便者,听中外具利害以闻。”详定编敕所回复说:“准诏,新定编敕且未雕印,令写录降下诸转运、发运司看详行用。如内有未便事件,限一年内逐旋具实封闻奏。当所已写录到海外行编敕并目录共三十卷。”天下官吏百姓均可指陈得失。政和元年(1111年)修撰编敕,徽宗命各地“晓谕官吏诸色人,如有见得见行敕令、续(降)等条贯,有未尽未便合行更改,或别有利害,未经条约者,指挥到日,限两月内具状分明指说,实封,经所在投陈。随处州军附急递至京,仰都进奏院直赴本所把风下”。宋代设有提举印造编敕所,专门负责编敕印刷。熙宁六年,提举印造编敕所奏言:“新敕刊本将毕,虑中书、枢密院更有合入条约及续降条约,乞候来年颁降。”宋法律的颁布传达渠道,最初有两个,一是转运司,一为进奏院。宋还采取榜示公告的形式让百姓大众知晓。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六日大赦诏书,进奏院七日即递送到京东西路曹州。大赦令到达地方后,“沛然之泽,无所不涤”。
——摘编自戴建国《宋代法律制定、公布的信息渠道》
(1)根据材料,概括宋代法律制定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宋代法律公布传达的有利条件。
A.科举考试程序趋于严密 | B.君主对考生不信任加深 |
C.人才选拔更加注重形式 | D.选官彻底打破门第限制 |
6 . 北宋初年,官员退休后一般停发俸禄,主动退休者寥寥无几。北宋中期,朝廷规定:文官年满七十须退休,主动申请退休者可领退休金,每年重要节日还发放实物补贴;如果官员到了年龄还不申请退休,则听从监察部门检举揭发。这一规定( )
A.反映出北宋政府的高效运行 | B.体现出朝廷对高龄官员的关照 |
C.解决了北宋冗官冗费的局面 | D.有利于官员队伍吸纳新鲜血液 |
A.地方向中央奏事流程规范化 | B.中央对地方控制力逐渐下降 |
C.转运使的政治地位日益上升 | D.中央对地方管理方式集权化 |
A.社会阶层流动性增大 | B.选官制度性建设弱化 |
C.科举取士公平性加强 | D.主考官权力受到制约 |
A.揭示出古代解决君相矛盾的必然走向 | B.与北宋区域经济的发展相适应 |
C.反映出北宋君主专制较唐代有所强化 | D.标志着古代官僚政治走向成熟 |
A.扩大地方兵权 | B.增加军费开支 | C.存天理灭人欲 | D.健全中央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