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表达了对社会黑暗现实的愤懑 | B.顺应了市民对世俗文化的需求 |
C.宣扬了儒士兼济天下的价值观 | D.寄托了士人的心理期待和追求 |
A.反映出浪漫主义唯美画风 | B.蕴含着托古喻今的讽谏之意 |
C.旨在厘清汉匈关系的演变 | D.体现了两汉儒学的核心理念 |
①儒学发展成更为完整的儒家理论体系 ②古代戏曲艺术走向成熟,能表达完整的故事情节
③适应市民生活需要的新诗体出现 ④印刷术、火药和指南针三大发明在宋代基本成熟
⑤总结整个古代农业成就的农业著述出现 ⑥绘画中山水画突出,更加注重意境和笔墨情趣
A.①③④⑥ | B.②③⑤⑥ | C.①③④⑤ | D.①②③④ |
“三家分晋
材料一 晋国在春秋时长期维持霸业,国内军功贵族的势力也随之逐渐上升。到春秋末期,国家大权为智氏、赵氏、韩氏、魏氏、范氏、中行氏六家卿大夫所掌握。他们在架空国君的同时,彼此间也展开兼并。最后,赵、魏、韩不仅消灭了其他三家并瓜分了其土地,还占有了晋公室的土地、人民,仅给晋国国君留下两城。国君反居于三家之下,甚至要去朝见三家大夫。公元前403年,周威烈王正式册封三家大夫为诸侯,晋国灭亡,史称“三家分晋
——摘编自张帆著《中国古代简史》
材料二 北宋司马光著《资治通鉴》,开篇即记述“威烈王二十三年(注:公元前403年),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并随后指出自己的看法,如下:臣光曰: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候、卿、大夫是也。…今晋大夫暴蔑其君,剖分晋国,天子既不能讨,又宽秩之,使列于诸侯,是区区之名分复不能守而并弃之也。先王之礼于斯尽矣。或者以为当是之时,周室微弱,三晋强盛,虽欲勿许,其可得乎?是大不然。夫三晋虽强,苟不顾天下之诛而犯义侵礼,则不请于天子而自立矣。不请于天子而自立,则为悖逆之臣。天下苟有桓、文之君,必奉礼义而征之。今请于天子而天子许之,是受天子之命而为诸侯也,谁得而讨之!故三晋之列于诸侯,非三晋之坏礼,乃天子自坏之也。
——摘编自[北宋]司马光著《资治通鉴》
分析说明《资治通鉴》以“三家分晋”为其开篇的理由。
材料一 明朝陈邦瞻编著的《宋史纪事本末》中有这样一段评论:宇宙风气,其变之大者有三。鸿荒(指远古)一变而为唐、虞(指传说中的尧舜时代),以至于周,七国(指战国时期)为极(意为尽头,结束)。再变而为汉,以至于唐,五季(即五代)为极。宋其三变,而吾未睹其极也。变未极,则治不得不相为因。今国家之制、民间之俗、官司之所行、儒者之所守,有一不与宋近者乎?非慕宋而乐趋之,而势固然已!
材料二 晚清启蒙思想家严复说:“若研究人心、政俗之变,则赵宋一代历史最宜究心。中国所以成为今日现象者,为善为恶,姑不具论,而为宋人之所造就什八九,可断言也。”
材料三 史学家钱穆认为:“论中国古今社会之变,最要在宋代。宋以前,大体可称为古代中国;宋以后,乃为近代中国……就宋代而言之,政治经济、社会人生,较之前代莫不有变。”
(1)概括指出材料一、二、三关于宋朝历史地位的相同观点。(2)依据以上三则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解释该观点。(要求:持论有据,论述全面。)
A.社会风气渐趋败坏 | B.市民价值观念变化 |
C.社会主流思想改变 | D.专制制度日益衰落 |
A.文学风格由浪漫主义转向现实主义 |
B.下层知识分子成为文学创作的主体 |
C.社会主流价值观嬗变影响文学形式 |
D.文学的发展具有显著的时代性特征 |
材料一 朱熹生活的南宋时代,整个社会统治阶级鲜廉寡耻,生活奢侈无度。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朱熹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之说。天理是公道与良知。朱熹说:“须知天理只是仁、义、礼、智之总名,仁、义、礼、智便是天理之件数。”朱熹区分了“欲”和“人欲”。欲是正常的,饥而欲食,渴而欲饮,这是正常的欲。朱熹要灭的是“人欲”,又叫“物欲”。……朱熹认为当时国之大患根在君王心术已受蒙蔽。根据《大学》之教,以正心诚意作为治国平天下的根本。针对当时朝野上下普遍信奉佛教禅宗思想,他提出了“格物致知”之旨,即要求人要“推究事物的原理,以获得知识。”
——洪映萱《另一种声音——对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等理学观念的反思》
材料二 在当时文人看来,词是“小道”,不是载道的工具、治国平天下的手段。但是,在诗歌走上“雅正”道路而较少表现纯粹的个人生活情感特别是男女恋情的情况下,它正是以其娱乐艺术的性质、不够堂皇正大却也较少拘谨的地位,而弥补了诗的不足,获得意外的兴旺。(苏轼)作为士大夫集团的成员,比任何人都更敏感、更深刻地体会到强大的统治思想对个人的压制,而走向对一切既定价值准则的怀疑、厌倦与舍弃,努力从精神上寻找一条彻底解脱出世的途径。
——骆玉明《中国文学史》
(1)根据材料一,指出宋代理学兴起的时代背景,并概括宋代理学思想的进步之处。
(2)根据材料二,概括宋词的主要特征,并分析其兴盛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