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提供了边疆治理策略 | B.确保了民族地区稳定 |
C.拓展了清王朝的版图 | D.标志着中华法系确立 |
材料一 在雍正朝以前,清朝的重要的军国事务,特别是战争的统筹、指挥几乎都由议政王大臣会议掌握,议政王、议政大臣均为满洲亲贵。雍正七年(1729年),清世宗由西北两路发动战争意图平定准噶尔部。雍正八年(1730年)十二月,清世宗建立军机处专事上述军务,最早进入其中的包括怡亲王允祥,议政大臣尹泰、阿齐图、特古忒、查弼纳,内阁大学士马尔赛。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两位汉人内阁大学士张廷玉、蒋廷锡也在军机大臣之列。由于军务牵涉事项较多,其权力范围逐渐扩张,首席军机大臣也成为清世宗所谓“赞襄机务”之人。雍正十二年(1734年)清军主力撤回后,清世宗将在乌里雅苏台等地设置将军由战时驻扎变为日常驻防并受军机处直辖。在军务外,这些将军也兼管民政、制衡蒙古王公,与理藩院体系下的册封羁縻治理形成配合。
——摘编自刘文鹏《军机大臣议复机制与清朝国家政治体制重构》
材料二 明朝后期到清朝前期,大批耶稣会士来华,其中包括利玛窦、邓玉函、汤若望等人。他们在接受中国传统风俗与生活方式的前提下,传播西方文化。地理方面,利玛窦绘制《坤舆万国全图》;数学方面,利玛窦、徐光启合译《几何原本》;物理机械工程方面,邓玉函、王徽译绘《远西奇器图说》;此外,还涉及天文历算、水利技术、欧洲古典哲学、美术、音乐、建筑等方面。就其知识水平而言,基本上代表当时欧洲知识界的平均或最高水平。
——摘编自宁欣《中国古代史资料汇编》
材料三 儒家思想在西方传播较晚,当时近代科学技术特别是印刷术已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16世纪末,耶稣会士来华后翻译了“四书”“五经”。当时,中国的综合国力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中西方之间的对话处在平等的位置上,耶稣会士们的翻译在西方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伏尔泰说:“孔子不语怪力乱神,真理绝不与迷信混同。”他抨击天主教的黑暗统治,并把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中国看作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政体之一。有学者认为,“在欧洲,特别是在法国,17和18世纪的整个思想模式发生了转变,而转变之后,在许多方面与孔子思想都很相似”。
——摘编自郝景春《儒家思想在西方的传播》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军机处建立的直接原因,并简析其影响。(2)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末清初西学东渐的特点。
(3)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儒家思想西传的原因。
A.指出了鸦片战争爆发的必然 | B.彰显了工业化完成后的自信 |
C.完全扭曲了清朝的真实情况 | D.一定程度揭示了清朝的危机 |
A.传统的边疆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 B.海疆开始出现威胁 |
C.灵活的民族政策促进国家治理 | D.海权意识显著提高 |
A.意在构建新型“大一统 ”观念 | B.说明统治者具备近代国家观念 |
C.进一步拓展了清朝前期的疆域 | D.强化了对思想文化的全面控制 |
A.具有机密高效特征 | B.开始于乾隆年间 | C.架空了内阁的权力 | D.有利于制衡地方 |
时间 | 措施 |
1673年 | 颁谕举荐山林隐逸之士 |
1678年 | 诏开博学鸿词科,吸收学行兼优、文词卓越的素有名望的汉族文人 |
1679年 | 开明史馆,收罗汉族文人编纂明史 |
1699年 | 开始大规模的经籍传注的纂辑 |
A.康熙帝的文化修养深厚 | B.康熙帝通过笼络汉族知识分子加强统治 |
C.民族团结推动文化融合 | D.传统文化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 |
A.拓展了清王朝疆域范围 | B.实现了境内民族间的平等 |
C.推动了封建制度的发展 | D.巩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
A.设立军机处 | B.实行“摊丁入亩” | C.册封五世班禅 | D.谕令户籍永停编审 |
材料一 罗马帝国后期用以调整市民与非市民之间,以及不同国籍和无国籍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被称为万民法。在有的法学著作中,万民法兼具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的性质。公元3世纪左右,罗马帝国的民事流转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奴隶主统治集团对商品货币有着贪婪的欲望,这都是市民法所不能适应的。根据统治集团的意志,结合罗马人与异邦人、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法律实践,由罗马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制定和发展出名为“万民法”的私法体系。它的发展不是闭门造车,而是吸收了同罗马国家有贸易关系的其他民族的法律规范。万民法因而被罗马法学家称为“各民族共有”的法律。
——摘编自雷昕《浅析国际私法与古罗马万民法的学理关系》
材料二 雍正时期的《恰克图条约》是清朝在《布连斯奇条约》的基础上与俄国签订的一系列条约的汇总。其子约较多,对于处理贸易、边界交往、实施边境管理等具体事务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以下为其中部分条文:
“送文之人俱令由恰克图一路行走。如果实有紧要事件,准其酌量抄道行走。”
“凡边界附近打猎,因图便宜,在他人之处偷打,除将其物入官外,亦治其罪……”
“设立边界头目,凡事务须乘公办理,速行完结;如怀私推诿贪渎等情,各按本国刑律治罪。”
“两地奉差大小使臣,因公事到边时,说明因何事前来,系何等人在边候信,听候迎接。”
“俄使请造庙宇(东正教教堂),中国办理俄事大臣等帮助于俄馆盖庙。”
——据马长泉《康熙、雍正两朝中俄划界原则探析——以<尼布楚条约>(恰克图条约>为中心》整理
材料三 二战结束后,《联合国宪章》中的集体安全制度有了明显的进展。《联合国宪章》以普遍禁止使用武力为原则,使一切武装干涉、进攻、占领或武力封锁以及以此相威胁的行为,都成为违反国际法的行动。这一规定对国家的国际责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与此同时,由于科学技术以及交通和通信的巨大进步,各种国际组织特别是国际性的科学、技术及行政机构有增无减,这为国际法的实施提供了保障。国际法院的设立及其运作在二战后有了明显的发展。二战后还出现了许多国际法的新分支,如国际经济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国际组织法、国际发展法、国际能源法、国际刑法等。
——摘编自程晓霞、余民才《国际法》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罗马万民法形成的原因,并指出其与市民法的关系。(2)根据材料二、说明《恰克图条约》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二战后国际法发展的趋势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