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需要补充的是,世祖末成宗初行省演化为地方最高官府,只是言其性质的基本方面。事实上,行省在具有上述基本性质的同时,仍然长期保留着代表朝廷分驭各地的使命,仍然长期保留着朝廷派出机构的部分性质。元朝行省制中央集权是秦汉以来郡县制中央集权模式的较高级演化形态,也是两宋否定唐后期藩镇分权的继续。
——摘编自李治安《元代行省制起源与演化》
材料二 清朝对西南边疆的统治进一步深入。清代将原属四川的播州地区(今遵义一带)划归贵州,广西北部地区的罗甸、望谟、册亨、贞丰数县亦并入贵州。为加强对边疆的控制,清朝在云南等边陲地区实行富有特色的基层驻军制度即汛塘制度,在边远地带以及与邻邦接界的地区,大量驻守绿营兵和各种土军。雍正年间在西南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改土归流,使之同于内地。
——摘编自杨永福、陶亚敏《明、清西南边疆治理措施之比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从分散地方机构权力的角度指出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具体措施,并概括元朝行省的性质。(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概括清朝加强对西南地区统治的措施并简述其作用。指出清朝治理西南的政策趋势。
A.完善边疆司法体制建设 | B.促进佛教事业发展 |
C.强化对边疆的治理效能 | D.因俗而治因地制宜 |
A.推动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 B.促进了中外之间的和平交流 |
C.实现了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往来 | D.显示了中华文明的一脉相承 |
材料一 在吸取秦汉至唐宋等朝边疆统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元朝在地方行省管理体制下,对“内属”“归附”的少数民族或部落酋长或首领封以官爵,使其代表国家间接统治原有领地和民众,将少数民族首领整合进国家职官体系、各族土民整合为国家民众,强化元朝的国家权威和民众的国家认同。即“稍与约束,定征徭差发之法,皆因其俗,使附辑诸蛮,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有相仇者疏上,听命于天子”。元朝先后在西南等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设置大小土司数百家,主要集中在四川、云南、贵州、广西、湖南、湖北等省。
——摘编自彭福荣、刘译蔓《国家整合视野下的元朝土司制度》
材料二 清朝初年,中央政府无暇顾及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土司制度的弊端逐渐暴露。雍正帝即位后,深知土司危害,“朕闻各处土司鲜知法纪,每于所属土民多端科派,较之有司征收正供,不啻倍蓰。”同时,土司间、土司内部经常发生斗争,给土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伤。土民强烈要求摆脱落后的、残酷的土司制度。在政权稳定后,他以坚定的决心使改土归流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摘编自张琦《浅论清初云南的改土归流》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元朝土司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朝实行改土归流的原因。
A.清朝政府的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 B.统一多民族国家版图基本奠定 |
C.中央和地方的联系进一步加强 | D.清代地图绘测技术水平的提升 |
时期 | 措施 |
西汉 | 设置西域都护府 |
唐朝 | 设置安西都护府、北庭都护府 |
元朝 | 设北庭都元帅府 |
清朝 | 设立伊犁将军 |
A.西藏 | B.台湾 | C.云南 | D.新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