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 195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农业贸易促进与资助法案》以农产品作为对外援助的一种补充形式,被称为“美国农产品外交”。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农业贸易促进与资助法案》的主要条款
受援国可与美国达成协议,从美国获得贷款,依据当地的汇率从美国进口农产品。这些农产品一般包括:小麦、蔬菜油、玉米、大豆、棉花、动物脂、面粉、高粱、大米等。
禁止社会主义国家或者同美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接受美国的援助。
美国政府通过向其他国家(主要是欠发达国家)销售美国的“剩余农产品”,获得当地货币,销售所得用作在当地进行外交活动、购买战略物资和推销农产品的经费,其余部分作为对受援国的贷款或赠款,但其使用须经美国政府的同意,并接受美国政府的监督。
——据【美】罗伯特·沃尔特斯《美苏援助对比分析》
材料二 表1 1955—1957年美国农产品在世界所占份额
商品 | 在世界出口中所占的百分比 | 在世界生产中所占的百分比 |
小麦 | 46.1 | 20.2 |
玉米 | 63.9 | 59.2 |
大米 | 14.8 | 1.8 |
棉花 | 43.6 | 35.5 |
大豆 | 82.0 | 51.3 |
表2 美国农产品外交历程(节选)
时间 | 概况 |
一战时期 | “小麦赢得战争”是一条重要口号。赫伯特·胡佛在战时和战后领导了粮食援助工作。 |
二战时期 | 按照《租借法案》的规定,战时美国向欧洲盟国提供了60多亿美元的农产品援助。 |
二战后 | 马歇尔计划总额120亿美元援助中,有1/3以上是以农产品形式提供的。 |
——据【美】美国全国计划协会研究报告、唐纳德·怀特《美国的兴盛与衰落》等
材料中哪些信息可以作为解释20世纪50年代中期美国为什么实行农产品外交的证据?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