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体现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结合 | B.代表人民与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 |
C.具有监督政府与反映民意的职能 | D.与西方代议机关没有本质的区别 |
A.契合国家宪法要求 | B.体现了主权在民原则 |
C.具有联合政府性质 | D.是解放区政权的延续 |
材料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组织系统
材料二 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组织结构图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组织系统的特点,分析其意义。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组织结构的特点,分析其意义。
A.保障红军取得第三次反围剿的胜利 | B.得益于苏维埃政权巨大的整合能力 |
C.有利推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 | D.已然受到“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 |
党内监督机构 | 中央党务委员会和省县级监察委员会 |
政府监督机构 | 人民委员会下设立工农检查部,并设立控告局 |
舆论监督 | 《红色中华》《斗争》《青年实话》开辟“铁帚”、“警钟”、“轻骑队”等专栏 |
颁布政令、训令 | 《政府工作人员惩办条例》《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政府工作人员要加紧学习》 |
率先垂范 | 毛泽东、周恩来等过着“有盐同咸,无盐同淡”的清苦生活 |
树立典型 | 模范县、模范乡、模范单位、模范组织、模范个人 |
A.杜绝了苏区干部的腐败行为 | B.确立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
C.提升了革命根据地的生命力 | D.贯穿多元化与强制性相结合 |
A.人民的民主意识淡薄 | B.国民党意图大权独揽 |
C.训政违背孙中山初衷 | D.国民党内部派系林立 |
材料一 第二条 大总统由国会议员,组织总统选举会选举之。前项选举,以选举人总数三分二以上之列席,用无记名投票行之,得票满投票人数四分三者为当选。但两次投票,无人当选时,就第二次得票较多者二名决选之,以得票过投票人数之半者为当选。
第三条 大总统任期五年,如再被选,得连任一次。
大总统任满前三个月,国会议员,须自行集会,组织总统选举会,行次任大总统之选举。
——1913年10月4日《大总统选举法》
材料二 定中华民国总统任期为十年,连任几次不限;
凡届总统改选之年,参政院参政如果认为有政治上之必要,得三分之二以上参政同意,得为现任总统连任之决议,即无须改选,由现任大总统公布;
总统继承人,应由现总统推选于选举会,其名额以三人为限。被推荐者之姓名,于(选举)日期前,书于嘉禾金简,钤盖图章,密藏于金匮中,于大总统府特设之金匮石室尊藏之。并有钥匙三把,由总统、参议院院长、国务卿各执其一,平时不得擅自开启,须要在选举前取出,交付选举会进行选举。
——摘自1914年12月28日《修正大总统选举法》
(1)据材料一、二,概括《修正大总统选举法》的变化及其反映的实质问题。
(2)据材料一、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些变化的影响。
A.标志着中国民主革命任务彻底完成 | B.表达了建立现代国家的自信与自觉 |
C.从实质上确立了民国的新国家外观 | D.得到全国各族人民完全认可与拥护 |
A.完全践行了三民主义理想 | B.得到全国人民的积极响应 |
C.具有西方启蒙思想的烙印 | D.宣告清朝专制统治的覆灭 |
A.中华民国的社会基础坚实 | B.新的政治价值观得以实践 |
C.多党合作的政治局面出现 | D.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成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