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君主权力高度强化 | B.奢靡风尚开始兴起 |
C.宗教伦理束缚加强 | D.理性文化有所缺失 |
A.为西方国家享有治外法权提供法理依据 |
B.欧洲国际法理论推动亚非落后地区进步 |
C.认清了不同国家和地区文明发展的差异 |
D.确立民族国家在国际法体系中主体地位 |
材料一 自先秦以来,中国的统治者把自己的国家视为唯一文明的国家,自称为“华夏”“中国”“中华”,而把周边邻近地区的其他民族或部族称为蛮”“夷”“狄”“戎”等所谓的“四夷”。在华夷秩序或者华夷体系之中,中国实际上是个地区主导国家或者领导国家,左右或指导着其周边国家的对外行为。因为在华夷体系内,其周边邻国唯一共同的对外关系就是定期向中国不同王朝的皇帝们称臣纳贡。朝贡制度给中国朝廷带来的是政治威望,中国一般不干预藩属国的内部事务,也不要求获取经济利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朝贡制度也是中国怀柔周边邻国维护自身安全的一种手段。
——摘编自张小明《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的历史演变:模式与过程》
材料二 1648年签署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规定“……所有罗马帝国的选候、邦君和各邦,应根据本协议确定和确认享有他们自古以来的权力、特权、自由、优惠、自由行使领土权,不论是宗教的,还是政治的或是礼遇性的权利,因而他们永远不能,也不应受到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进行的骚扰。”“应提交双方提名的仲载人,或由法国和西班牙之间签订一项条约,或采取其他某些友好的办法来解决……而不使用武力。”
——摘编自黄德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及其对国际法的影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古代中国与周边国家交往的特点并对其进行简要评价。(2)根据材料二,归纳《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的主要原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对国际法发展的影响。
A.动摇教会在英国的统治 | B.促进了人文主义的传播 |
C.推动资产阶级革命发展 | D.有利于民族国家的形成 |
A.《非战公约》 | B.《凡尔赛条约》 | C.《战争与和平法》 | D.《联合国宪章》 |
①林则徐组织编译的《四洲志》包含有国际法知识
②《万国公法》印行标志着国际法被正式介绍到中国
③20世纪30年代“改订新约”运动收回了关税自主权
④《开罗宣言》规定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华民国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②③④ | D.①②③④ |
A.国家统一促进文化认同 | B.工业革命推动民族觉醒 |
C.思想启蒙助长民族意识 | D.宗教改革建立民族国家 |
A.天主教会干预世俗政治权力 | B.教会成为世俗力量的反对目标 |
C.民族主义在德意志蓬勃兴起 | D.民族教会与罗马教廷的决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