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689—1714年是英国政党政治的兴起时期,王权的衰落,议会主权的确立,政党政府的组建,这些因素促成了英国政党政治的兴起,并成为近代早期英国政治制度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此间的政党政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仍带有光荣革命前君主政治、宗派政治的痕迹,但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初步确立起来,政党所控制的议会不仅牢牢掌握着立法大权,而且政党所把持的政府也在不断侵蚀君主的行政大权,国家权力的中心逐渐从君主转移到政党。到汉诺威王朝统治时期(1714-1901年),政党主导下的责任内阁制开始兴起,这标志着英国政党政治的发展又进入到一个新阶段。
——摘编自刘金源《论近代英国政党政治的兴起》
材料二 党、会、社等名目繁多,分化组合多变,骤生骤灭,泡沫政党居多。其中跨党派现象十分严重,一个人加入几个政党,甚至一个人担任几个政党的领袖。号称300多个政党,所标政纲冠冕堂皇,但许多政党因既乏经济背景又无群众基础,故只可谓之政团,不得以政党论也。这是民国初年政党的最大特点。
——摘编自王建朗《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民国卷》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英国政党政治的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民国初期中国政党政治的特点。
材料 有西方史学家认为:西方代议制造成了使人们的希望彻底破灭的状况,公共事务变成了党派及其追随者分赃与妥协的对象,政治完全不是精英的事业,倒成了一个可疑的阶层所从事的勾当。议会制度之所以不堪,绝不是因为一些技术性的问题,而是由于议会普遍地背离了议会政治绝对应该遵守的三项原则:一是公开性,二是辩论,三是充分地保障言论自由,特别是议员的言论免责权。
—摘编自霍志勇《代议制的基本原理》
根据材料,自拟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加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表述清晰)
材料
13世纪以前 | 英国以郡长、郡法院和城市当局为代表的各级地方政府,不只是国王政府的地方代理机构,同时也是地方共同体的自治机关,具有相对独立性 |
14世纪 | 授予治安法官以搜查、逮捕、审判除叛逆罪和死刑重罪之外所有刑事嫌犯的权力。爱德华二世时期,国王有权任免治安法官,只有“国王满意”才能继续任职,治安法官就任时必须进行宣誓,保证“忠于职守” |
1439年 | 法规规定必须拥有年收入20镑的自由土地保有人方可担任治安法官。治安法官几乎全部出身乡绅和小贵族,对于治安法官的专业知识没有明确要求,大多数人是法律的门外汉。 |
17—18世纪 | 伊丽莎白时代,绝大多数人并未完全处于中央政权的直接管辖下,大多数人由地方官员管理,特别是治安法官们决定其命运。治安法官曾一度黯然失色,在18世纪时再次控制了地方司法、治安和行政管理大权 |
19世纪 30—40年代 | 英国进行了一系列上层建筑层面的改革,治安交给了新建的警察部门。司法由改组后的统一法院承担起来,原来的治安法官虽继续保留,但职权仅限于地方司法,与行政完全脱钩。由于实现了民主化和民生服务化,地方民众不再仅仅是地方自治的客体,而成为地方自治的主体和服务对象,中央政府基本不干涉地方具体事务,至多通过立法和财政援助对地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调节和监督。 |
1888年 | 将民主自治原则落实于郡级政府。《1900年城镇议会法》要求所有的自治市都要设立民选议会 |
1997年 | 英国颁布《地方政府法》,提出地方政府的首要责任是提供公共服务,要求地方政府每年必须通过专门机构和人员及固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估 |
——摘编自程汉大《英国地方自治:法治运行的三个阶段》
围绕“英国地方自治”这一主题,从表中选取两个及以上时期历史信息,自拟论题,结合有关知识进行阐述。(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论证充分,逻辑清晰)
材料一 西方的协商民主是对代议制民主的修补,很大程度上还是一种“应然”而不是“实然”,是一种政治理想而不是一种解释性的框架,它侧重于民主“应当如何”但并不是“实际怎样”的问题。公共理性是协商民主中的一个重要支柱,但事实上往往只有与宏观政策相联系并在远离个人利益和直接利益的条件下才能产生不约而同的“共谋”而起作用。在微观层面,公共理性受到直接利益和现实利益的纠葛往往容易丧失公共的意蕴而处于一种碎片化和无序化状态。西方协商民主的制度形式普遍存在于实行多党制或者两党制的国家中,它是协调政党与政党之间以及政党内部利益与矛盾的重要方式。多元一致是协商民主的最大理想、愿望和目标,然而多元化利益与多元化主体存在诸多“可通约性”,也必然存在诸多“不可通约性”,“异质性”的分歧有可能通过协商达成妥协和一致,或者是暂时的“悬而未决”,也可能根本就不能达成一致。
——摘编自许忠明《西方协商民主的背景、演变与缺陷》
材料二 中国的协商民主,经历了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理论的形成以及《新民主主义论》对民主政治制度的设计,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协商建国,再到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政权机关、党派团体和基层治理中各种协商民主的实行。参与协商的主体囊括了来自各社会阶层、各类政治主体的力量。有执政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社会团体等在人民政协的协商;有重要决策之前执政党与政协、人大等方面的协商;有民主恳谈会、参与式预算等协商实践。中国的协商民主既尊重了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了少数人的合理要求。同时,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体制机制建设和程序设计,将协商民主以法律、规章和制度等形式确立下来,并在实践中得到稳定持续实施的民主形式。
——摘编自陈家刚《当代中国的协商民主:比较的视野》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西方协商民主的缺陷。(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突出特征。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中西方协商民主的认识。
材料一 梭伦改革后,梭伦宪法同时被寡头派和民主派引为同道。当时流行的“人的价值在于财富而不在于门第”的口号也表明梭伦更多是以有产者的“财间政治”取代了贵族的门阀政治。新兴的富裕的工商业奴隶主开始在参政议政上分一杯羹,即便是下层公民也因为债务奴隶制的废除而部分免除了后顾之忧。民主肇始于梭伦是无疑的,而且即便是从近代民主的标准来看,梭伦时代的民主程度已令后人悚愧不已了。
——摘编自毕会成《庇西特拉图:带卫队的“梭伦”--庇西特拉图的历史地位谈》
材料二 1897年,共和党候选人麦金菜在战胜民主党候选人布菜恩当选为美国总统后,给石油大亨洛克菲勒的代表韩纳写信表示感谢,他说:“感谢你慷慨的、长期的、专心致志的帮助。20多年来,你的不渝的友谊对我一直是极大的鼓舞,也是我力量的来源,我一刻也没有忘记这一点,我永远在心底怀着感激。一想到多年来这种无间断的忠诚和友爱,相互信任和感情日增,我就激动得掉泪,不能自已。”
——摘编自美国总统信函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梭伦时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表现。
(2)根据材料二,概括麦金莱所写信函中蕴含的信息。
材料一 古代雅典民主盛期的主要机构和职务已经创设——公民大会及其常设机构议事会,由听取诉讼的民众临时组成民众法庭,后发展成制度化的陪审法庭以及民选执政官。梭伦改革时规定任何公民都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有权对他们关心的任何问题进行议决,这就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第一推动力”,意味着任何符合民众利益,因而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要求最后总能形诸议案。相形之下,所谓“民主领袖”却不过是充当了议案的发起人而已。
——摘编自毕会成《庇西特拉图:带卫队的“梭伦”——庇西特拉图的历史地位谈》
材料二 洛克在《政府论》中提出“最高权利属于人民”“除非基于他们的同意和基于他们所授予的权威,没有人能够享有对社会制定法律的权力”。近代欧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小型的城邦国家变成大型的民族国家。其领土广阔,人口众多,城邦时期的直接民主无法再实行,因此他们必须选举出代表来行使他们的最高权利。近代欧洲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彻底摧毁了封建等级制度,导致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二元化,社会从等级制发展到代表制,人民选出自己的代表,这些代表拥有较高的智力水平和较强的专业技能,议会成为市民社会在政治国家中的全权代表。
——摘编自张华《论代议制民主的产生与发展》
材料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对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具有重要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能够在中国不断成长壮大,影响力不断加强,是因为广大人民群众选择它,人民群众信任它,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既尊重了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了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与众不同的独特性。习近平总书记则强调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实现中国梦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摘编自牟晓飞《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雅典公民大会及议事会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欧美国家代议制民主形成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体现。
材料一 英国妇女选举权运动兴起于19世纪60年代,此后半个多世纪里,妇女争取选举权的方式从温和的宪政方式发展到激烈的“战斗”方式。但英国政府长期对妇女的政治诉求充耳不闻,使得英国妇女选举权运动陷于僵局。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妇女们很快从和平反战转为支持和参与战争,从舆论宣传到实际参与,从工厂到志愿者工作,从办公室到战地服务,妇女们全面积极地参与战争,这使得英国男性不得不承认女性在各个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从而改变了首相强硬的反对态度,使议会在立法形式上的分歧逐渐消亡,同时,妇女运动也由激烈的“战斗”转向平和。1918年,英国年满30岁的女性户主获得了选举权。
——摘编自陆伟芳《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英国妇女选举权运动》
材料二 进入20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议会的职能与权力出现了重大变迁。1911年通过的《议会法》规定,下院(平民院,议员由选举产生,任期5年)通过的财政法案无须经过上院(贵族院,议员由世袭贵族充任,无固定任期)的赞同,上院在收到财政法案的一个月内,需呈送国王批准;下院连续通过的多数公议案,若连续三次遭到上院否决,下院可直接将其呈送国王批准。1949年的《议会法》又将上院对下院通过的议案的拖延期由2年缩短为1年。按照惯例,首相必须来自下院。据估计,在二战后历届政府中任职的贵族只有15~20名(截至2006年)。20世纪30年代以来,英国所有重大的政策都由与首相关系密切的阁僚商量决定,且内阁决定政策时从不进行表决,全由首相决定。
——摘编自祁建平《英国议会制度的变迁:从“议会主权”到“行政集权”》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20世纪英国议会民主制发展变化的表现,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其作用。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推动英国议会民主制不断发展的因素。
材料 任何社会中,冲突的存在都是客观的,不可避免的。一般而言,冲突的解决有两种基本方式,即暴力与和平。和平的方式即冲突各方通过谈判、协商、讨价还价的方式制定出各方虽不完全满意,但都能忍受的方法,寻求问题的解决,这一过程即为妥协。在西方,政治妥协不仅是民主政治中的常见现象,而且也获得了文化上的认同,在许多国家成为公众和社会珍视的价值与传统。以往的研究多强调政治斗争在中国政治发展中的作用和价值,似乎妥协就等于软弱、落后甚至反动。诚然,暴力革命是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即使是在政治局势矛盾斗争极其复杂多变的近代中国,政治妥协在某些时候和某些条件下,也可能是更明智和更可取的选择,在中国的政治发展过程中,也确实进行了不少利用政治妥协的方式,化解政治矛盾和政治冲突的成功尝试。
——摘编自李春锋《浅谈我国政治发展过程中的政治妥协》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从材料中提炼一个观点,选取相关史实加以阐释。(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逻辑顺畅,表述清晰。)
材料一 光荣革命后英国人曰变动极大,一些曾经繁荣的选邑衰落为“衰败选邑”,很多发展起来的大城镇因不是选邑,却不能向下院选送议员。郡的选举权标准依据的是1430年的规定:凡年收入40先令以上的自由持有农拥有选举权。苏格兰地区的郡居民拥有价值100英镑资产的居民才有选举权,绝大多数人被排除在选民之外。改革前的英国只有不到1/3的选区有竞选活动,贵族和地方地主操控了选区。
——摘编自刘成《民主的悖论英国议会选举制度改革》
材料二
改革历程 | 改革内容 |
1832年议会改革 | 五十六个衰废城市失去单独派出议员的资格,改为归入郡区选区;新兴的工业城市席位大幅增加。在市镇中,年付十镑以上房产租税者,在郡乡中,年付十镑田土租税的六十年长期田地租用者、年付五十镑田土租税的短期田地租用者及年付两镑地税的自有土地者皆享投票权。 |
1867年议会改革 | 有四十六个“衰败选区”被取消,空余出来的席位,分配给各大城市。在城镇,给予每一房主和租户选举权,也给予支付租金每年不少于10镑和居住不少于一年的租户选举权。 |
1884年议会改革 | 七十九个居民人数不到一万五千人的城镇选区被取消议员资格;选区人口每增加五万,则可增选议员一人。凡拥有年净收入不少于10英镑的土地或租地经营的成年男子均可登记为选民。 |
——摘编自伯纳德里克著《民主》
(1)根据材料一,简述光荣革命后英国选举制度的缺陷。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概述英国19世纪三次议会改革的背景及其影响。
材料 英国议会通过的法案及实施概况
1834年《新济贫法》 | 废除了由教区征集济贫税赈济穷人的“斯宾汉姆兰制度”,设立“劳动院”。设立专门机构解决地方贫民救济问题,实行教区联合,改组地方机构,通过中央政府的济贫法,官员加强地方管理 |
1835年《市镇自治机关法》 | 宣布取消200多个陈旧过时的市镇自治团体,设立100多个有权选举议会的市镇。规定所有市镇自治机构的人员均应投票选举;地方政府可制定必要法规;裭夺地方教会的行政管理权 |
1848年《公众卫生法》 | 要求各地改善卫生条件,地方卫生管理机构纷纷建立。1856年,政府授权各郡组建警察队伍。允准地方机构检查食品饮料、建立公益设施、发放酒店饭馆和屠宰店营业执照 |
1870年《教育法》 | 教会和民间经管的教育事务移交地方政府。各地选举教育局,管理和募资举办学校;一些自治市或教区联合组成学区 |
1888年《地方政府法》 | 据此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建立了62个郡(其中52个与原来的郡区划相同,其余是重新设立和划分的新郡),61个人口在50000名以上的郡级自治市和伦敦郡。3种行政区政府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
1894年《地方政府法》 | 据此在全国62个郡议会管辖的区域建立了535个市区议会、472个乡村区议会和270个人口在50000人以下的非郡级自治市议会。乡村区议会下分为若干教区 |
1899年《伦敦政府法》 | 据此在1888年建立的伦敦郡区内,重新组建了28个自治市议会和一个伦敦城,取代原有的38个教区委员会和区议会。至此,建立全国统一的地方行政区划和自治性管理体系的任务完成 |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9世纪中后期英国地方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2)提取材料中的两条或两条以上的信息,提炼英国地方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一个特征,并说明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