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大部制”早在隋唐时期已经以三省六部制的形式存在和推行。唐初,中书省的职责是辅佐皇帝制定重大决策,参与讨论国家政治、军事重要事项,审理文书,并按照皇帝的授意草拟诏书和下行文书,接着必须将诏书、文书奏章等交由门下省进行审议。门下省首先对中书省草拟的诏令进行审议,然后签署奏章和审阅上下文书,如果门下省认为诏令有问题,他们有权将诏令封还给皇帝。如果门下省不在诏书上副署,中书省就不能发布诏书。门下省可对其认为不合适的诏书拒绝副署,意味着该诏书不能被颁布。只有经过门下省副署,皇帝的诏令才能有效。尚书省官员可以参议国家军政大事,专门负责执行皇帝诏令,也可以通过署印、勾检、行朱、对公文的检覆等方式,实现对中书、门下两省的决策权的制约。
——摘编自黄璐《隋唐时期的“大部制”的特点与启示》
材料二 美国总统只有在与参议院协商并经后者同意后,才能任命大使、公使及政府其他重要官员;经过国会参议院2/3的议员同意后,总统及政府对外缔结的条约才能生效。美国国会中的参议院有权批准或否决总统提出的联邦最高法院法官人选,国会有权弹劾联邦法院系统的法官。国会通过的立法案要交总统签署,而总统往往根据立法案的内容是否符合政府的意愿来决定签署与否,而不是例行公事般地一律照签不误。联邦最高法院法官人选首先由总统提名,然后经参议院批准,最后由总统正式任命。联邦最高法院可以通过行使宪法解释权宣布国会的立法违宪而予以废止。联邦最高法院也可以通过解释宪法含义宣布总统和政府部门实施的行政行为因违宪无效,或宣布总统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违宪作废。
——摘编自黄金桥《美国宪政中的分权制衡机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朝“大部制”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唐朝“大部制”与美国三权分立体制在运行机制方面的相同之处,并分析其不同影响。
A.《大宪章》签署 | B.“光荣革命”结束 |
C.《权利法案》颁布 | D.责任内阁制建立 |
A.规范有序政治体系的建立 | B.资产阶级民主具有虚伪性 |
C.议会政党制度的逐渐成熟 | D.垄断资本家控制国家命脉 |
A.借鉴了英国社会政治体制 | B.经济受战争影响陷入困境 |
C.扩大总统行政权的必要性 | D.无法实施权力分立与制衡 |
A. | B. |
C. | D. |
A.宗教改革取得巨大成功 | B.议会权力高于王权原则的确立 |
C.社会契约论思想的践行 | D.封建统治秩序呈现法理化特点 |
A.议会选举制改革影响深远 | B.传统封建等级观念已然消弭 |
C.经济现代化冲击政治传统 | D.工人运动得到科学理论指导 |
材料一 1871年4月16日,俾斯麦亲自领导制定的帝国宪法,在德意志帝国议会上原样通过。新帝国形式上作为一个联邦组织起来,各邦表面上并未失去各自的原有地位,但统治权属于普鲁士控制的帝国政府,而不属于各邦。陆军、海军、外交事务、关税和银行立法、间接税、货币、民法刑法、邮电都掌握在帝国政府手中,尽管帝国并没有自己的行政机构。保留在各邦手中的则是包括警察、部分司法、直接税、宗教和教育在内的邦内行政事务。
材料二 联邦德国政治现代化的第一个内容是《基本法》的制定,其政治体制的原则之一是联邦制。联邦制原则是指发挥地方的主动性,防止中央机构可能出现的滥用权力。市、县、乡的基层管理基本上实行自治。直接由联邦管理的有外交、国防、海关等。各州不仅是国家的行政区划,而且享有部分国家权力。各州均有自己的议会和宪法,有教育、部分环保和大部分警察事务的立法权。
——均摘编自丁建弘《德国通史》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871年德意志帝国联邦制的特点。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相较于1871年的联邦制,二战后的西德联邦制有何新特点?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新特点?
A.开启限制国王权力的传统 | B.消除了议会与国王的矛盾 |
C.导致国王“临朝不理政” | D.使英国社会秩序趋于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