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君主专制的加强 | B.避免造成机构的重叠 |
C.台谏分置的弊端 | D.加强监察制度的权威 |
主题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材料一 西汉察举分为特科和岁课,特科就是由皇帝下旨不定期选举人才,始于汉文帝诏书察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入朝;岁课就是每年定期察举人才,相对特科更为重要,而岁科里又以孝廉和秀才(东汉避讳刘秀改茂才)为重,始于汉武帝元光元年诏书“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从选举标准来看,分别有“德行高妙,志节贞白”“学通行修,经中博士”“明晓法令,足以决疑”和“刚毅多略,遇事不惑,明足以照好,勇足以决断,才任三辅剧令”等四种。
——摘编自【宋】李昉《太平御览》,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
主题二隋唐至两宋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材料二 唐代御史台总管全国监察,内设台院、殿院和察院。一台三院分别管理内部事务、监察中央与地方百官,甚至设狱、审判。特别是对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监察加强,御史有权列席尚书省会议,“监其过谬”。对州县二级地方行政组织则采取分为“十道”监察区为主的巡视监察。御史大夫“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台院)侍御史主要掌纠举百僚及入阁承诏、知、推、弹、杂事;(殿院)殿中侍御史掌殿廷供奉之仪,检查朝班时百官之仪态行履;(察院)监察御史“掌分察百僚,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礼、营作、大府出纳皆领焉”。
——摘编自李孔怀《汉唐明三代行政监察体制比较》
材料三 唐代所开的科目,如“明法、明算、明字诸科,颇能切会实用,拔取真才”。但是,“其后仅重明经、进士二科,明法一科更随之而废,流弊因此而生”。此因明经科重视“帖经”,士子对经籍遂极力背诵,久之“试学者以帖字为通经,而不穷意旨”,进士科则重诗赋创作,久之,“考文者以声病为是非,而唯择浮艳”。“进士者时共贵之,主司褒贬,实在诗赋,故士林鲜国体之论,其弊一也……所习非所用,所用非所习,故当官少称职之吏,其弊三也。”
——摘编自【宋元】马端临《文献通考·选举考》,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
材料四 科举制虽然自隋唐以来已有三百年的历史,而隋唐时的科举从根本上讲还多多少少的带有荐举制的性质。“唐世科举之柄、额付之主司,仍不糊名。又有交朋之厚者为之助、谓之“通榜’”,“自唐以来,进士皆为知举门生,恩出私门,不复知有人主。”北宋时期,出生寒族的士人多无权贵牵引,强烈反对荐举制,要求一切以程文为去留。太祖乾德元年九月二十七日诏:“礼部贡举人,自今朝臣不得更发公荐,违者重置其罪。”真宗时期,“礼部贡院封印卷首,自此始”,“于内阁糊名考校,分为六等,别录本,去其娃名”。陈彭年等人奉命制定“景德条制”,誉录法和糊名法以科举条例的形式制度化。殿试也在唐早已有之,成为常例制度也是在北宋。开宝六年,太祖亲审知贡举官李昉取舍非当案,这是皇帝亲自处理的第一个科举案,从此殿试作为科举最高考试程序确立下来,并且为明清沿用。
——摘编自路任翰《北宋科举条制考》
主题三元明清时期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材料五 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制度沿革
——《选择性必修1图册》
材料六 明太祖首先决定将考核的时间间隔拉长:“内外官满三年为一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黜陟。”1369年,明太祖下诏,要求府州县的正印官员任满三年必须到吏部接受考核,吏部“核其贤否而黜陟之”。明朝的文官考核方式主要由考满与考察两大系统所组成,由考满和考察相互配合进行。明朝文官考核的最高主考官以及考核监督者,都是皇帝。无论是官员的考满,朝勤考察还是京察,在没有接到皇帝的最后命令是不能进行的。
——摘编自于天娇《明代文官考核制度》
✱基础测评✱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汉察举制选拔人才的特点,并说明其选拔标准。
(2)根据材料二,概述唐代监察系统的职能分工及其主要特点。
✱能力提升✱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代科举制存在的弊端。
(4)根据材料四,概括北宋科举考试制度的变化。
(5)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北宋科举制度改革的作用。
✱历史纵横✱
(6)根据材料五结合所学,从选拔标准、选拔方式、选拔原则方面分别概括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的演变趋势。
(7)根据材料六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朝文官考核制度的特点。
材料一 中国传统监察体系中一般存在御史监察和谏官言谏两个系统,两者皆出于权力制约的目的而产生。相较而言,前者是君主的耳目,重在制约臣下,地位更为重要;后者主要是时君主提出意见和建议,多是制约君主,地位低一些。这二者在先秦时期就已并存。秦汉时期重御史监察而轻谏官言议,谏官的设置具有任意性且很不固定。汉代谏官的职位及数量仍不固定,谏议大夫、光禄大夫等多兼职行使谏议职权。东汉时期,谏官相对固定下来,归属侍中寺。魏晋时期侍中寺改为门下省,掌管封驳、奏事和谏诤。
——摘编自赵晓耕、刘盈辛《中国传统御史监察制度的反思》
材料二 明代在前代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建立了较为严密的监察体系。在中央以都察院为核心机构,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监各道”,十三道监察御史“出则退视方岳,入则弹压百僚”。以都察院为核心的监察机构,自设立之初,就明确定为天子“耳目之司”,专司风宪,负责侦缉臣下奸邪,“宣上德,达下情”,以广天子聪明之德。明代中叶之后,监察体系弊端丛生,握有监察大权的御史不断卷入政治争斗之中,甚至沦为党争的工具,背离了选用御史的初衷,极大损害了监察系统的权威,也使明代官僚体系逐渐失去了有效监督、自我净化的能力,最终滑向衰亡腐朽的深渊。
——摘编自刘祥学《从御史选用制度的演化看明代政治走向》
(1)根据材料一,指出秦汉至魏晋时期谏官言谏的发展趋势。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朝监察制度的特点及其影响。
A.士族垄断选官的局面被打破 | B.门第出身逐渐成为选官标准 |
C.官吏选拔任用注重实际才能 | D.学子出仕途径增加趋势明显 |
A.察举制逐渐被世家大族所垄断 | B.社会动荡导致察举制无法实施 |
C.九品中正制的产生有其合理性 | D.君主专制有进一步加强的趋势 |
材料一 盖秦汉间为天地一大变局。自古皆封建诸侯,各君其国,卿大夫亦世其官,成例相沿,视为固然。其后积弊日甚,暴君荒主,既虐用其民,无有底止。强臣大族,又篡弒相仍,祸乱不已。……其势不得不变,而数千年世侯世卿之局,一时亦难遽变。……汉祖以匹夫起事,角群雄而定一尊,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无赖之徒,立功以取将相,此气运为之也,天之变局,至是始定。
——(清)赵翼《廿二史札记》
材料二 官僚政治运转正常时,官员“更新率”一般是较高的,经常有父为高官而子为匹夫,或朝为高官而暮为匹夫的情况,从而对贵族化趋势构成抑制。但另一方面,“世卿世禄”在汉代还不是太遥远的记忆,官僚显贵世代传承权势的要求显得“合情合理”,君主应予保障以换取其效忠,并为之提供了“任子”一类特权性起家途径。由此,“世家”、“官族”在一度中衰之后,便在新政权中开始了新一轮的缓慢积累。
——摘编自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代官僚政治出现贵族化趋势的原因,并说明官僚贵族化的主要途径(制度)。
(2)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官僚贵族化对政治发展的消极作用。
A.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 B.中央集权不断加强 |
C.监察制度不断完善 | D.君主专制日益强化 |
A.利于统治阶层吸纳新鲜力量 | B.社会阶层的流动性变弱 |
C.标志着贵族爵位世袭的终结 | D.与科举制的选官原则相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