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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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我们不能像分析学派那样将法律看成一种孤立的存在,而忽略其与社会的关系。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评析材料中的观点(任意一点或整体),得出结论。(要求:结论不能重复材料中的观点,持论有据,论证充分,表述清晰)
2020-03-06更新 | 43次组卷 | 1卷引用:历史-学科网3月第一次在线大联考(山东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2 .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公元前536年,子产在多项经济政治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公布了新制订的刑书。
《左传·昭公六年》载:“三月,郑人铸《刑书》。”杜预《注》:“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叔向使诒子产书,曰:“始吾有虞于子,今则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刑辟:刑法、刑律),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义,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
公元前513年冬,晋铸刑鼎。
孔子对晋铸刑鼎予以猛烈抨击:“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
(1)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铸刑鼎的背景以及影响。
(2)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孔子所谓“度”的含义以及对晋铸刑鼎予以猛烈抨击的理由并简要评析孔子、叔向的观点。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