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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38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春秋时期,贵族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利于贵族随意处置百姓,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郑国子产根据已有刑法重新编订了三种刑法,在公元前536年“铸刑鼎”,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向社会公布;让百姓明白法与非法的界限,知道犯法会得到怎样的处罚。结果,社会治理透明度增加,犯罪案件减少了。

公元前452~前450年,在平民保民官的强烈要求下,古罗马先后编订出十二个法表,镌刻在青铜牌上,公布于罗马广场,即《十二铜表法》。该法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过去未成文的习惯法的汇编。在后世的岁月中,它虽经多次修订,但始终是古罗马的基本法。

材料二   魏晋时期,门阀大族颇重家风、家训,强调“雅有家风,政事规为”。唐代士人阶层编撰家训的风气日盛,如王方庆《王氏训诫》,柳玭《诫子孙》,唐太宗作《帝范》也可视为帝王之家的家训。家训内容多以“忠孝”教育为主,“名门右族,莫不由祖考忠孝勤俭以成立之”。唐代家训开启中国古代“诗书传家”的文化传统,富贵、财产不再恒久,“读书便是随身宝,高官卿相在朝廷”成为人们的最高追求。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郑国子产“铸刑鼎”与古代罗马编订《十二铜表法》相似的社会背景与共同的历史价值。
(2)根据材料二、概括唐代家训哪些特点?分析成因有哪些?
2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孟子继承孔子的仁的思想,而有所发展……他认为,首先要使民有恒产,要使八口之家有百亩之田,打了粮食可以吃饱,养了家畜可以吃肉,种桑养蚕可以穿衣,还要有学校宣传孝父母、尊长者的道理。这样,他们也就会“死徙无出乡”了。他认为这样就可以使国家强大起来。

――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纲要》


(1)概括材料一中描绘的生活状态。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孟子的思想主张。

材料二:“铸刑鼎”是春秋时期宗法贵族减弱了气势,新的地主阶层兴起的背景下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向全国百姓公布……让老百姓明白法与非法的界限,知道犯了法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也打击了贵族特权,使贵族不能利用刑律的私密随意处置老百姓。这无疑是进步的法制理念。


――编自马立诚《子产铸刑鼎》


(2)根据材料二,分析郑国子产“铸刑鼎”出台的社会背景。与此时期相近的古罗马,元老院颁布了类似的法律。指出这部法律的名称及其历史价值
2021-11-05更新 | 16次组卷 | 1卷引用: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我国古代公益慈善组织的宗旨里包含着倡导仁义和发扬仁义的内容,墨、道等学派对于公益慈善行为也提出过深刻见解,佛、道等宗教教义包含丰富的劝人积德行善的观点和言论。公益慈善事业主要附着在宗族家族和放大了的宗族家族——国家、行会、商会、会馆组织等身上,宗教机构、教育机构、专门慈善机构和个人为其补充,政府在公益募捐方面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公益募捐主要通过官府文告、聚会讲演和私人交流等方式进行,基本局限于灾荒救济、恤幼养老、兴建公共建筑、发展教育等方面。我国一向缺少与公益募捐法律关系相适应的成文法律规范,主要由道德、风俗习惯和民间法调整。

——摘编自李永军《我国古代公益募捐事业若干问题研究》

材料二   《易经》记录了中国古代早期的一些军事思想。随着《易经》成为儒家经典,《易经》的军事思想也在中国古代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易经》原文释义
和兑【通悦,下同】,吉。国与国和谐相处,吉利。
孚【通俘】兑,吉,悔亡。以俘虏别人为乐事,暂时吉利,最终会败亡。
来兑,凶。自恃强大,胁迫他国服从,结果是凶险的。
鸣谦,利用师,征邑国。道义上和舆论上的优势有利于出兵征讨他国。
不利为寇,利御寇。主动侵略别国是不利的,防御别国侵略是有利的。

(1)根据材料一,概括我国古代公益募捐事业发展的特点。
(2)材料二反映了《易经》中哪些军事思想?
2021-10-09更新 | 47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北省衡水中学2014-2015学年高一下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孔子认为社会治理需要等级秩序的建立和巩固,唯有兴礼治法的刑罚功能才能发挥,才能将国家、社会、家庭中的长幼、遵卑关系延续下去而不致亲乱。《论语子路》云:“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这一思想经汉代儒家学说代表董仲舒吸收改造为具有神秘主义倾向的“德主刑辅”论。《汉书董仲舒传》云:“阳为德,阴为刑。”董仲舒既重视德的教化,也主张在“大德小刑”原则指导下刑罚的适用,德刑并举、重德轻刑的正统“礼治”思想由此发展形成。理学将儒家纲常理论提升至具有先验性特质的“天理”高度,将礼法结合的共同体思想贯彻于“德礼政刑”“相为表里”的治国策略.可以说,中国古代法治观是以“礼法合一”为核心范畴的“混合法”的思想理论与实践活动的集合。

——摘编自李墨《儒家伦理法:中国古代法治观的核心范畴》

材料二 西方法治意识理念是建立在自由主义基础上的,强调的是维护和保障个人的权利。法治的核心理念,就是“确信法律能够提供可靠的手段来保障每个公民自由合法地享用属于自己的权利”。作为西方法治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英国1215年颁布的《自由大宪章》,就是一部权利自由的宣言书。法国1789年颁布的《人权宣言》在第二条 中规定:“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杭压迫。”作为西方法治文明精髓的宪政制度,就是建立在防止国家权力侵犯个人自由的理念之上的。美国国学者萨托利说过:自由主义“在英国的宪政实践中得到发展,在美国宪法中可以看到最成功的书面表达,并且在宪法保障——因而也就在法治国家——理论中得到了详尽的阐发”。自由主义“发明了从制度上平衡人治与法治的方法”。

——据柯卫《中西方法治意识的差异及启示》整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法治观的主要特点,并分析其历史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西方法治观与古代中国法治观的主要不同。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法治观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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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中国古代,“家”(家族、宗族)与“国”(国家政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西周春秋时期,社会上层即贵族层、统治者层皆按宗法制组成父家长制集体大家庭。这种大家庭是一个血缘亲属关系复杂、人数众多、组织庞大的宗族集团。宗族集团或异财,或共财,或异财共财相结合。虽然在宗族组织中,有时又分成若干分支家庭,甚至小家庭,但这些个别家庭在社会与政治、经济活动中均不具有独立性格,而是被埋没在宗族体系之中。

——摘编自张金光《商鞅变法后秦的家庭制度》

材料二:秦汉时期,产生于春秋战国的那些家庭历史特质得到了进一步确认、整合和普遍化,成为两千年中持续保持的强固传统。夫妇与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夫妇同一个已婚子女组成的直系家庭,成为中国历史上主要的家庭形式。

——张国刚《中国家庭史》

材料三:秦汉中国能够熔铸为坚实的整体,乃是基于文化、政治、经济各项的“软实力”。两宋学者组织的儒学,可以说是汉代以来规模宏大、海纳百川的文化传承,此时结晶而成的一套严整的思想体系。

——摘自许倬云《说中国——一个不断变化的复杂共同体》


(1)根据材料一概括西周、春秋时期家庭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秦汉时期个体家庭大量涌现并成为主要形式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中的“软实力”主要指什么?
6 . 法制建设是政治文明的坚实基础。

材料一 秦简出现的单行法规名称已达三十多种,史载李悝著《法经》六篇,“商鞅受之,入相于秦”。秦律所载的法律条文数量之多,内容之丰,也是前所未见,秦简中的经济法规包括《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等一百多条律文。它们对秦代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进行广泛调整,使秦的经济迅速发展,国力日盛,巩固、确立并发展了封建制度。

——万方《浅谈秦的经济立法及其特点》

材料二   制定宪法与拥立德高望重者为王的理由是相同的。因为,人们始终在求索的就是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因为凡是权利,就应当人人共享,否则就不能算是权利。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某个公正善良者之手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就心满意足了,但是他们要是没有这样的好运,那就只好制定法律,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

——(古罗马)西塞罗《论责任》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有生法,有守法(执行法度),有法于法(遵照法度行事)。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

——《管子》


(1)根据材料一归纳秦国经济立法的特点,结合所学说明其发挥的作用
(2)依据材料二,比较《论责任》和《管子》两书对法律认识的异同点。
2021-03-10更新 | 18次组卷 | 1卷引用:湖南省郴州市湘南中学2020-2021学年高一上学期开学考试历史试题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春秋时期,管仲提出“以法治国”。《管子·明法》写道:“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错而已。”其认为只要借助法律就可以治理好国家,同时,指出法治的关键在于君主本人守法,但管仲无法在制度上实现君主守法而治明朝奉行“重典治国”,确立了“明刑弼教”的立法司法指导原则。皇帝握有死刑和重案的最后裁决权,制了最高行政权和司法权。清朝从顺治到乾隆期间的立法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加深对“详译明律,参以国制”思想的理解的过程。中国传统的“明刑弼教”“德主刑辅”的立法精神被继承并发展。

材料二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是明确提出“法治”概念并对其进行系统论述的第一人。他坚信法治优于一人之治,实行法治根源于制约权力的需要。近代以来,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后通过的《权利法案》严格限定了国王的权力,确定了国会拥有最高权力的原则,并对公民应有的权利做了明确规定。美国1776年《独立宣言》宣布,人人生而平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不可转让。法国1789年大革命后制订的《人权宣言》更是宣称,人生而平等自由,治结合的目的在于保障人的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的权利,主权在民,个人“法无禁止即自由”,政府“法无授权即禁止”。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何斌《论中西方法治的历史嬗变与新时代价值》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中国与西方法治思想的异同,并说明管仲法治思想产生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清时期法治发展的影响。
8 . 法律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春秋时期,贵族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利于贵族随意处置百姓,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郑国子产根据已有刑法重新编订了三种刑法,在公元前536年“铸刑鼎”,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向社会公布;让百姓明白法与非法的界限,知道犯法会得到怎样的处罚。结果,社会治理透明度增加,犯罪案件减少了。

公元前452~前450年,在平民保民官的强烈要求下,古罗马先后编订出十二个法表,镌刻在青铜牌上,公布于罗马广场,即《十二铜表法》。该法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过去未成文的习惯法的汇编。在后世的岁月中,它虽经多次修订,但始终是古罗马的基本法。

材料二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启蒙思想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在法律内容上,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天赋人权”和人人平等思想,注意保护个人的各种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证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的每个程序的公开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独立、专业的律师为被审判者提供辩护, 可以减少法官对法律的误读;从普通民众中产生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和判决,使民众能够直接参与法律事务。西方法律制度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材料三     到2010年底,中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至此,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说明郑国子产“铸刑鼎”与古代罗马编订《十二铜表法》相似的社会背景。
(2)根据材料二,概括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法制建设的意义。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9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孟子》中记载了孟子与其学生关于法律问题的讨论。学生问:“舜做了天子后,假如其父杀人,舜的法官该怎么办呢?”孟子回答:

“抓起来就行了。”学生又问:“难道舜不阻止法官吗?”孟子说:“舜怎么能阻止呢?法官是按职责办事。”学生问:“那舜又该怎么办呢?”孟子说:“舜应当放弃天子之位,毫不顾惜。然后偷偷地背上父亲逃到海边住下,一辈子都很快乐,把曾经做过天子的事情忘掉。”

——据《孟子》

材料二   (王阳明)在南赣建立起一种乡村民众的自治组织“乡约”,并亲自撰写了约规,即《南赣乡约》。阳明的乡约模式……强调乡约格物致知,即格心中之物,而同时见诸行动。……《南赣乡约》颁行以后……赣县“人心大约淳正,急公输纳,守礼畏法……子弟有游惰争讼者,父兄闻而严惩之,乡党见而耻辱之。”

——程鹏飞《王阳明“知行合一”与南赣乡约》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孟子的法制观念,分析孟子法制观念产生的社会背景。
(2)据材料二分析《南赣乡约》颁行的社会价值。
10 . 法律是人类文明的重大成果。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废置无度,则权渎······故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势行教严,逆而不违······然后一行其法,禁诛于私家······”

——《韩非子·八经第四十八》

材料二“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故以法治国······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韩非子·有度第六》


(1)依据材料概括韩非子的主张。结合所学分析韩非子提出这种主张的时代背景。

材料三 中国法的产生过程表明,它是从氏族社会内部生长起来的,而不是从外部强加社会的一种力量。……由于中国社会自然经济的长期延续,为宗法制度的推行和宗法思想的流行,提供了丰润而厚实的土壤。宗族—宗法制度与国家制度紧密地揉合在一起,成为中国最重要的基本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中国的传统观念并不排斥法。孔子倡导“礼治”,但也讲“齐之以刑”,“宽猛相济”。自从春秋战国以来,历代王朝都公布有“法典”,也曾出现过许多执法严明的官吏。但在人们的意识中,法不过是一种作用有限的工具。

在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宗法社会中,商品经济不发达,专制主义统治和人身依附关系长期存在,人们的法权观念极为淡薄,法律关系也比较单纯,民事法律关系很不发达,民事纠纷的调整以道德伦理为尚,强调调解;“重德轻刑,重义轻利”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又一特点。

——摘编自游绍尹《试论中国法的产生规律》


(2)依据上述材料,从法律文化特点的角度对材料进行解读。要求:提取信息充分;总结和归纳准确、完整;解释和分析逻辑清晰。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