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从1948年开始,中国共产党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城市特点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接管各大城市后中国共产党废除了保甲制度。参照乡村经验,不少城市建立了市、区、街三级行政管理体制,街政府成为最基层的行政机构。这种三级行政管理体制导致政出多门,效率低下,无法适应城市“集中”的特点。不久,街政府被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地进一步探索城市基层管理模式。1954年,国家颁布条例,规定在城市基层设立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和群众自治性组织居民委员会,正式确立街居体制。通过街居体制,无单位、无组织的群众被全部纳入政府管理范围。
材料二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发生很大变化。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扩大了居委会职能,居委会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立各种工作委员会。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以及大量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社区式管理”成为城市管理新的模式。2000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颁布,标志着社区建设成为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新方向。除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之外,社区还出现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以及社会非营利性公益组织为代表的新兴组织。通过居民会议议事协商和民主听证等形式,社区各类主体都可以平等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民主决策。
——摘编自《新中国的基层管理变迁》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变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改革开放后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特点。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发展的意义。
材料一 秦朝正式确立了宰相制度,丞相地位高,权力大。汉武帝时,鉴于宰相职权过重,就开始重用内朝近臣,到东汉时,在宫中主管收发文书的尚书,开始掌管机要,侵夺外朝相权。曹魏时,尚书台脱离少府,将办事机构迁到宫外,成为独立的中央政务机构。唐高祖设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为宰相机构,且三省分工明确。宋朝前期实行二府三司制,各自独立、互不统属,均直接对皇帝负责。元朝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置4个宰相官职:中书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明朝罢中书省,废宰相,设内阁,因明朝宦官专权,内阁权力受到牵制。雍正时,设军机处,军机大臣多由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四品以上的官员担任,成为辅助皇帝的主要机构。
——摘编自李荣华《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及其实质分析》
材料二 辛亥革命后,中国社会出现了有史以来未曾有过的政党政治蓬勃兴起的景象。但民初的政党,不仅不能改变革命后混乱的社会状况,反而使政局变得更加纷乱。辛亥革命并没有改变中国的经济面貌,当时的中国仍停留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清末民初的政党也不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成熟的产物。以袁世凯为首的官僚军阀集团操纵着中央政权,地方上的州县多为兵政兼行政,且都掌握在地方豪强手中,他们当然不可能去推进资产阶级的政党统治。政党之间,党争多于联合,个人恩怨超越党见,党派倾轧,内阁的频繁更迭,使民众产生了厌烦心理,从而失去了民众的支持。绝大部分党员对于政党政治的知识性认识往往只是一鳞半爪,只知一些名词而不明其真正含义。
——摘编自李爱峰苏全有《发轫、争斗与失败:中国近代政党历程的反思》
材料三 从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是我国政治体制模式的建立与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我国在民主建设方面建立了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健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划清党组织与政府的职权范围,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伴随经济改革的深化,中央逐步向地方下放了一系列权力;精简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实行人事制度改革;我国在大力拓展基层民主的同时,还特别注重加强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制建设。
——摘编自何苑《试析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就与历史经验》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宰相制度演变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国近代政党政治失败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新中国成立以来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成就及历史经验。
A.1978年宪法迭经修改已臻完善 |
B.宪法至高地位得到真正确立 |
C.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亟待加强 |
D.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已建立 |
A.中国高度重视保障人权 | B.公民法治意识日益增强 |
C.法律要为社会发展服务 | D.法律的经济职能得以强化 |
材料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创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到1978年,我国主要产品产量是:粮食6095.3亿斤,棉花4334担,布330.9亿尺,钢3178万吨,原煤6.18亿吨,原油10405吨,铁路5.17万公里,各类轻重工业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交通运输能力都有显增长。1978年,我国基本普及小学教育,在改革开放前,中国按人均收入在世界最贫穷国家之列,而我国的教育发展接近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摘编自李文《新中国改革开放前打下的坚实基础》
材料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事立法最具标志性意义的是以下四部法律:一是1986年《民法通则》,确立了民事行为和民事权利保护的基本规则;二是1999年《合同法》,实现了我国合同立法的统一化、体系化与科学化,构建了市场交易的基本规则;三是2007年《物权法》,构建了我国产权制度的基本框架,有力地维护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市场的正运行奠定了法律基础;四是2009年《侵权责任法》,构建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科学合理的侵权法体系和规则。最高立法机关还先后颁布了《海商法》《公司法》《保险法》等民商事法律。不论是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以及人格权法等基本民事制度,还是民法方法论,相关基础理论研究都进步迅速,民法著述更是汗牛充栋,蔚为壮观。在短短的四十年内,我国民事立法走过了西方数百年的法治发展道路,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摘编自王利明《中国民法学七十年:回顾与展望》
(1)根据材料一概括新中国在改革开放前打下的坚实基础。
(2)根据材料二,概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法学发展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意义。
A.科学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 |
B.推动了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的进程 |
C.为历史性转折作了重要的思想理论准备 |
D.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完备 | B.中国实行有条件的双国籍政策 |
C.国家实施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 | D.国籍选择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
材料一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逐步实现全国统一。国民政府出于巩固统治、树立法治政府形象的需要,强势推动民法典编纂,立法方针、立法原则与立法人员都由政府决定。整个民法典编纂历时三年,由主要仿《德国民法典》的《大清民律草案》发展而来,各编相继完成,次第公布施行。新知识精英参与执政,他们秉承对三民主义政治理论的价值认同,贯彻于立法原则和条文中,导致法典过于精英化和政治化,基本上在封闭状态下完成,缺乏对舆情的了解。用大陆法系的标准来衡量,民国民法典“集现代各国民法之精英,而弃其糟粕”,“在改革中国数千年的法制、开创私法制度与司法文化方面,较之法国民法尤有过之”。
——摘编自张生、李彤《民国民法典的编订:政府与法学家的合作》
材料二 改革开放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
20世纪七八十年代 |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
20世纪九十年代 |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 |
21世纪 | 随着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华民国民法典》制定过程的特点及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七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编纂民法典的背景。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民国和新中国民法典的差异。
1954年宪法目录序言 | 1982年宪法目录序言 |
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国家机构 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 | 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 |
A.更加重视公民的权利 | B.确立了依法治国方向 |
C.凸显了保障人权理念 | D.提出了社会主义原则 |
A.为社会主义民主初步建立奠定法律基础 |
B.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前发展的需要 |
C.标志我国进入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 |
D.使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制度化和法律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