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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6 道试题
1 . [当代中国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材料一1978~2000年,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我国制定了一系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和法规,加强了执法和司法工作。江泽民同志坚持我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思想,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明确提出在全党开展“三讲”       (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活动。随着“三讲”教育活动不断深入,江泽民同志又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三讲”教育活动,是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在党内的一次成功实践,为在治国方略上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提供了经验。而“三个代表”的要求,又为我们党实践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指明了奋斗方向。

——摘编自朱少华《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

材料二坚持法治与德治“两手抓”,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升华,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到新阶段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五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现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当今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有效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阻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面对国内利益关系多样化的趋势和全球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党和国家必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手段、机制等方面努力改进和创新,提高以德治国的水平。

——摘编自崔耀中《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1)根据材料一,概括从改革开放起步到21世纪初,中国共产党为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所做出的努力。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具体说明新时代党和国家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两手抓”的原因。
2023-02-04更新 | 88次组卷 | 3卷引用:湖北省十堰市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伴随着传统社会经济结构的解体,中国开始由农本社会向现代工商社会转变。而传统司法不仅无法调适这种变化,其弊端还受到广泛的抨击。如何启、胡翼南就尖锐地指出:“今者中国之律例,其有平乎?无也!罪案未定,遽用刑成,何平之有?供证无罪,辄罹笞杖,何平之有?毙于杖下,意气杀人,何平之有?瘐死狱中,有告无诉,何平之有?有凌迟枭首,死外行凶,何平之有?”就连晚清的封疆大吏刘坤一、张之洞也在江楚会奏变法第二折中毫不犹豫地指出:“滥刑株累之酷,囹圄凌虐之弊,往往而有,虽有良吏,不过随时消息,终不能尽挽颓风。”

——摘编自吴永明《创制与革新:清末司法变革论析》

材料二   民国时期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已经被“救亡图存”“保国保种”等理念所笼平。作为一个后发国家和半殖民地国家,社会逐渐远离中国传统司法经验,在破除旧弊的时代里,社会精英抛弃了传统司法的精华,汲汲于从西方的经验中择优良者借鉴使用。而近代司法变革的过程正是社会转型时期制度选择之中茫然与迷失的重要体现。司法的正常运转需要借助诸多内外环境的支持,在国家独立都难以保证的情况之下,司法独立和司法自身的价值很难被人认识到。国民政府先后数次的司法改革并没有带来预期稳定的法治秩序,反而因加速了旧秩序的灭亡而导致社会秩序的崩溃。

——摘编自江国华、李福林《迷思中的司法与社会:民国时期司法的社会本位问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社会抨击传统司法所反映的实质,并简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民国时期司法改革的特点。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当今中国司法建设的看法。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代以前没有统一规定结婚年龄,唐朝规定:“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听婚嫁”。而在婚姻缔结程序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尤为重要,家长拥有绝对主婚权。同时唐代规定:“娶妻无媒不可”。合法有效的婚姻还需要“三书六礼”(三书指结婚过程中使用的聘书、礼书、迎书等文书,六礼是古代结婚的六个程序),符合形式规范才能被世俗社会承认。

——摘编自郭灿灿《古代婚姻法律制度探析》

材料二   1948年冬,中共中央着手进行婚姻法的起草工作。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破除包办买卖婚姻的束缚,把妇女解放出来,对建设新国家尤其重要。妇女运动从阶级解放走向社会解放。评剧《刘巧儿》风靡全国,剧中有这样一段家喻户晓、广为传唱的唱段:“我的爹在区上已经把亲退,这一回我可要自己找婆家。”1950430日,毛泽东签发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律。《婚姻法》第一章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权力的封建婚姻制度”。第二章规定结婚条件和程序,男女结婚本人完全自愿,必须到区、乡人民政府申请结婚登记。第三章规定夫妻间有使用各自姓名、处理家庭财产的平等权利。

——摘编自马荟《新中国婚姻法的制定与修正》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婚姻法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概括建国初婚姻法的内容与旧中国相比有何新变化,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变化的原因。
2022-12-07更新 | 58次组卷 | 1卷引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九中学2022-2023学年高二12月段考历史试题
4 .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厉官威名,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

——摘自《韩非子·有度》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

——摘自《礼记·曲礼》

材料二   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制定的东亚、东南亚等封建国家法律的总称。它的特点是突出成文法典,强调礼法结合,重视家族伦理,民法与刑法不分。

——摘自《选择性必修一》教师教学用书

材料三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前两次由于多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际成果。1979年第三次启动,由于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条件尚不具备……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并于200212月进行了一次审议……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又陆续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编纂民法典,就是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

——摘编自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分析儒法两家在治国方略上有何不同,从时代发展的角度说明战国时期统治者更加重视法家思想的缘由?
(2)阅读材料二、试以《唐律疏议》为例,概括中华法系的特点?结合所学,指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法律渊源方面有何不同?
(3)根据材料三,概括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有何特点?结合所学说明民法典的颁布有何意义?
2023-11-20更新 | 64次组卷 | 1卷引用:浙江省“七彩阳光”新高考研究联盟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联考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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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初到陕北时,中共中央沿用了先前苏区时代制定的很多法律法规。之后,又在这些立法的基础上,立足边区实际,制定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等旨在巩固政权的法律法规。1940~1942年,中共中央先后制定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查获鸦片毒品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这一时期,中共适当借鉴国民党政府法律中的合理内容,使法治体系更为健全。在司法实践方面,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1943~1948年,中国共产党人在回顾总结前期法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抗战胜利、国共冲突、阶级矛盾等现实情况,制定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陕甘宁边区简政实施纲要》以及有关土地改革、婚姻、诉讼、军属、实业、武器管理以及移民等问题的法律。

——摘编自高志伟《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法治建设的历史经验》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初期,建设新法制的途径大致有二:其一是以立法的形式整理、巩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经验和成就,包括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临时宪法的形式奠定了新政权的宪制基础和框架;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了根据地与解放区社会改造的核心实践,并将之推向全国,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成就为195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前者是人的解放,后者是土地的解放。其二是以苏联为师,这其中包括了以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为基地,开始的社会主义法制知识体系的全面继受及司法干部的培训、基本法典(包括宪法、民法、刑法)的起草。

——摘编自陈颐《新中国成立70年来法治建设历程》

材料三   “十九大以来的五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作为党中央统筹“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成就巨大。中国共产党在有14亿多人口、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的大国执政,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必须始终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摘编自《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陕甘宁边区法治建设的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中国初期法治建设的特点。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近代以来党的法治建设的启示。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夫殴妻之祖父母、父母,或者杀妻之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姐妹,若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杀,妻殴或詈(骂)夫之祖父母、父母或者杀伤夫之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姐妹时,妻与夫鳃麻(五服之内)以上的亲属奸淫或者夫与妻之母奸淫时,以及妻欲害时可义绝(指夫妻双方对一定范围的亲属,犯有殴、伤、杀、奸等罪,经官方认定为‘义绝’而强制离婚者)……诸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殴妾折伤以上,减妻二等;诸妻殴夫,徒一年;若殴伤重者,加凡人伤三等;须夫告,乃坐。死者,斩。

——摘编自长孙无忌等《唐律疏议》

材料二   《罗马民法大全》由《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篡》《法学阶梯》及《新律》组成,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其中有这样的规定:“神有物”具有神圣性,为人之不可有物,但是当它与人的生命相冲突或两者必居其一时,可牺牲“神有物”以保证人的生命和安全:“婚姻或结婚是男与女的结合,包含有一种彼此不能分离的生活方式”“为父者不得禁止子女结婚”:“保护人不得强娶被解放的女奴为妻”;“如果一个人在胁迫下承担了某项债务并自动指定了一名债务担保人,那么,债务人和担保人均不承担责任。”

——摘编自谭建华《略论(罗马民法大全)的人文精神》

(1)根据材料一,指出夫和妻“义绝”条件的差异,并分析造成差异的思想根源。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唐代法典相比,《罗马民法大全》体现的特点,并分析其原因。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现代中国婚姻法的编纂原则。
2023-11-03更新 | 46次组卷 | 1卷引用:四川省成都市蓉城名校联盟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联考历史试题
7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秦朝正式确立了宰相制度,丞相地位高,权力大。汉武帝时,鉴于宰相职权过重,就开始重用内朝近臣,到东汉时,在宫中主管收发文书的尚书,开始掌管机要,侵夺外朝相权。曹魏时,尚书台脱离少府,将办事机构迁到宫外,成为独立的中央政务机构。唐高祖设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为宰相机构,且三省分工明确。宋朝前期实行二府三司制,各自独立、互不统属,均直接对皇帝负责。元朝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置4个宰相官职:中书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明朝罢中书省,废宰相,设内阁,因明朝宦官专权,内阁权力受到牵制。雍正时,设军机处,军机大臣多由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四品以上的官员担任,成为辅助皇帝的主要机构。

——摘编自李荣华《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及其实质分析》

材料二   辛亥革命后,中国社会出现了有史以来未曾有过的政党政治蓬勃兴起的景象。但民初的政党,不仅不能改变革命后混乱的社会状况,反而使政局变得更加纷乱。辛亥革命并没有改变中国的经济面貌,当时的中国仍停留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清末民初的政党也不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成熟的产物。以袁世凯为首的官僚军阀集团操纵着中央政权,地方上的州县多为兵政兼行政,且都掌握在地方豪强手中,他们当然不可能去推进资产阶级的政党统治。政党之间,党争多于联合,个人恩怨超越党见,党派倾轧,内阁的频繁更迭,使民众产生了厌烦心理,从而失去了民众的支持。绝大部分党员对于政党政治的知识性认识往往只是一鳞半爪,只知一些名词而不明其真正含义。

——摘编自李爱峰苏全有《发轫、争斗与失败:中国近代政党历程的反思》

材料三   从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是我国政治体制模式的建立与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我国在民主建设方面建立了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健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划清党组织与政府的职权范围,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伴随经济改革的深化,中央逐步向地方下放了一系列权力;精简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实行人事制度改革;我国在大力拓展基层民主的同时,还特别注重加强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制建设。

——摘编自何苑《试析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就与历史经验》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宰相制度演变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国近代政党政治失败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新中国成立以来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成就及历史经验。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18年,列宁颁布的第一部苏维埃宪法废除了私有制,宣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在这部宪法中得到保障,选举和罢免是人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还赋予人们出版、集会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摘编自邢晨晓《列宁宪法思想研究》

材料二   1953年底,毛泽东一行乘专列离京,前往杭州起草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为了做好“立国安邦”这件大事,毛泽东和起草小组一头钻进了宪法堆里,阅读、钻研各国宪法。虽然在起草过程中困难重重,反反复复,几易其稿,但毛泽东仍主张坚持实事求是、简单明了。毛泽东说,“除总纲外,其他各章都写得比较简单。文字尽量通俗易懂,便于群众了解和掌握。”6月16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宪法草案全文并发表了社论号召开展广泛讨论。一场轰轰烈烈的宪法草案讨论随即遍及全国,参加讨论的人数达1.5亿,约占当时全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宪法学界编写了30多本小册子,全国各地成立了各种机构来引导宪法草案的讨论,这为人民更好地认识宪法打下了基础。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摘编自《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等资料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1918年苏维埃宪法颁布的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概括1954年宪法制定的背景,说明宪法的起草过程有什么特点。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福建各地方志及官书吏训中,民众“好争健讼”的记载可谓延绵不绝。“士不自爱,乃好干讼”,“在清时皆有功名”等描述,都指向了福建讼师的“士类”身份。讼师们充分利用超群文笔、通晓律法、功名在身等条件,向事主索取“或千余金,或数百金,约定不贰”,以为诉讼服务的报酬。为了抑制讼师“唆讼”,《大清律例》明文设立“官代书”,试图以行政力量打破讼师的“饭碗”,地方官府还多次下令捉拿、禁止讼师,突出道德礼义的教化作用,从而实现“和乡党以息争讼”“息诬告以全良善”的作用。

——据汪毅夫《讼师唆讼:清代闽省内地和台地的社会问题》等整理

材料二   厦门租界的领事法庭上外国律师扮演了重要角色,刺激了福建近代司法机构的建立及本土律师的产生。20世纪以来,《大清刑事民事诉律》《律师暂行章程》等法案对律师职业及其体制进行了持续完善。到1931年,16个有律师的省份中福建跻身全国前五,但集中在福州和厦门两地。当地按地方法院辖区设置律师公会,凡开业律师均须参加,逐渐取代外国律师在闽的垄断地位。除出庭辩护和代理之外,不少律师还受聘为工商业者的法律顾问。律师公会规定酬金的上限,尽力避免会员的乱收费行为,还落实国家的平民法律扶助制度,引导律师承担联系一般民众与法律体系的职责。

——摘编自刘芳《近代福建的讼师与律师》


(1)根据材料一,指出福建古代讼师发展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福建律师职业的发展特点并分析其意义。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法律职业发展的历史启示。
10 . [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1982年宪法第13 条和第11 条规定的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已经在一定意义上包含私有财产权相对国家权力具有不可侵犯性的宗旨,但并没有明确宣示。1988年宪法修正案第1条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以及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8条规定的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和第9条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及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6条所规定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等内容,都包含了私有财产不受政治权力侵犯的宗旨,但是,毕竟宪法并未明确宣示私有财产不受政治权力的侵犯2004 年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第22条修正案同时规定了私法意义上的私有财产权和公法意义上的私有财产权。

——摘编自田宝会、刘静仑《私有财产权与法律改革——1978- 2003中国法律史考察》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私有产权法律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私有产权法律改革的影响。
2023-07-09更新 | 28次组卷 | 2卷引用:陕西省商洛市2022-2023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