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开始了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 B.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作用 |
C.体现了立法的严谨性和民主性 | D.提高了妇女的社会地位 |
中共八大 | 提出革命的暴风雨时期已经过去了,新的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斗争任务已经变为保护社会生产力顺利发展。因此,必须建立完备的法制 |
十一届三中全会 | 强调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
中共十五大 | 明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代 | 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明确提出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
A.反映了中国法制建设基础的初步奠定 |
B.释放了恢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信号 |
C.体现了我国治国理念的巨大发展进步 |
D.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
A.法治建设将市场经济作为中心 | B.民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 |
C.加强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 D.立法形式趋于丰富多样 |
时间(年) | 法律法规名称 |
198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1988 | 《扫除文盲条例》 |
1990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
199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 |
199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
199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199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 |
A.适应了经济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 | B.确立了科学与艺术发展的指导方针 |
C.满足了经济建设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 D.推动了民主与法制建设进入新阶段 |
材料一:这种家族本位的法律伦理并非完全是穷途末路的罗网与糟粕。“礼法合一”的律法结构形式,以“礼”与“法”的相互勾连,将“人”“家”“国”三者天衣无缝地统合起来。显然,家族本位伦理如果能够剔除专制主义与身份等级的控制色彩,不过分扬尊抑卑,不颂扬等级差序,不轻视个体人格价值,那么,其内在所蕴含的仁爱孝悌的亲情法则、谦和好礼的交往法则、诚实信用的经济法则、克己奉公的社会法则,都不失合理性及有效性。
——摘编自吴留戈《清末民初律法中的新旧伦理冲突》
材料二:在清末民初律法的演进中,中国传统伦理坚守着“经世之学”的信念,西方近代伦理也同步进行着大举侵入。律法的方向从“变法不变道”转换为“变法也变道”,律法的主体从“臣民”转化为“国民”,律法的主旨从“家族本位”转化为“个人本位”更进一步发展为“国家本位”,律法的标尺从完全的“重义轻利”转化为部分条款的“重利轻义”。清末民初的律法不停更改着自己的伦理内涵及具体条款,然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传统伦理的现实价值并没有被定格在历史的尘烟中,而是再度如浪潮般回卷、复归。
——摘编自吴留戈《清末民初律法中的新旧伦理冲突》
材料三:在近代社会转型和法制转型的过程中,中国法制确实在向西方标准转型,表现为西方形态化移植、引进、吸收西方的制度文明。这就是中国的外倾运动方向,这是一个从被迫到主动、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除此之外,中国法律的近代化转型还有一个内倾的运动方向,或者说是“中国化”的运动要求。这与法律西方形态化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了完整意义上的法律近代化转型。
——摘编自张晋藩《“变”与“不变”:20世纪上半期中国法律近代化转型的趋向问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传统法律伦理形成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点。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其对当今依法治国的启示。
A.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 | B.顺应改革开放的时代需求 |
C.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 | D.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发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一九五〇年四月十三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 第二条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藉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 第二章结婚 第三条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
A.体现了社会主义原则 | B.顺应了土地改革的时代需求 |
C.根除了封建婚姻观念 | D.巩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成果 |
A.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确定 | B.新中国法制建设的起步 |
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 D.政治经济建设对法制的迫切需求 |
A.旨在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 B.促进了三大改造的顺利展开 |
C.有利于探索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 D.强化了政府干预经济的能力 |
材料一 直到12世纪前后,中世纪的艺术还未涉及儿童,也没有表现他们的意愿。我们宁愿认为,这是儿童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地位的表现。从罗马程式的世界到13世纪末,儿童没有自身的特点,只是身材缩小的成人。15、16世纪,意大利出现了很多表现儿童天真、可爱的世俗画,儿童逐渐被发现。17世纪以后,现代家庭观念在欧洲出现,孩子被看作是家庭中的重要成员,父母亲自抚育孩子、重视培养亲子关系、关注子女教育成为当时英国的新风气。18世纪,卢梭在“自然主义”教育观的基础上提出了“解放儿童,尊重儿童”口号,其教育学著作《爱弥儿》打开了科学研究儿童的大门。
——摘编自【法】菲力浦·阿利埃斯《儿童的世纪:旧制度下的儿童和家庭生活》
材料二 图1是英国工业革命早期剥削童工的木刻画(1790年);图2是秀兰·邓波儿主演的电影《卷头发》(1935年)剧照,剧照所示为美国孤儿院的午餐时刻;图3是二战时期的美国海报,呼吁人们购买战争海报以让孩子远离战争,海报下方英文译为:别让阴影触碰他们;图4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画(2021年)。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以来儿童地位的变化,并对变化进行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