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人物 | 政治主张 |
孔子 | “为政以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
老子 | “无为而民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 |
韩非 | “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圣人之治也,审于法禁” |
——引自《论语》《老子》韩非子》
材料二 “贞观之治”成绩的取得,是以人为本、以德治国这一政治路线的成功。以往谈及贞观之治,只是一味强调唐太宗、魏征等人的自觉,常常忽略中国制度的重要背景。魏征从贞观七年开始担任门下省的长官,直至贞观十七年去世,都是门下省的负责人。唐太宗与魏征的关系,与三省制关系密切,而三省制的运行机制,更值得重视。唐朝也被称为“律令国家”,因为它把中国自汉魏以来的传统律法、律令做了一番非常完善的总结和提炼,形成了律令制度……《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如日本、朝鲜、越南等的立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摘编自荣新江等《唐:中国历史的黄金时代》
材料三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而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难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编纂民法典,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
——摘编自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孔子、老子、韩非的政治主张。结合所学,指出秦汉时期治国主导思想的演变。(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从三省制运行机制的角度说明“唐太宗与魏征的关系”,并概括《唐律疏议》在中外法制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新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运用唯物史观,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必要性。
材料一 19 世纪 70 年代,德国统一后,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一系列社会问题也随之出现。工业生产中的伤亡事故频繁,工人生活与健康状况不断恶化。与此同时,工人阶级的力量迅速壮大,工人运动日益高涨。俾斯麦政府通过立法为工人提供社会保障。自 1883 年起,俾斯麦政府相继颁布了《疾病保险法》《事故保险法》《老年人与伤残者保险法》,为工人及其家属、工伤者提供医疗保障,同时也为老年人及伤残者提供养老金和津贴。
———摘编自孙炳辉、郑寅达《德国史纲》
材料二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等几部重要法律。 1982 年宪法颁布后,通过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此后,全国人大先后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写入宪法。
———摘编自许安标《新中国 70 年立法的成就与经验》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俾斯麦政府进行社会立法的背景并做出简要评价。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加强立法的主要原因,并说明这一时期中国加强立法的积极意义。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对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启示。
材料一 汉初,废弃了秦代法律的严酷繁杂成分,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简的《九章律》……汉律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儒家经义成为其法理的基础。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第二版)》
材料二 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十分完善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其中有关财产所有权和契约的各项规定,都是由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经典性规范构成。尤其罗马法利用有利的客观地理环境,吸收了其他民族的优秀思想文化和先进的法律制度……成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法系之一。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
材料三 第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第537条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
第1134条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前项契约,仅得依当事人相互的同意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取消之。
——摘自1804年《法国民法典》
材料四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摘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概括汉律的特点。
(2)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3)材料三体现了哪些立法原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国民法典》得以颁布的社会背景。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对世界政治文明的继承和发展,据材料四指出这种发展的具体表现。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以来中国和西方在追求民主法制过程中的共同点。
材料一 庆龄先生:
中国革命胜利的形势已使反动派濒临死亡的末日,沪上环境如何,至所系念。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将在华北召开,中国人民革命历尽艰辛,中山先生遗志迄今始告实现,至祈先生命驾北来,参加此一人民历史伟大的事业,并对于如何建设新中国予以指导。至于如何由沪北上,已告梦醒与汉年、仲华切商,总期以安全为第一。谨电致意,仁盼回音。
毛泽东、周恩来
——《毛泽东、周恩来邀请宋庆龄参加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的电报》(1949年1月19日)
材料二 1954年9月,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五四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确认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由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新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以根本法的形式得以正式确立,为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意志、发展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奠定了政治基础。此外,毛泽东还创造性地提出确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和完善了新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为保障人民民主、依靠"民主新路"跳出历史周期率奠定了坚实的民主基石。
——摘编自韩振峰、米亭《中国共产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两个答案"及其内在统一关系》
材料三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关系“十六字”方针正式确立。随着宪法和政协章程的修改完成,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形式、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重要渠道的性质定位确立起来、贯彻至今。
——摘编自《中国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毛泽东电邀宋庆龄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共产党开辟“民主新路”的历史意义。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认识。
材料 1978年,《宪法》恢复了刑事辩护制度。1979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法院组织法》对律师参与刑事辩护作了原则性规定。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这一条例较为全面地规定了律师制度所应涉及的主要内容。依据这些制度,律师执业机构先后建立并逐渐遍布全国各地;专职律师、兼职和特邀律师已具有一定规模。1993年,国务院批准了《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解决了中国律师的定性与定位问题,为中国律师制度适应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创造了前提。199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正式颁布,这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基本框架的初步形成。司法行政管理机构与全国律师协会进行了《律师法》配套规章和行业规则的制定工作,推动了中国律师业的发展。
——摘编自林广华《不断完善的中国律师制度》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1978年后律师制度发展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时期律师制度发展的意义。
材料一1941年5月l日,中共中央批准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全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团结抗战的基本路线和根据地建设的基本方针。民主政权建设,是抗日根据地建设首要的、根本的任务。中国共产党提出,根据地政权是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边区(省)、县参议会既是民意机关,也是立法机关....抗日民主政府在工作人员分配上实行“三三制”原则。这样做,可以容纳各方面的代表,团结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各阶级、阶层。抗日民主政权普遍采取民主集中制,各级抗日民主政权机构的领导人都经过人民选举产生。
——摘编自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新民主主义革余时期》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简称八二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中通过。八二宪法在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深刻变革的关键时刻,以根本法的形式,重述了民主集中制这个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符合中国国情的政权组织形式,使共和国这艘巨轮,载着人民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梦想,劈波斩浪,把中华民族带入了实现伟大复兴的新时期。
——摘编自中国共产党简史编写组《中国共产党简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抗日成争时期民主政权建设的内容并分析其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八二宪法的制定背景。
文件 | 产生背景 | 主要内容 | 历史地位或评价 |
《共同纲领》 | ① | 确立中国历史上一个新型国家的架构 | 具有临时宪法性质 |
1954年宪法 | 我国向社会主义过渡全面展开 | ② | 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
1982年宪法 | 改革开放,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规定我国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 确定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 | ③ |
A.①解放战争胜利发展②正式确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③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
B.①新中国成立后②规定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性质③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
C.①解放战争胜利发展②正式确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③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
D.①三大战役胜利②规定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性质③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
材料 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89年12月26日,在对试行法进行修改的基础上,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这部法律较之于试行法有了重大进步:一是内容更加科学。《环境保护法》坚持了大环保的理念,增加了“改善环境”的规定,反映了现实需求;明确了环境监管体制,对监管部门、监管职权的规定更加明确;克服了试行法政企不分的问题;建立了环境监管的基本制度,如环境标准、环境检测、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责任等;初步建立了环境法律责任体系框架。二是立法技术显著进步。20世纪80年代兴起并迅速发展的环境法学研究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提供了理论支持,使其体系性显著增强,制度规定和表运更加合理,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也得到了考虑。
——摘编自郭兆晖《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40年》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定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定的作用。
材料一 民国初年北京政府顺应工商界的要求,先后制订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法规。据不完全统计,在北京政府时期颁布的76项经济法规中,内容包括工商矿业、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银行金融、权度、税则、经济社团等方面。张謇言:“当此各业幼稚之时,舍助长外,别无他策。而行此主义,则仍不外余向所主张之提倡、保护、奖励、补助,以生其利,监督制限,以防其害。”上述立法原则与经济政策导向在民初大体得到了遵循。后袁世凯时期,军阀派系争战不断,北京政府权威尽失,在经济法制体系建设方面乏善可陈,更遑论有长远规划与建设。
——摘编自张海鹏《中国近代通史》
材料二 1992年,我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以此作为改革目标。1993年修改宪法时,将1982年《宪法》第15条中“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市场经济的发展亟需商事立法的规范,自九十年代以来,商事立法驶入高速行驶的快车道”,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商事法律密集出台。经济法制建设的立法理念与市场经济观念高度契合,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立法理念基本被挤出立法过程。加入WTO为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经济法制与国际规则“接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世贸规则倒逼国内法制改革,我国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开展大规模修法和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涉及3000多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19万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摘编自陈甦《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体制与经济法制的互动发展》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民国时期经济立法与1992年以后中国经济立法的异同,并分析民国初年经济立法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1992年以后中国经济立法的影响。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对当前中国经济立法的认识。
A.“文革”对民主法制的破坏 | B.拨乱反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
C.中共十二大的顺利召开 | D.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