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所谓宪政体制,即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与国家生活融为一体,支配着政治权力形成和行使的过程,规范社会各个领域全过程的政治体制。构成宪法的各个部分以其不同的形式规范社会共同体的价值、人权的基本要求、国家结构形式和国家权力机关构成方式及其运行机制。宪法在社会政治现实中配置政治权力,影响和决定着政党政治的运行方式和机制。在宪法规定的各项内容中,同样的国体,由于各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条件不同,其政权组织方式不同,由政党组织政府、执掌政权的方式和途径也各不相同。
——摘编自周淑真《宪政体制与政党政治的关系分析》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自拟一个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表述成文)材料 下面是近代以来我国的主要宪法及其内容。
——摘编自乔要博《浅谈近代中国百年的法律发展历程》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近代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拟定一个论题并进行简要阐述。(要求:表述成文,叙述完整;立论正确,史论结合;逻辑严密,条理清晰。)
材料 1949-2008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简表
时间 | 法律 |
1949—1954年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或者批准的法律共23件,包括政务院及所属各机构组织通则、土地改革法、惩治反革命条例、选举法等 |
1954—1958年 | 1954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此后,通过的法律共60件,包括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
1959—1978年 | 除1975年、1978年,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分别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三部宪法外,基本没有立法活动 |
1979—1992年 | 除3件宪法修改和1982年宪法外,共通过法律126件,包括选举法、地方 组织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 |
1993―2003年 | 除宪法修改2件外,共通过法律153件,包括立法法、行政复议法、公司 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拍卖法、票据法等 |
2003—2008年 | 除宪法修改1件外,共通过法律72件,包括劳动合同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企业破产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监督法等 |
——摘编自陈斯喜《新中国立法60年回顾与展望》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表中某一时段或若干时段内容提出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阐述。(要求:明确写出论题,史实引用合理,阐述须史论结合,逻辑严密,表述清晰。)——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发展脉络梳理》
从材料中提取两条或两条以上信息,拟定一个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闻述。(要求:论题明确,持论有据,表述清晰。)
材料一:建国后不同时期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GDP中所占比例(%)
时间 | 公有制经济 | 非公有制经济 |
1952年 | 21.3% | 78.7% |
1956年 | 92.9% | 7.1% |
1978年 | 99.1% | 0.9% |
1992年 | 86.59% | 6.7% |
1997年 | 69.73% | 17.9% |
2002年 | 49.46% | |
2008年 | 30.13 | 57.6% |
——据《新中国成立以来公有制经济发展历程解析》等
材料二:历次宪法对所有制的表述
1954年宪法 | “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和国 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鼓励和指导它们(资本主义工商业) 转变为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 |
1982年宪法 | “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
1988年宪法修改 | 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 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
1999年宪法修改 |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 组成部分 |
2004年宪法修改 |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 财产权和继承权” |
——据《新中国成立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历程及启示》
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对“经济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拟一个主题并作出阐释。(要求:表述成文、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古雅典 | 历史上出现过12次陶片放逐案例,第一次发生在公元前487年,被驱逐者是前僭主庇西特拉图的亲戚西帕库斯,最后一次发生在公元前417年,群众领袖海柏波拉斯被流放。 |
战国时期 | 韩非子主张惩罚有罪行的人,不能因是高官显官而回避;奖赏有功劳的人,不能因是小民百姓而遗忘。 |
宋代 | 宋代法律全盘继承了唐律关于男子“七出”正当休妻的法律规定,赋予了女子主动离婚的权利,甚至扩大了女子的离婚自由权。 |
近代英国 | 1689年《权利法案》规定:国王不得中止法律的实施,未经议会同意,也不得行使法律豁免权。 |
近代中国 | 1904年《公司律》确立了两项平等权利:一为不分官商、不同主体一律平等原则;二为股权平等原则。 |
现代中国 |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它们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
材料 如下表
——据张晋藩 《中国宪法史》整理
该表呈现了中国近现代宪政的重要思想和实践,蕴含了现代化的诸多启示。请从材料中提炼出自己的看法,并结合所学的中国近现代史知识予以阐释。(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言之成理。)
材料
中国古代 | 在自然经济和专制统治环境下,不具备产生诸如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等近代民法观念的条件 |
清末 | 1902年清廷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仿德、日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编纂方法,1910年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但随着王朝终结,未及颁行 |
民国 | 北洋政府以大清民律草案为蓝本,完成民国民律草案。因时局多变,未能完成立法程序。1930年国民政府在此前民律基础上修订的《中华民国民法》颁布实施。废除了中国传统法律中的旧名词,西方禁止刑讯、独立审判的原则及审判公开制度、陪审及辩护制度等也逐渐进入中国法律体系 |
20世纪五 六十年代 |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新中国两次启动《民法典》起草工作,但因政治运动等被迫中断。初成的两部草案与苏联民法典一脉相承,如“财产流转”便将继承制度排除在外,但加入了预算、税收等计划经济方面的内容 |
20世纪七 八十年代 | 1979年第三次启动民法典编纂。但立法机关认为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各种民事关系尚未定型,制定完整的法典条件还不具备,故决定先分步制定民事单行本 |
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 |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立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相继制定,身份平等、权利神圣等私法理念也备受推崇。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逐步加快 |
2020年5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施行,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
——摘编自何勤华《西方法学史纲》、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等
从材料中提取两条或两条以上信息,拟定一个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有史实依据)
材料:
从中国法制建设历程可以反映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多种趋势。依据上表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中一种趋势并分析形成的历史原因。(要求:观点明确,史实准确、充分,史论结合)
材料 任何一部宪法都是一个内在矛盾的体系,而宪政的意义就在于将诸多矛盾统一起来,并通过宪法解释、宪法诉讼等措施,在宪政体制内遮蔽或化解。
——翟志勇《八二宪法的生成与结构》
根据材料并结合近代主要西方国家的史实(至少两例),概括并论证材料阐述的观点。(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思路清晰,表述通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