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际协调机制更趋合理 | B.国家主权意识不断增强 |
C.各国完成了向民族国家转变 | D.大国主导的政治格局被打破 |
A.联合发展的新时代 | B.民族国家发展的新时代 |
C.和平发展的新时代 | D.国家统一发展的新时代 |
A.教皇权力的彻底丧失 | B.各国主权意识的增强 |
C.近代外交体制的确立 | D.欧洲均势局面的形成 |
材料一 中世纪初的西欧全然不存在一个统一完整的国家组织形态。伊比利亚半岛的西班牙在持续700余年的收复失地运动中逐渐形成虔诚的宗教信仰与爱国意识,最终于15世纪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开启短暂却辉煌的新世纪篇章。同时期,英法日益强大的王权成为打破地方主义和普世主义的强大力量,推动了民族国家的形成。19世纪,民族解放和重振德意志的壮志激励着俾斯麦用:“铁血”战争方式成功地统一了德国。
——摘编自【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等
材料二 民族国家是人类社会治理的重要政治单位,也是国际关系最基本的行为主体。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国际关系源于17世纪欧洲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之后这种以欧洲民族国家体系为蓝本的国际体系逐步蔓延到全世界。然而,纷争并未因此而停息,国家利益与霸权之争在欧洲乃至世界国际政治中日益凸显。
——摘编自刘德斌主编《国际关系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近代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方式,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些民族国家得以产生的共同条件。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民族国家对近代国际关系产生的影响。
A.形成了成员国“全体一致”原则 | B.创造了用国际会议解决争端的先例 |
C.加速了欧洲列强对非洲的瓜分 | D.体现了大国协调的国际关系原则 |
A.清政府逐步收回国家主权 | B.国际法观念已被国人接受 |
C.华侨海外权益实现了保障 | D.时局变动推动外交近代化 |
国际法是调整主权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包括国际主体之间缔结的条约和公约,对国际秩序产生了重要影响。
材料一 从13世纪中叶到15世纪下半叶,西欧民族国家如英、法、西班牙、葡萄牙等形成并得到巩固,政治权力逐渐集中到国王手中。在王权盛行的17世纪,国王利用手中的绝对权力不断发动战争。一些学者和思想家对战争与和平问题进行了研究,如被誉为“国际法之父”的格老秀斯强调国家主权,主张对战争行为进行限制。1648年,欧洲“三十年战争”结束,交战国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赋予所有主权国家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开创了以国际会议解决国际争端的先例,标志近代国际法的产生。
——摘编自刘少博、陶伟伟《试论西欧民族国家构建的过程与特点》等
材料二 20世纪重要国际条约及部分内容表
成立时间 | 国际条约 | 部分内容 |
1919年 | 《凡尔赛和约》 | 德国及其盟国承担战争罪责;规定了民族自决的原则 |
1919年 | 《国际联盟盟约》 | 实行“委任统治”;形成决议需“全体一致” |
1921年 | 《九国公约》 | 同意将“门户开放”“机会均等”作为侵略中国的共同原则 |
1945年 | 《联合国宪章》 | 会员国主权平等;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致同意的“大国一致” |
——摘编自吴锦标《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等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国际法产生的背景。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20世纪国际法发展的表现,并分析其对国际秩序的影响。
A.推动了德国宗教改革的兴起 | B.结束了世界大国间的混战局面 |
C.强化了世俗的主权国家统治 | D.促进了德意志民族国家的统一 |
材料 在接触外交事务以后,李鸿章获得了许多国际法知识,逐渐有了一些近代国家主权观念。在讨论各国驻华公使觐见同治帝礼仪的问题时,李鸿章提出:“既许为敌国,自未便以属国之理相待”“中国无权能变其各国之例”。他在奏折中曾经指出洋人提出的修约要求“无非上侵国家利权,下夺商民生计,皆可引万国公法直言斥之。盖各国均有保护其民,自理财赋之权”,明确主张“关税乃中国自主之权”。李鸿章敏锐地认识到列强内部存在矛盾,如果能充分利用其相互掣肘的诸因素,则能在弱国外交的不利形势下维护国家的利益。但他坚持“两国立约,所应遵守之责,不拘式款如何,有明言而立者,有默许而立者,均当谨守”。
——摘编自宫兰兰《李鸿章的国际法思想及运用》
(1)据材料概括李鸿章对国际法的基本认识。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李鸿章的国际法思想。
A.构建了大国协调的国际关系 | B.消除了启蒙思想的影响力 |
C.打破了欧洲大陆的均势局面 | D.打击了欧洲封建顽固势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