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以西安为中心的西北区域不是“铁板”一块的均质化区域,不是文化落后、野蛮的地方,也不具有地理、文化与行政边界高度重合而形成的清晰“区域”。…… “西北”作为一个多中心互动的历史空间,长期被另一种视角遮蔽,只有超越“欧洲中心观”对“西北”— “边疆”、“野蛮”文化等级的偏见, “去边疆化”才能释放“中心”的意义,这有助于在“整体史”视角中进一步思考“中华民族共同性”,对于认识“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的新地缘区位观具有相当的重要性。
——摘编自黄达远《 “中亚”:被遗忘的游牧社会历史》
材料二 中国文明不仅远离亚欧大陆接壤地带的文明冲突,而且拥有平坦而富饶的平原,为汉族政权以农立国提供了足够的生存空间,也使中国长期维持了庞大的经济体与领先优势,对于外部资源的获得不那么必需与迫切,相应商业、牧业在文明体系中的地位便成为附属,对外扩张的经济驱动主要是农业动力,由此可将其边疆开拓的历史特征概括为“农业边疆”。……因此,中国古代中原王朝在疆域经营上,呈现了“有节制的扩张”的特征,在边疆扩张中,坚持“内政优先”的政治立场,一旦边疆开拓影响到内政稳定,便会呈现向内收缩的历史选择。
——摘编自赵现海《世界近代史的起点与明代中国的历史分流》
材料三 太祖即位之初,定赋役法,一以黄册为准。册有丁有田,丁有役,田有租。……嘉靖二年,御史黎贯言: “国初夏秋二税,麦四百七十馀万石,今少九万;米二千四百七十馀万石,今少二百五十馀万。而宗室之蕃,官吏之冗,内官之众,军士之增,悉取给其中。赋入则日损,支费则日加。请核祖宗赋额及经费多寡之数,一区画,则知赋入有限,而浮费不容不节矣。” ……隆(庆)万(历)之世,增额既如故,又多无艺之征,逋粮愈多,规避亦益巧。已解而愆限或至十馀年,未徵而报收,一县有至十万者。
——摘编自《明史·卷七十八》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述西汉政府对“西北区域”采取“去边疆化”的措施及其意义。
(2)根据材料二,概括古代中原王朝在疆域经营上“有节制的扩张”的原因,结合所学,写出明朝政府坚持“内政优先”在西藏地区的做法。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分析明太祖即位之初“一以黄册为准”的目的,并简述张居正应对材料三中所示困境的举措。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雇工大都与雇主具有人身隶属关系,长工列于雇主的户籍之中,受雇主管束。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冲击,实际生活中雇主与雇工之间的人身隶属关系逐渐松弛。万历十六年,颁布条例,解放了农业短工,使他们在法律上与“凡人”(具有完全人身自由的自由民)处于平等地位。乾隆五十三年,清政府又颁布条例,解放了农业和商业雇佣的长工,给他们以人身自由。至于手工业雇工,明代中叶以后,匠籍制度日益松弛,清代初年,政府颁布谕令,“免山东章邱、济阳二县京班匠价,并令各省俱除匠籍为民。”……乾隆以后,雇工与雇主之间,不立文契,口头约定的工期未满而随时辞工等现象,日益增多。
—摘编自方行《清代前期江南的劳动力市场》
材料二 英国主仆关系演变
18世纪前 | 仆人是主人的私人物品,依附于主人而生存。 |
18世纪 | 主仆作为共同体,过着和谐平静的生活。仆人们热切关心主人的起居,主人也深深地依赖仆人。 |
19世纪 | 仆人不仅仅是一个依附者,而是作为一个正常人群体工作的雇员。 |
20世纪 | 随着新技术的应用,家务外包业的发展等因素,主仆关系逐步衰落。1960年英国的仆人数量从1851年的一百万减少到三十万人左右。 |
材料三 新技术革命从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开始。首先是核能技术进步。20世纪30年代原子物理学的迅速发展揭开了核裂变的奥秘,使人工利用原子能成为可能。1946年美国颁布“原子能法”并成立原子委员会,委员会由联邦政府主管并负担大部分费用。几乎与美国同时,苏联也开始发展原子能技术。1949年9月,即美国原子弹爆炸四年以后,苏联也成功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
科学技术的普及使构成人类文明的各个方面,如劳动生产组织和生产管理等发生了变化。行为科学家美国的赫茨伯格提出“双因素理论”,认为在受人尊重、工作成就感等激励因素被满足时,就能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与行为科学平行的还有现代管理科学理论:它把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如计算机、信息论、控制论等与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结合起来运用,力求最有效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
—摘编自马克垚《世界文明史(下)》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明清时期雇主与雇工“人身隶属关系逐渐松弛”的表现,并结合所学,分析上述表现形成的制度因素。(2)根据材料二,概括英国主仆关系的变化。结合所学,分别分析造成19世纪和20世纪主仆关系变化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概括“核能技术进步”的推动力量,并结合所学,从现代企业管理的角度,简析“新技术革命”的意义。
材料一 明代财政收入
年份 | 米麦(万石) | 布(万匹) | 绢(万匹) | 宝钞(万锭) | 银(万两) |
1430 | 3979 | 20.5 | 94.1 | 7388.9 | 32.9 |
1552 | 2659 | 13.3 | 32.0 | 2414.4 | 243.3 |
1621 | 2780 | 12.9 | 20.6 | 8.1 | 755.2 |
——摘编自《明实录》
材料二 白银作为贵金属货币,并不等同于财富……中国输出的商品是以资源的高耗费为前提的,包括大量的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而西方输出的是贵金属,这些贵金属是从殖民地掠夺而来的,西方人并没有为此支付应有的成本——没有为此耗费自己的生存资源。这意味着白银流入越多,中国民众赖以维持基本生存的资源流失越多,白银加剧了中国下层民众,特别是农民的贫困。
——摘编自李宪堂《白银在明清社会经济中生发的双重效应》
材料三 1933年美国宣布“白银国有令”而导致的国际银价暴涨,加之日本在华北进行侵略活动,大肆走私白银出口,导致中国的货币白银迅速外流。1935年11月,国民政府财政部公布公告宣布实施法币。统一以法币为支付所有以银币单位订立之债务,应准照面额于到期日以法币清偿之,所有银元持有人,应即将其缴存政府,照面额换领法币。
——摘编自王乔《近代中国货币法研究》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明代财政收入的变化。结合所学,从明代改革的角度简述出现变化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指出白银流入中国的途径,并结合所学分析白银大量流入对中国社会产生的影响。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说明美国宣布“白银国有令”的背景。简述民国时期中国货币的变化。
材料一:万历年间,正是一条鞭法在江南盛行的时候。在南直隶执行一条鞭法的是海瑞,他在应天巡抚任内推动甚力,徽州府属下六县,“均平”成为改革浪潮。所以,士绅声称,“天下之道,贵乎均平。故无由不得其平则鸣。歙县久偏重赋,民困已极,躬遇仁明在位,备臣情款,恳乞均平”,要求将徽州府的人丁丝绢(税粮项目之一)分摊六县而非偏派歙县。
——摘编自李义琼《晚明徽州府丝绢事件的财政史解读》
材料二:围绕丝绢应如何负担产生纷争。歙县据《大明会典》“直隶徽州府夏税”一项只载具体数额,并未注明由歙县独揽,主张人丁丝绢应由六县分摊;其余五县“耆民里老”等联名上呈,“祖宗成法不可变”,要求按照《黄册》所记由歙县单独负担,且将矛头直指户部和内阁。此后双方反复抗争,甚至引发“激变”……最终中央政府处理了丝绢事件,实际上并未加派六县,故名“共免两全之法”,随后刊刻了《条鞭赋役册》,永为定规。与此同时,对“激变”的主谋者进行逮捕和审判。
——据[日]夫马进《试论明末徽州府的丝绢分担纷争》等整理
材料三:《大明律》卷十八《刑律·劫囚》规定:“若官司差人追征钱粮,勾摄公事……聚众中途打夺者……因而伤人者绞。杀人及聚至十人为首者,斩。”刑部据此严惩激变的主谋者程任卿,他被拟判“监候处决”。但在审判过程中,程任卿“切查律例所载”,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被指控为“聚众中途打夺者云云”的罪情,故不应强用该条文。他进一步提出生员为了保卫家国的理法,“为乡党而公言其是非”,“何有大罪?”最终,刑部改判。后程任卿又得以减刑充军,因军功被授予把总归乡。
——据[日]夫马进《明清时代的讼师与诉讼制度》等整理
(1)根据材料一,概括歙县士绅要求“分摊六县”的时代背景。(2)根据材料二,分别指出纷争双方各自的主张及其依据的文献。根据材料一、二及所学,简述明代赋役制度的主要变化。
(3)律乃律文,例乃条例,统称律例。阅读材料三,结合所学,分别指出明代最重要的律、例名称。综合上述材料,简要评价“丝绢分担纷争”的最终处理。
材料一“洋关之设,自五口通商始。”《江宁条约》第十条规定:“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后清政府又与美、法两国签订了《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则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如另有利益及于各国,合众国民人应一体均沾。”道光二十六年,松江太仓一带“洋布盛行,价当梭布,而宽则三倍。是以布市削减,而皆不偿本。商贾不行,生计路绌。”
——摘编自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
材料二为巩固政权和扩大财政收入,南京国民政府开展一系列以收回关税主权为中心的改订新约、整顿海关行政的对外活动。但南京国民政府关税自主政策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阐明:“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任何外国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的合法地位,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一切卖国条约的继续存在,立即统制对外贸易,改革海关制度,这些都是我们进入大城市的时候所必须首先采取的步骤。”
——摘自滕淑娜、李明慧《近代中国关税主权变迁探析》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指出西方列强依据不平等条约强化关税协定的重要特权,分析近代中国关税自主权丧失的危害。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概述南京国民政府为“收回关税主权”的对外活动并指出其局限性
(3)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简述新中国成立前后在外交方针和税法层面的相关举措。
材料一 唐代租庸调制,务使大家有田地,自可向国家完粮;抽出余暇,为国家义务服役;农业社会里的家庭工业,最要的是织丝织麻,国家征收他一部分的赢余,也不为病。租庸调项目分明,有田始有租,有身始有庸,有家始有调。此制的最高用意,在为民制产,在使有身者同时必有田有家,于是对政府征收此轻微的税额,将会觉得易于负担,不感痛苦。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 公元780年,唐朝推行“以资产为宗”的两税法。在此之前,历代的赋税征收,或据田亩,或按人口,或据户头。清查户口、人丁,尽可能抑制豪强兼并土地,防止自耕小农破产,均是历代一以贯之的政策。两税法实施后的一千多年中,按资产收税……成为赋税变化的主流。土地占有量是核定资产、征收赋税的首要依据,土地兼并不再是政府关注的主要问题,对土地实际占有状况的清查与登记成为政府经济管理的重要活动。
——据李剑农《中国经济史稿》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分别说明“租”“调”的内容,并评价“以庸代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两税法实施前后中国古代赋税征收标准的变化并分析两税法的推行产生了哪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