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就收支结构而言,清代前期有较为固定的模式。咸丰以后,田赋(地丁)收入与原来相比相差悬球。同时,盐课、关税、杂赋等传统收入在岁入总额中的比例亦大为降低。与此相反,新增加的厘金、洋税却一跃成为收入大宗。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中央设立财政处,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户部改为度支部,并将原有的14个清吏司改为田赋、漕仓、税课、管椎、通阜、库藏、廉体、军饷、制用、会计10司,并规范了度支部及新设10司的职掌。奏销制度在清代前期已经较为完备,但毕竟与具有现代色彩的预决算制度有别。因此,清末一些有识之士提出“仿泰西之法”实行预算。光绪三十二年七月,清廷宣布了预备立宪事宜,实际上已经具备了实行预决算的氛围。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八月,宪政编查馆、资政院始提出清理财政的具体计划和预决算进程。
——陈锋《清代财政的近代转型》
材料二 随着第三次反“围剿”的胜利,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审议通过《颁布暂行税则的决议》,废除国民党政府各项苛捐杂税,形成了以农业税为主,商业税、工业税为辅的税制结构;实施税则贯彻阶级原则,征税对象以地主为主,对贫苦劳动人民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减免;并于1929年颁布《兴国土地法》以更正土地没收对象,实现了税收征纳从凭借“政治权力”向遵从“国家税法”的根本性转变。第二次国共合作开始后,抗日民主根据地的税收遵循“先予后取”原则,将生产自足与“取税于民”相结合,征税对象由最初的地主、富农转变为一切有收入的人,征税原则从“合理负担”过渡到“普遍纳税”。解放战争开始后,解放区由分割逐步连成一片,地方经济也由自筹自用、自给自足,逐步走向财税制度的统一。
——林源《中国百年税制体系的演变》
材料三 1981年推出的税制改革总体设想基本指向是打破“财政集中过度、分配统收统支、税种过于单一”的传统体制格局。通过“复税制”的建立、“利改税”的分步推进,一系列新税种的建立,同时又通过全面调整工商税制、恢复和改进关税制度和完善农业税等举措,初步建成适应新形势发展的税制体系。1994年,新一轮税制改革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全面改革劳物和劳务税制,实行了以比较规范的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营业税并行,内外统一的货物和劳务税制。第二,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分别征收的多种企业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第三,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外国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中国人征收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第四,大幅度调整其他税收,如扩大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等。
——根据郭朝蕾《新中国成立六十年以来的税制变还与发展》等整编
(1)根据材料一,指出晚清财税近代化转型的主要表现,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其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年代税收措施的特点,并简析其历史意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税制改革的趋势。
材料一 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并车马。
——摘编自《汉书》卷一
材料二 田亩起丁,田多则丁多,田少则丁少,计亩科算,无从欺隐,其利一;民间无包赔之苦,其利二;编审之年,照例造册,无须再加稽核,其利三;各完各田之丁,无不能上下其手,其利四。
——清乾隆年间《嘉兴府志》
材料三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趋势来看,农业产值占整个社会经济总量的比重较小,再加上此时的农业一般是自身效益低、社会效益高的弱质产业,农民属于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因此不少专家学者从减负增收角度,不断呼吁减免农业税,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努力消除“一国两制”“一国两策”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党中央以及社会各界对“三农”问题以及社会公平公正问题给予高度关注。其次,这一时期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了以工保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家财力不断壮大,取消议部分税收对工业化和国民经济发展不会治成多大震动,对全国财政收入总量和财政实力也影响不大,国家财政完全有能力承受。因此从20年开始,我国全面开始农业税费改革直至2006年完全取消农业税。
——唐蒙《论农业税的演变历史与社会经济的关系》
(1)根据材料一,指出汉代赋税制度有何特点。
(2)根据材料二,指出清朝实行摊丁入亩,征收统一的地丁银有何积极意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单概括我国取消农业税的历史意义。
材料一 1936年7月,国民政府颁布了近代中国第一部所得税暂行条例,所得税最初发生为战时税,以补充战时财政之不足,在抗战期间和胜利后,国民政府对所得税曾进行三次重大修订和税负调整,三次修订和调整都是为了应付通货膨胀和财政赤字,以扩大征税范围和提高税收负担为中心。由于个人所得税征起征点低,进税率级距差距小,最高税率订得较低,失去了调节收入、平衡负担的初衷,抗战结束后,个人所得税的继续开征,加大了工薪阶层对国民政府的离心力,再加上所得税制度本身的缺陷,最终无疾而终。
——摘编自何家伟《南京国民政府个人所得税制度略论》
材料二 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个人扣除标准为800元每月。随着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1986年国务院先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1994年,国家开始进行全面税制改革,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制度。2008年,国家暂免征收利息税。2011年将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每月,对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费用扣除标准也相应提高,但提高了高收入人群的税率标准。
——摘编自周晓君《基于功能分析的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
(1)根据材料一归纳国民政府开征个人所得税的目的,简要分析近代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无疾而终”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特点。
(3)综合以上材料谈谈你对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认识。
材料一 唐朝在广州等地设立市舶司,其市舶税制的课征内容有三:其一为舶脚,据船舶的运载量课征;其二为进奉,即外国商人向朝廷进贡的货物;其三为收市,即朝廷所要收购的货物。唐政府对外籍商舶“提取十分之三的货物,把其余的十分之七交还商人。”外国商船在市舶司完成登记,查验文书后依次课征关税,所余货物即可进行自由贸易。中国商船出海贸易,一般也按上述制度征税。市舶税是唐王朝的重要财政收入之一,德宗时,岭南节度使王锷在广州办理外贸,所得的收益就相当于两税的收入。
——摘编自齐海鹏、孙文学《中国财政史》
材料二 近代中国海关依据不平等条约而设立,外籍税务司制度受到各国支持,使得总税务司在内的绝大部分洋员由英国人担任。这种状态下的中国海关庞杂无比,除了进行税务和海务的本职管理外,还要确保清政府按条约规定的方式进行贸易。此外海关还承担了大量由条约赋予、列强强加、清政府委办或关乎总税务司利益的职务。至于总税务司以海关的名义举办的洋务活动和外交活动更不胜枚举,海关几成“业余外交部”。
——摘编自曲金良《中国海洋文化史长编》
材料三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海关工作会议和全国人大均要求对明显过高的税率做局部调整,以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保护和促进国内生产的发展。随后各地海关开始改革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报关制度,恢复海关征税和海关统计。同时将关税收入统归中央,关税单独计征,与外贸利润分开交库。
——摘编自岑维廉等《关税理论与中国关税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朝市舶税制的内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推行这一制度的主要原因。(2)根据材料二概括晚清海关管理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海关改革的意义。
材料一 秦朝采用户籍制度。 在秦国及秦皇朝时期,并不是所有民户都允许单独立户,允许立户的要求:第一,必须不是商人、开客店者及赘婿、后父。第二,立籍的对象必须是土地的拥有者或是官府授田的对象。秦时除有一般的民户户籍外,还有其他不同类别的特殊户籍。民户户籍有两种:“敌秦人”和外来人。除此,还有官吏的“宦籍”,官吏子弟的“弟子籍”,有爵者的爵籍,属于王族的“宗室籍”,属于贾人的“市籍”及其他贱口的户籍等。凡列入“弟子籍”者,既有被任用为官的权利,又有某种免役的特权。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唐代前期实行的基本赋役制度是 租庸调。据《通典》记载,天宝十四年(755年)全国总人口为52 918309人,其中不负担租庸调的竟有44700 988人之多。建中元年(780年),德宗下令:“令黜陟观察使及州县长官,据旧征税数及人户土客定等第钱数多少,为夏、秋两税。其鳏寡悖独不支济者,准制放免。共丁租庸调,并入两税。”两税按户等征钱,按田亩征米粟,租庸调和其他杂税一概并入两税,即所谓“租腐杂徭悉省”,改变了过去“日输月送无休息”的情况。行两税法后,“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
——摘编自张帆著《中国古代经济简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秦朝户籍制度的特点。(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代两税法实施的背景及其引发的赋税变化。
材料一16世纪至20世纪初英国财政税收制度的演变
时期 | 收入 | 支出 |
1750年以前 | 英格兰的教区(较大的农村社会的地方行政机关)以一定的税率征收济贫税。 | 爱尔兰不存在政府的救济系统,而苏格兰则主要以私人自愿捐献为基础。 |
1750-1837年 | 1806年所得税以完整的税制出现。工农业部门都采取了一些纳税措施。 | 1795年伯克郡决定,根据家庭的大小和面包的价格对当地的农业工人增加工作补贴。 |
1837-1880年 | 1894年提出了修正遗产税案。关税和货物税占英国政府国家收入的1/3至2/3。 | 1834年,中央政府从此开始集中地对救济进行管理;1870年通过教育法建立小学制度,资金来源主要是地方税收。 |
1880-1914年 | 1907年开始区分劳动所得税和非劳动所得税,1909年开始实行累进所得税制。 | 1908年法律规定70岁以上的老年人都可获取年金。1911年通过的国民保险法也把失业保险涵盖在内,是由雇员、雇主和政府三方共同出资。 |
——整理自韩玲慧《英国财政税收制度的演变:从1597年至今》
材料二鸦片战争后,清政府的财政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由于许多预算外支出数额庞大,“量出制入”成为政府的财政原则。除田赋仍是主要来源外,盐课、关税等传统税项的地位逐渐为厘金、海关税等新增税项取代。各种新税(海关除外)的征收和支配权从开始就掌握在各省手里。晚清国家财政有三个主要支出方向:军费、洋款、皇室消费,用于如实业、行政、司法等建设的财政资源少之又少。1865-1894年30年间,洋务企业支出总额仅占国家财政的2.9%。清政府一味强调“量出制入”,完全忽视财政收入水平和民众承受赋税的能力,结果自掘坟墓,亡于辛亥。
——摘编自邓小章《近代中国国家转型为什么不能成功——以晚清财政为分析视角》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6世纪至20世纪初英国财政税收制度演变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晚清财政体制的特点并简析其影响。
材料一 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至是,(杨)炎建议作两税法。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土、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
——摘编自司马光《资治通鉴》
材料二 清王朝建立后,田赋征纳仍遵行一条鞭法,按明朝万历年间的则例征收,地赋和丁赋分别征课。随着土地兼并的日益严重,地银和丁银分别征收的弊端日益突出。土地不断集中在大地主手中,农民不断丧失土地,还要承担沉重的丁赋,所以无地农民被迫陶隐,既影响了国家税收,又不利于社会稳定。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针对“户口日增,地未加广”的情况,规定以现在丁册为常额,固定丁银数量,此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将固定的丁银首先在广东摊丁入亩征收,并逐渐推行至全国。地税从此称为“地丁”,这就是清朝“摊丁入亩”的赋税改革。
——摘编自张守军《中国古代的赋税与劳役》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朝两税法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朝摊丁入亩赋税改革的原因及影响。
材料一 春秋战国时期地方官就要对所掌户籍和赋税造册“上计”中央,以查考其政绩。秦朝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进行了改革。不仅按不同情况区分了各种不同的户籍,还确定了户口的什伍编制方式,规定了生著死削的统一办法,制定了户主申报和典老(基层管理人员)审查核实的登记户口的程序。登记的内容有户主及成员的详细信息,祖宗三代出身情况及家内人员与财产类别等项内容……。唐朝还通过加强立法和法治,把户籍事务列入法治范围,从而加大了这一制度的控制力度。宋代户籍分主户和客户,主户有土地要交地税,客户为无地佃农要交丁口税。地籍与户籍开始分离。地籍单独出现,而且与户籍并举,地位同等。明代户籍黄册与鱼鳞册的交相使用。明代中期张居正变法,实行“一条鞭法”,更重视地税,使户籍制度与赋役制度基本脱离,黄册制度陷于瓦解。清政府下令彻底废除人丁编审,户籍管理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张琳《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演变及其政治逻辑分析》等
材料二 在20世纪之前只有少数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了现代意义的户口和人口信息登记制度,二战后,绝大多数西方国家都建立健全了这一制度。以美国为例,最能证明个人身份的资信材料为社会保障号码。人们可以凭借社会保障号码证明自己的身份、或者办理银行卡、信用卡、医疗卡、驾驶证等,或者依法申请失业救济。……美国国会利用人口普查得来的人口总数决定各州在美国众议院中的席位。此外,各州还根据这些数字来分配其立法机构中的席位。……企业则利用这些数字来降低金融风险、定位潜在市场。
——材料汇编
(1)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演变过程,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分析其原因。
(2)据材料二指出,与中国古代以社会控制为主的户籍管理制度相比,现代西方户籍管理制度呈现出怎样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