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统一逐渐成为趋向 | B.分裂之势继续加剧 |
C.土地私有逐步确立 | D.民族矛盾逐步加深 |
A.《诗经》反映了中国古代民主平等的政治制度 |
B.《诗经》是先秦时代社会现实的文化反映 |
C.《诗经》开创了中国古典浪漫主义文学的先河 |
D.《诗经》反映了宏大进取的大一统时代风貌 |
A.认为国君应听取民众建议治国 |
B.全面解释了春秋各流派的主张 |
C.看到了各学术流派的思想特点 |
D.高度赞扬了儒家思想的先进性 |
A.体现南北文化融合的趋向 |
B.具有现实主义的风格 |
C.表现了大一统时代的气度 |
D.适应市民生活的需要 |
A.奠定中国文学现实主义的基础 |
B.具有臻于化境的严整格律 |
C.更适于表现丰富复杂的思想感情 |
D.展现大一统时代的磅礴气势 |
材料一 春秋战国时期,“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变为“政由方伯”,诸侯国基本上已具有独立权。各国间的利益冲突不断加剧,军事竞争催生出国际间的战争规则和交往原则,并由此出现了专门的外交机构和外交官。各国为了协调国际关系,经常组织会盟活动,制定盟约作为诸侯共同遵守的国际规范。盟约具有国际司法和调节功能,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各国在国际交往中,形成了国家平等、和平外交、互不侵犯等原则。与此同时,儒家也力图将国际法纳入“礼”的范畴,构建和谐的“天下秩序”。
——据高旭《先秦国际法的溯源与探究》等
材料二 近代国际法话语权体系依托资本主义国家崛起而实现,主要适用于欧洲主权国家之间。西方国家凭借其政治、经济和军事等优势,将以欧洲为中心的国际法推广至全球,将非西方国家置于它们单方确立的国际法之下。在这一进程中,主权平等原则得到承认,但这只是欧洲范围内的有限承认,如柏林会议商讨非洲国家的国际公约时,列强是以西方的文明标准决定非洲国际事务,非洲国家却无从参与。近代国际法话语权体系偏离了主权平等原则,这种单一性的话语权体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际法的“国际”属性。
——据冯胜勇《国际法史背后国际法话语权体系的现代性反思》
材料三 国际法脱胎于西方文明的母体,如今已逐渐为中国所接受、认同和支持。改革开放后,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交往活动,从国际法律秩序中获得巨大的收益。中国应提高现代国家治理能力,不断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同时应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力求使自身的主张与行动符合国际法的规范与理念,并在全球治理问题上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据韩逸畴《从欧洲中心主义到全球文明》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春秋战国时期国际法产生的背景及其应用的主要表现。(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近代国际法体系。
7 .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古代教育的转型时期。下列有关春秋战国时期教育发展状况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A.战国时期诸侯国已有博士之官 | B.稷下学宫是春秋时期鲁国的教育中心 |
C.孔子开创了中国古代私人讲学之风 | D.荀子认为学习的最高目标是把握礼 |
A.士阶层在各国政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
B.士阶层在各国的活动违背统一潮流 |
C.有利于秦合纵连横政策的推行 |
D.士阶层的崛起有利于思想文化传播 |
A.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建立 |
B.诸子百家的思想渐趋雷同 |
C.国家走向统一的趋势加强 |
D.儒家思想完全失去统治地位 |
材料一 作为思想和阐释空间的百家争鸣,是有其物质形态为依托的,否则争鸣无处承载。百家争鸣的诸多核心人物,均以私学为本,建立各种形式的教学机构,招揽天下人才,传授弘扬本学派思想。学派以思想领袖式人物为标志。百家争鸣时期,以孔、墨、庄、荀等为代表,各种可以称“子”称“家”的思想体系,皆为学派。这些学派的思想与学问不仅对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构和发展影响巨大,而且为中华学术文明的整体结构与衍变上升奠定根基。
——摘编自张江《百家争鸣:公共阐释的历史见证》
(1)根据材料一、概括百家争鸣的载体。并指出“这些学派”所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材料二 从16世纪末到18世纪末的明清时期,大批耶稣会等教会的传教士进入中国,发生了长达百年的“礼仪之争”。伴随着欧洲和在华传教士卷入争论,很多有关中国历史、政治、哲学、风俗的报道涌入欧洲,不少中国典籍也被翻译过去。人们由此知道了孔子是中国的圣人,儒学在中国占据主导地位,因而“当时欧洲人都以为中国民族是一个纯粹理性的民族”。启蒙运动以理性为旗帜,将神学蒙昧以及以神学为精神支柱的封建专制押上了“理性法庭”,而启蒙思想家大多曾受教于耶稣会学院,比一般人更为了解和熟悉中国,因此,当他们充当这个“法庭”审判员时,被世人视为理性主义的中国哲学就被用作审判词的语汇来源。
——摘编自陈卫平《中国传统哲学对欧美思想的历史影响》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指出欧洲启蒙思想家把“中国哲学”“用作审判词的语汇来源”的原因。结合所学,列举此时中国其他文化在欧洲传播的史实。材料三 在《白鹿洞书院揭示》中,朱熹认为,教人为学在于“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为学方法则是“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以外,从“修身、处世、接物”等方面进行道德的体验与践行。从明代开始,书院制度移植到朝鲜、日本、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乃至欧美等地,成为当地了解、接受中华文化的窗口,并融入当地的文化传统,有的至今仍在发挥作用,有力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
——摘编自邓洪波《中国书院文献研究》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传统文化的作用和走向世界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