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元朔五年,武帝令各地诸侯王在封地之内分封弟子,由中央政府给予名号,划分全国为十三州,直接代表皇帝监察高官乃至诸侯王,采用逐步将外廷权力转移至内廷的方法,一切文书、奏章、政令一概由内廷官吏执掌。设置太学,学生学业完毕后,即派往各政府机构任事。在全国各地设盐官38处,铁官48处,均统归大司农管辖,直属中央政府。
——摘编自林永光《试论汉武帝的治国为政之道》
材料二 汉代由宰相一人掌握全国行政大权,而唐代则把相权分别操掌于几个部门,由许多人来共同负责,凡事经各部门之会议而决定。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一涉及的汉武帝治国举措。(至少4点)。
(2)根据材料二,指出唐代所实行的政治制度,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这一制度在当时所起的作用。
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②轻徭薄赋,与民休息
③刺史班宣,周行郡国 ④盐铁官营,均输平准
A.①② | B.①④ | C.③④ | D.②③ |
发行时间 | 名称 | 重量 | 币面文字 | 是否垄断发行 |
自秦延续 | 秦半两 | 半两 | 半两 | 否 |
文帝五年(前175年) | 四铢钱 | 四铢 | 半两 | 否 |
武帝建元元年(前140年) | 三铢钱 | 三铢 | 三铢 | 不准私铸 |
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年) | 郡国五铢 | 五铢 | 五铢 | 由郡国垄断 |
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年) | 赤侧五铢 | 五铢 | 五铢(带红色镶边) | 由中央垄断 |
A.汉承秦制有所损益 | B.王国问题渐趋严重 |
C.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 D.铸币制度日臻完善 |
材料 刘邦的儿子和孙子继承了他作为最高统治者的俭朴和仁慈作风。汉武帝(公元前156—前87年)时,他开始加强政府管制力度,对贸易和商人实行强制性政府管理,确立新税制,对盐、铁及粮食供应推行新的国家管制办法。最后这项措施后来叫做“和籴法”,即由政府在丰收年或在粮食富裕地区以低限价收购粮食,以避免歉收年出现饥荒。
整顿好帝国内部秩序,增加了政府岁入并提高了国力后,汉武帝于公元前111年开始实行野心勃勃的新征服计划。矛头首先指向位于东南部的福建和广东地区。那个时代北方的主要游牧民族是匈奴,汉朝将领曾抱怨说,匈奴“骑快马飞驰,他们胸中跳动着野兽的心”。但汉武帝还是在一系列战役中打败了他们,至少在一段时期内将他们赶出内蒙古、甘肃和新疆的大部分地区,然后在那些地区及沿丝绸之路安置中国驻军。
——摘编自【美】罗兹·墨菲著《亚洲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武帝时期国家主流意识发生的变化及加强经济“管制”的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汉武帝“新征服”行动产生的影响。
A.地方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 B.地方门阀士族的势力壮大 |
C.国家强化经济管控的必要性 | D.藩镇割据的局面逐渐产生 |
A.表明政府经济政策松动 | B.推动了全国市场的统一 |
C.旨在打击地方豪强势力 | D.有利于社会良序的建立 |
A.导致汉代重农抑商政策松动 | B.促使国家加强对经济的干预 |
C.改变了国家与民争利的局面 | D.标志着无为而治政策的改变 |
材料
盐铁专营应不应废止?
始元六年(前81年)二月,霍光以昭帝名义,令丞相田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召集贤良文学(贤良方正所选拔出的人才)六十余人,就武帝时期的各项政策,特别是盐铁专营政策,进行全面总结辩论。贤良文学一方认为:“抑末利而开仁义,毋示以利,然后教化可兴,而风俗可移也。今郡国有盐、铁、酒椎,均输,与民争利。散敦厚之朴,成贪鄙之化。是以百姓就本者寡,趋末者众"。并指出“今县官作铁器,多苦恶(质劣)……盐铁贾责,百姓不便”。他们还认为盐铁专营吸引了大量商贾为官,权与势结合在一起,造成了“贫者无立锥之地,富者田连阡陌”的局面。
桑弘羊一方则认为:盐铁归之于民,“民大富,则不可以禄使也;大强,则不可以罚威也”。如此发展,则会形成“权移于臣,政坠于家,公室悲而田宗强”的局面。他们进一步指出:“先帝(武帝)哀边人之久患,……故兴盐、铁……以佐助边费。今议者欲罢之,内空府库之藏,外乏执备之用,使备塞乘城之士饥寒于边,将何以赡之?”
——摘编自桓宽《盐铁论》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就双方的观点谈谈你的看法。
材料 按《汉官典职仪》:“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陵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也。”显然,第一条 是直接针对地方豪强的,第六条 也与豪强有关。当然,这两条各有侧重:第一条 乃是直接以削夺、限制豪强的地方强权为目标,打击豪强以强凌弱,为害地方。第六条 则是针对豪强势力与地方政权相结合,主要是防范地方豪强势力向地方政权系统的渗透,侵扰地方行政(割损政令),实际上就是为避免豪强,通行贿赂,控制地方。不难看出,通过刺史制度,一来打击豪强在地方社会之势力,二来限制豪强向地方政权的渗透。尤其是后一项,更体现了在武帝时期国家政治权力与地方社会秩序之间强烈的对抗色彩。
——摘编自赵沛《汉武帝的豪强政策与地方豪族的士族化》
(1)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概括汉武帝时期的豪强政策,并据此分析汉代存在的社会隐患。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请谈谈应该如何解决上述社会问题。
A.重视商业,以商致富 | B.以末致财,用本守之 |
C.喜好郊游,攀附权贵 | D.崇尚黄老,无为而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