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德国在欧洲崛起 | B.政治民主化的需要 | C.日本的历史传统 | D.民族危机不断加深 |
材料一 圈地运动迫使大量农民进城,使得城中的流浪者大量增加,产生很多的社会问题。为此英国政府于1662年颁布了著名的“定居法”,其主要内容是将在异地特别是大城市居住的权利与财富联系起来。“在当地年房屋租金为10镑以下的外来人口”可以被遣返回原籍,而当时工人年收入大约5英镑。如拒绝返回,将被送入“济贫院”,接受强制劳动。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定居法引起了工人和越来越多的工业资本家的不满。到了20世纪初,在面对英国各地兴起罢工风潮、英国失业人口增加等这些棘手的社会问题时,定居法则只能起到火上浇油的效果。
——摘编自张绍忠《英国“户籍制度”缘何被取消》
材料二 1871年,日本政府颁布《户籍法》,一“户”指同住一地的家族全体成员。户主是家族之长,由嫡长子继承,可以凭借申报权掌握对整个家族成员人身的控制权。此后日本通过对《户籍法》的三次修订,逐步强化了户主权。一方面,这符合封建色彩浓厚的财阀集团、地主阶层的利益。另一方面,这继承了封建时代的武士道之“忠”和家族之“孝”,用家族制度来保证人民对天皇(以及天皇的政府和军队)的绝对服从。这使个人权利的伸张脱离了法制基石,最终在进入昭和时代后,日本极端国家主义思潮泛滥。
——摘编自王鹏飞《近代日本户籍制度的建立与变迁》
(1)根据材料一、二,分别概括英国1662年“定居法”和日本1871年《户籍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阐述近代英国和日本户籍制度的相同影响。
A.日本明治维新取得巨大成就 | B.日本在社会生活方式推行全盘西化 |
C.日本改革道路并非一帆风顺 | D.日本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关系恶化 |
A.大力推动殖产兴业 | B.减少对经济的干预 |
C.政府财政赤字严重 | D.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材料一 1861年2月,亚历山大二世颁布法令,宣布农民可依法赎买份地为己所有。同时规定:“只有经过地主允许农民才能得到包括宅园地的土地所有权并长期使用。”1881年,政府强制农民从1883年1月起必须进行赎买。农民赎买土地的价格远远超过土地自身价值。为此,政府创建农民土地银行向农民提供贷款。改革法令还规定“如果现有农民份地超过村社最高人均份地标准,那么地主有权将多出部分划归自己直接支配”。由此,仅黑土区(农业区)就有864560块农民份地遭到割地的命运,占全部分地的50.1%。农民不得不尝试租地、买地,甚至垦殖新地以增加土地使用面积。
——摘编自唐艳凤《1861年改革后俄国农民土地使用状况探析》
材料二 明治政府宣布根据土地实际支配权来确定土地所有权,并向土地所有者颁发地券,“地券乃土地所有者之公证及纳税之标目”。农民在封建时代从领主手里领有的世袭份地从法律上正式归农民所有,新兴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在法律上也得到正式承认。与此同时,全国近1/3已将土地抵押、典当出去的农户却丧失了土地所有权,沦为佃户。1872年3月,明治政府又宣布:“自今四民皆许买卖持有之(土地)”。同时,允许农民耕种自由,废止了压制商品性农业经济的种种限制;允许农民有迁居和改变职业的自由。
——摘编自穆良平《日本地税改革探讨》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俄国和日本土地制度改革举措的异同。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俄国和日本土地制度改革举措产生差异的原因。
A.明治维新的革命色彩 | B.西学东渐的主要价值 |
C.明治维新的成功原因 | D.传统体制的土崩瓦解 |
A.有了“开眼看世界”的意识 | B.主张中日结盟以反对西方的侵略 |
C.产生了反对封建专制的思想 | D.掀起了“师夷长技”的社会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