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汉谟拉比法典》规定:“奴隶可以买卖。自由民捕获逃亡奴隶应归还其主人……自由民窃取神或宫廷之财产者应处死,而收受其赃物者亦处死刑。”同时,将奴隶视为奴隶主财产的一部分,侵犯了这部分财产权亦受法律的严惩。还规定:“自由民将宫廷之奴或婢,或穆什钦努之奴或婢,带出城门外者,应处死。”《十二铜表法》第八表第3条规定:“如用手或棒子打断自由人的头骨,应缴纳300阿司,如为奴隶,则为150阿司。”可见,奴隶在社会上不能与自由人平等,法律维护奴隶主利益,阶级属性也是昭然于世。
材料二 《十二铜表法》包括传唤、审理、执行、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补充和后五表的补充等。从遵循“习惯法”到创立一部新法律“成文法”,开创了罗马法制史上一个新的时代。它“不分贵族和平民,所有受害人依法受到同一的保护,所有加害人按法律受相同的制裁”,具有“平等性”;它在条文中明确“禁止无限制的自由报复”,以“仅在双方不能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对“同态复仇”加以限制,体现了对个人“生命权”的尊重和司法执法机制的灵活性和审慎性。
——摘编自刘招静《<十二铜表法>——罗马法的起点》
(1)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汉谟拉比法典》和《十二铜表法》内容的相似性及其实质。(2)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括《十二铜表法》的主要内容并对其作出评价。
A.早期国家演变进程 | B.王权与神权的关系 |
C.区域文明交流状况 | D.商业贸易发展水平 |
第241条 | 如果一个人把一头牛作为(债务)抵押物扣押了,他应该称给(牛主人)三分之一斤银子(作为牛价)。 |
第246条 | 如果有人租用公牛,并且打断它的腿或者切它脖子的韧带,他将用公牛赔偿这个所有者。 |
第271条 | 如果自由民租牛、车辆与车夫,每日应付(主人)谷一百八十卡。 |
A.农业发达,牛的用途多样化 | B.商业繁荣,牛作为货币广泛使用 |
C.信贷活跃,私有财产得到保护 | D.管理规范,各类官员分工明确 |
A.宣扬了君权神授理念 | B.重视法律理论体系建设 |
C.致力于维护国家稳定 | D.奠定了大陆法系的基础 |
A.原始农业发端 | B.种姓制度出现 | C.法老权威确立 | D.城市国家形成 |
A.维护私有者经济利益 | B.尝试多元方式经营 |
C.呈现超强商业化趋向 | D.重视提高经济效益 |
A.苏美尔人 | B.印欧人 | C.埃及人 | D.日耳曼人 |
A.种姓制度确立 | B.原始农业萌芽 | C.国家统一完成 | D.文明曙光显现 |
A.奴隶买卖频繁增添经济活力 | B.法律兼顾集体与个人利益一致 |
C.立法保护奴隶主的财产权利 | D.法律普遍适用于各个不同阶层 |
古代亚非欧区域文明示意图
A.河水定期泛滥带来充沛的水资源并肥沃了土壤 |
B.形成了城邦,成年男性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 |
C.创造了从1到9的数字,发明了数字“0”的概念 |
D.颁布法典,宣扬君权神授,维护奴隶主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