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调控国家经济开辟政府财源 | B.控制地方财富加强中央集权 |
C.增加军费开支解决边患问题 | D.扩大民间税负支撑财政运转 |
材料一 为了解决当时的“积贫”问题,王安石的指导原则是“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就是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和促进中小工商业者发展,从根本上巩固并扩大税源;强迫逃避税负成性的大地主大商人和特权阶层多交税费,强迫原来不承担差役的市民、未成丁、单丁、女户、佛寺道观和官员家庭交纳免役钱。
——摘编自姜锡东《“王安石变法”的成败得失》
材料二 甲午中日战争之后,内外交困的清朝政府对其经济政策作了调整。核心是以筹饷练兵为急务,以恤商惠工为本源。清政府在采取措施维持、改造和扩张国家资本的同时,也放宽了对私人资本的限制,鼓励和允许他们在一些领域中的发展,个别的还给予一定的资助与扶持。
——摘编自徐卫国《论甲午战后清政府经济政策的变化》
(1)指出材料一中王安石变法是如何解决“积贫”问题的。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晚清经济政策调整与王安石变法的相似之处。
材料 自有史以来,中国之不竞,未有甚于宋之时一者也。宋之不竟,始焉起一于黄袍加身而上位的大祖之猜忌也。北宋自宋真宗时起、大兴科举、采用恩荫制、奉行“恩逮于百官唯恐其不足”的笼络政策;为抵御北方民族的南一下,大一量养兵。荆会立志改变“弋百年之积,帷存空萍”的局面,以为国民经济所以日悴者,由国民不能各遂其力从事生产也。公之志,在制兼并,济贫乏,变通天下之财以富其民而致天下于治。于是制置三司条例司,公所创立之财政机关也。其青苗、均输、市易诸法皆此本意也。此义也,近数十年来乃大盛于欧美两洲,命之曰社会主义。其说以国家为大地主、大资本家、大企业家,而人民不得有私财。本意欲以摧抑兼并,万一行之不善,而国家反为兼并之祸,则民何诉焉?而盗臣之因缘以自肥,又无论也。故荆公之政策,其于财政上所收之效岁颇丰,而于国一民经济上所收之效滋音,良以此也。
——摘编自梁启超《王安石传》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当时北宋政府面临的严重问题。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全面分析王安石变法中的理财措施所产生的影响。
A.增加财政收入 | B.政府与民争利 |
C.政府屯粮备荒 | D.保护自耕小农 |
A.边防压力得到缓解 | B.社会秩序相对稳定 |
C.崇文抑武受到冲击 | D.统治集团党争激烈 |
材料一 王安石为推行新法,在熙宁年间对官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调整。改革内容主要是与变法密切相关的官僚机构和人才问题。王安石对一些闲散机构未加裁除,而是依照循名责实原则部分地恢复其职掌,如兵部原仅管文书,变法中成为推行新法的阵地,可以“教阅诸路保甲”。同时设置新机构,如制置三司条例司,它名义上是理财机构,实际则是主持变法的总枢纽,为“中书之外又一中书也”。为减少变法的阻力,对老弱无能者给以照管宫观等闲差,对反对派对采取调离中央或降黜的方法而极少免官。王安石还主张高薪养廉,尤其是大幅提高基层官员的俸禄。王安石认为整顿官制要从官员的培养、选拔的源头抓起,熙宁四年,王安石下令改革科考内容;力图选拔一批改革人才。
——据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
材料二 今介甫(编者注:王安石,号半山)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之,弃者取之,矻矻焉穷日力,继之以夜而不得息,使上自朝廷,下及田野,内起京师,外周四海,士吏兵农、工商僧道,无一人得袭故而守常者,纷纷扰扰,莫安其居,此岂老氏之志乎!
——司马光《传家集》卷60《与王介甫书》
材料三 近代维新派代表人物梁启超在《王荆公》中写道:“王安石变法取尧舜以来之掣政而一扫之。实国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誉之社会改革也。”
(1)根据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概括指出熙宁官制改革的特点及作用。(2)根据材料二、三及所学知识,概括司马光与梁启超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并分别说明理由。
A.对普通民众有利 | B.推动社会转型 |
C.得到统治者支持 | D.能够富国强兵 |
A.培养变法需要的人才 |
B.推动学校教育的完善 |
C.防止大官僚控制教育 |
D.强化儒家思想的影响 |
①青苗法
②募役法
③市易法
④均输法
A.①② |
B.②③ |
C.③④ |
D.①③ |
A.保甲法、保马法、均输法 |
B.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募役法 |
C.保甲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 |
D.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均输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