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4年,总理衙门组织出版了《万国公法》(《国际法原理》中译本),较全面地介绍了近代国际法。郑观应阅读此书后写道:“其所谓公者,非一国所得而私;法者,各国尽受其范”,列强争雄之际,“公法一出,各国皆不敢肆行,实于世道民生,大有裨益”,认为中国应加入国际法体系。他将国际法规范与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地位相比照,指出依据国际法原则,“定税之权操诸本国”,他国不得干涉,中国应据此要求修改条约,提高关税,“彼虽狡悍,亦可以理折之也”。
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面对日本咄咄逼人的侵略图谋,郑观应修改自己关于国际法的文章,增加了普法战争中法国的遭遇,及越南、缅甸等小国作为“太弱者”无法援用国际法自卫等事例,感叹说:“由是观之,公法仍凭虚理,强者可执其法以绳人,弱者必不免隐忍受屈也。是故者,唯有发愤自强,方可得公法之益。倘积弱不振,虽有百公法何补哉?
——摘编自赖骏楠《国际法与晚清中国》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评析郑观应对国际法认识的变化。
选项 | 史实 | 结论 |
A | 秦朝法律规定,私拿养子财物以偷盗罪论处,私拿亲子财物无罪;西晋时规定,私拿养子财物同样无罪 | 严刑酷法导致血缘亲情逐渐淡化 |
B | 北宋大家张载的“横渠四句”,即“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 张载主张实学,强调经世致用 |
C | 明朝人颜钧在《箴言六章》评述道:“《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決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 | 《大明律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
D | 1689年中俄订立《尼布楚条约》,是中国与外国划定边界的第一个近代主权国家间的条约,以国际条约的形式第一次将“中国”作为主权国家的专称 | 清朝完成了向近代外交的转型 |
A.A | B.B | C.C | D.D |
材料 阅读下列关于香港的材料
年份 | 主要事件 |
1841年1月 | 英国武装占领香港岛 |
1841年5月 | 英军攻打广州,逼迫皇侄奕山订立《广州和约》,提出协商割让香港岛,未果 |
1842年8月 | 中英《南京条约》,清政府同意把香港岛永久割让给英国 |
1860年3月 | 英国强迫广东地方政府签订租约,将“九龙司地方一区”“永租”英国 |
1860年10月 | 英国强迫清政府与其签订了《北京条约》,割占九龙丰岛南端的九龙司 |
1898年6月 | 清政府被迫与英国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国强租“新界”,租期99年 |
1919年1月 | 顾维钧等中国代表提出“取消列强在华特权”,指出英国在香港“无继续存在之充分理由” |
1921年11月 | 华盛顿会议上,中双方就新界问题进行了一次交锋,但英国则以“防御需要”为由,坚不退还 |
1942年11月 | 国民政府提出了一份《中英新约修订草案》,明确要求废除《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后国民政府作出了让步,“中国政府保留日后重新提请讨论此问题之权” |
1945年8月 | 在美英的压力下,国民政府重申:“中国不会派军队去香港接受日本投降,以免引起盟军误解。”英国重占香港 |
——摘编自人民网《香港问题的由来》
根据材料,提出一个关于香港问题形成的结论,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评析。(要求:结论不能重复材料中的观点,持论有据,论证充分,表达清晰)
材料 下表所列为两位历史学家对清朝与列强签订条约的看法。
徐中约 | 费正清 |
西方国家通过建立条约口岸和扩展商务,争夺贸易利益和经济特权,俄国人则既强调贸易收益也强调取得领土。从南和从北而来的这两股推进势力,实实在在地构成了一种钳形活动,越来越紧地掐住江河日下的清王朝。在随后的一个世纪里,西方和俄国是影响中国的两个主要根源。 —《中国近代史》 | 到了19世纪60年代初期,外国商人与外国势力因各种有利条件使中国的贸易与世界市场的关系更密切,也随世界市场的荣枯兴衰而起伏。外国人因为有治外法权的保护,得以跻身这个帝国的统治阶层。若说这样的结果是把中国当殖民地来剥削,不如说外国人有幸参加了中国企图西化的过程。 |
徐中约和费正清分别是从什么角度认识近代中国的条约体系?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材料中的一种观点。(要求:观点明确;运用材料中的史实进行评析,史论结合)
材料一 英国人以为在华通商所遇着的困难都是广州地方官变作出来的。倘若有法能使乾隆知道,他必愿意改革。一七九二年正是乾隆帝满八十岁的一年,英国乃派马夏尔尼候为全权特使来华。英政府给马夏尔尼的训令要他竭力迁就中国的礼俗,惟必须表示中英的平等。在乾隆帝方面,他也十分高兴迎接英国的特使,但是乾隆把他当作个藩属的贡使看待他行跪拜礼。马夏尔尼最初不答应,后来有条件的答应。中国不接受他的条件,也就拒绝行跪拜礼。乾隆帝很不快乐,接见以后,就要他离京回国。
——摘编自蒋廷黻《中国近代史》
材料二 天津谈判中。中方谈判者桂良争辨说,外交使节驻京于天朝体制不合。对此额尔金的助手李泰国直截了当地宣称:“你们将肯定会看到,这项条款既对我们有好处,也将对你们有好处。良药固然苦口,但后效极佳。我的态度越是严厉,我对你们的贡献就越大。”1858年6月11日,李泰国警告说,除非即日接受条款,否则将进军北京。桂良别无他法,只得同意让英国外交代表驻京。
——摘编自徐中约《中国近代史》
材料三 中国驻外使馆设立后,又相继在一些国家的商埠设立领事馆,以保护中国侨民的利益。光绪三年清廷采纳驻英公使郭嵩焘的建议,首先在新加坡设立领事馆……清廷于光绪十九年采纳薛福成的建议,为照顾旅外侨商归国居住方便,废除了海禁旧例,颁布新章程,允许“良善商民无论在洋久皙。婚娶生息,一概准由出使大臣或领事馆给予护照。任其同国谋生,置业与内地人民一律看待。并听其随时经商山洋”。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晚清民国卷》
(1)据材料一指出马戛尔尼特使来华的目的,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目的未能实现的原因。
(2)材料二、三表明清朝外交发生了很大变化,概括其变化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加以简要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