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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9 道试题
1 . 国际交流与国际合作
史料

亚历山大……正式任命近卫军①官朴塞斯塔斯为波斯督办②。……他当上波斯督办之后,立即换上米底亚③服装(其他马其顿人可不喜欢这样)和学习波斯话。在其他许多方面,也仿效波斯人的作风。对他在这方面的表现,亚历山大都是赞赏的。

——【古希腊】阿里安著,李活译《亚历山大远征记》

说明意大利庞贝城的罗马镶嵌画《伊苏之战》(部分),画中人物为身穿波斯服饰的亚历山大。伊苏之战是亚历山大东征过程中,马其顿军与波斯军进行的一次重要会战。①近卫军:由亚历山大的好友组成的一支军队,其中大多数是马其顿贵族。
②督办:总督。亚历山大基本继承了波斯帝国的行省制度,古代波斯人最初的所在地成为亚历山大帝国治下的一个行省。
③米底亚:希腊人常用米底亚代指波斯。

(1)指出两则史料的类型,并根据史料的内容进行互证,得出相关结论。

自先秦时起,中国文化通过各种途径传入朝鲜,对朝鲜文化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在周、汉时期,中国的文字、典籍和礼仪已经传到朝鲜半岛;至隋唐时期,高句丽、百济、新罗极力吸收中国文化,除了儒学之外,在佛教、官吏制度、服饰、地名、姓氏等方面无不模仿中国;在高丽时大兴佛教,到末期从元朝引进宋代理学,孔子、朱子后裔的学说一并传入朝鲜。

——摘编自廉松心《十八世纪中朝文化交流研究》

中世纪期间,中国瓷器在欧洲受到珍视。1500年后,中西方贸易扩大,但中国瓷器仍然作为奢侈品主要为皇室和上层社会享用。到17世纪,瓷器已成为“普通人们的日常生活用具”。

(2)根据材料,结合所学,概括古代朝鲜与中国交往的特点。

18世纪,仅有记载的由荷兰东印度公司运销的中国瓷器就达3000万件,但当时的外销瓷器规模远不止于此:从市场看,除了欧洲,日本、东南亚和南亚也是中国瓷器外销的重要市场,马尼拉大帆船贸易也把美洲市场纳入了世界瓷器贸易中;从贸易商看,除了荷兰商人外,还有中国海商,东印度公司、散商以及已逐渐衰落的葡、西两国商人。

——摘编自刘强《18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制瓷业的衰落:一个全球的视角》

(3)根据材料,概述16-18世纪中外瓷器贸易的变化,结合所学,说明造成这一变化的原因。

1942年,一些国家开始思考和计划如何构建一个新的战后世界,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194310月,《四国普遍安全宣言》于莫斯科发表。其中规定:“一、四国(美、英、中、苏)对轴心国继续敌对行动,直至他们无条件投降;二、四国同意采取措施,保证由战争迅速有序地过渡到和平,并建立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三、四国承认有必要根据爱好和平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建立一普遍性的国际组织;四、四国在普遍安全制度建立以前,将彼此磋商,代表国际社会采取共同行动,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五、四国约定在战争终止后,将不在其他国家领土内使用军事力量,并对战后军备管制达成一实际可行的普遍协议等。”

——摘编自《联合国50周年年鉴特刊》等

(4)结合材料和所学,对《四国普遍安全宣言》进行评析。
2024-04-27更新 | 24次组卷 | 1卷引用:北京市丰台区2023-2024学年高一下学期期中练习历史试题A卷
2 . 国际法与近代中国郑观应是洋务运动的代表人物,并提出了早期的维新思想。

1864年,总理衙门组织出版了《万国公法》(《国际法原理》中译本),较全面地介绍了近代国际法。郑观应阅读此书后写道:“其所谓公者,非一国所得而私;法者,各国尽受其范”,列强争雄之际,“公法一出,各国皆不敢肆行,实于世道民生,大有裨益”,认为中国应加入国际法体系。他将国际法规范与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地位相比照,指出依据国际法原则,“定税之权操诸本国”,他国不得干涉,中国应据此要求修改条约,提高关税,“彼虽狡悍,亦可以理折之也”。

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面对日本咄咄逼人的侵略图谋,郑观应修改自己关于国际法的文章,增加了普法战争中法国的遭遇,及越南、缅甸等小国作为“太弱者”无法援用国际法自卫等事例,感叹说:“由是观之,公法仍凭虚理,强者可执其法以绳人,弱者必不免隐忍受屈也。是故者,唯有发愤自强,方可得公法之益。倘积弱不振,虽有百公法何补哉?

——摘编自赖骏楠《国际法与晚清中国》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评析郑观应对国际法认识的变化。
3 . 地方自治

材料一   “地方自治”作为西方民主制度发展过程中调适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有效路径,被近代中国开明地主和民族资产阶级所接受。甲午战后,维新派大力提倡地方政治改革,地方自治思潮逐渐兴起,并对统治阶级中部分开明人士产生影响。

迫于要求地方自治的舆论压力,1908年清政府拟定预备立宪《逐年筹备事宜清单》,对地方自治的实施步骤作了统筹规划。1909年后,清政府正式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和《城镇乡地方自治选举章程》等文件,仿效日本实行地方自治制度。清末地方自治分成两级,以府、厅、州、县为上级自治,以城、镇、乡为下级自治,而省级没有明确规定实行自治。《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明确地方自治范围包括本城镇乡之学务、卫生、道路工程、农工商务、救济慈善事业、公共营业、筹集款项等方面,同时规定“以专办地方公益事宜辅佐官治为主,由地方公选合格绅民,受地方官监督办理自治”。根据规划方案,要求至1914年地方全部成立地方自治机构。清末地方自治运动受到了地方绅商阶层的欢迎,但筹办自治过程中因地方官办理不善、征收自治费等引发的骚乱事件遍及全国15个省区。1914年,袁世凯下令取消各级地方自治。

——摘编自孙婷《清末地方自治研究》

材料二   一完全自治之县,其国民有直接选举官员之权,有直接罢免官员之权,有直接创制法律之权,有直接复决法律之权……每县地方自治政府成立之后,得选国民代表一员,以组织代表会,参预中央政事。

——1924年孙中山《国民政府建国大纲》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评析清末地方自治运动。
(2)与材料一相比,指出材料二地方自治思想的变化,并分析原因。
2023-11-11更新 | 51次组卷 | 1卷引用:北京市丰台区2024届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4 . 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

材料一 14世纪时,欧洲的手工作坊雇佣工人数增多,引发了一些变化:行东本人不再是劳动力,变成了完全的经营者、监督者。行东的收入不再具有手工劳动收入性质,而变成了经验管理收入和利润收入,而利润收入主要来自对雇工和学徒的剥削。帮工和学徒成为主要劳动力,过去的师徒关系已经转变为雇主与雇工之间的关系。

——捕编自厉以宁《资本主义的起源》 

材料二 朕的若干臣下……用树篱、堤坡和其他围栏将朕的英国王国内的一些市镇、村庄和 其他地方圈了起来,他们将居住在那里的朕的臣民从自己的农田中驱赶出去,使上述房屋、市镇、村庄周围的区域和里面的农田、土地都沦为牧场,并为了他们的私人利益,在那里放牧羊群和其它牲畜。

——摘编自亨利八世给圈地调查委员会的谕令(1517年)

材料三近代殖民主义的产生时期,正处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这一时期的殖民活动深深打上了资本原始积累的野蛮性和残酷性的烙印,它既带有封建专制的特性,又充满着商业资本的贪婪。抢掠金银及贵重物品、不等价贸易、贩卖奴隶,专制统治及超经济的剥削等,成为这一时期殖民统治和掠夺的主要内容。

19世纪后,殖民侵略的目的除确保欧洲国家工业产品与剩余农产品的销售市场和原料产地外,还要为本国的剩余资本寻找投资场所。因此,暴力和经济结合下的资本输出,最大限度地牟取了高额垄断利润。

——摘编自王助民《近现代西方殖民主义史》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评析14-19世纪西欧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2023-11-03更新 | 156次组卷 | 2卷引用:北京市海淀区2024届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小题

马尼拉大帆船贸易之兴衰

马尼拉大帆船贸易,主要在西班牙殖民地菲律宾马尼拉和墨西哥阿卡普尔科之间往返进行,帆船载运的主要商品是中国物美价廉的丝绸以及美洲白银,因此大帆船贸易在很大程度上是“银丝贸易”。

16世纪40年代开始,西属美洲大量银矿被发现,墨西哥和秘鲁在16世纪世界产银总额中占比高达73%1567年,明政府在福建漳州月港开放海禁,准许私人海外贸易,马尼拉成为中国与西属美洲贸易的中转站。此时期部分华人移居马尼拉,一些人选择和当地女子结婚;马尼拉总督征收中国商品关税从3%逐步提升到6%1638年,一个西班牙海军官员说把中国生丝从马尼拉出口到墨西哥就能净赚400%。西班牙殖民政府制定了许可证制度、检查注册制度、帆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交易制度。16世纪末17世纪初,银丝贸易逐渐走向繁荣。墨西哥的印第安人、黑人、穷人也能穿上中国丝绸做的衣服,甚至制成了流行至今融合中国纺织品艺术风格的墨西哥民族服装。

印第安人是美洲白银开采的主要劳动力,16世纪中叶墨西哥印第安人有900万,1646年下降了75%。受中国丝绸冲击,西班牙商人要求政府对华进口丝织品加以限制。1593年,西班牙王室通过法律,规定墨西哥和菲律宾每年只允许2300吨以下的帆船从事贸易。1640年抵达马尼拉的中国船只锐减到7艘(1627年为21艘)。葡萄牙、荷兰与英国借机对西班牙、中国以及西属美洲、西属菲律宾进行劫掠、展开商业战争。清政府受东南沿海动荡形势影响,于1655年批准浙闽总督“禁海”的奏请。1808年,拿破仑入侵造成西班牙混乱,西班牙无暇顾及海外殖民地。1810年,墨西哥人民爆发反抗殖民者的起义,1813年大帆船贸易被正式下令关闭。


(1)阅读上述材料,在下列示意图中绘制马尼拉大帆船贸易路线图。(要求:在答题卡的图中用箭头“→”标示走向)

(2)依据上述材料,结合所学,评析马尼拉大帆船贸易的兴衰。
2022-12-04更新 | 153次组卷 | 1卷引用:北京市大兴区2023届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论述题 | 较难(0.4) |
名校
6 . 礼与法

1902—1911年,清王朝谕令大臣沈家本主持修订新律法。在其倡议下,设立修订法律馆、编译外国法律著作、开办法律学堂,制定了多部新式律法。然而,本次修律却引发了一场关于“礼法”的大争论。礼教派提出“中律为体,西律为用”,法理派认为“如为筹备宪政,模范列强,实非博采东西大同之良法难收其效”。礼法之争被《申报》报道,清朝覆亡后,相关法律被民国政府完善后颁行。

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部分)

修律过程法理派礼教派
《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1906年),第一个单行诉讼法,受驳斥后搁置沈家本:主张父祖子孙别籍异财、男女平等;否定“宗法”“家族”的作用;采用西方的陪审制和律师制张之洞:“本法所纂,父子必异财,兄弟必析产,夫妇必分资”;“应博采东西诸国律法……而仍求合于国家政教大纲”;“欲求节操端严、法学渊深者,实不宜得”
《大清新刑律草案》(1907年),受抨击后修正沈家本:更定刑名、酌减死罪、废除凌迟等酷刑;“子孙违犯教令”“全是教育上事……无关刑事,不必编入刑律中也”劳乃宣:加重卑幼对尊长、妻对夫杀害伤害等罪的刑罚;把“旧律有关伦纪礼教各条”“逐一修入新刑律正文”
《大清新刑律》,1911年清政府正式颁布正文采用近代西方单一刑法体例,分为总则和分则。附录增补礼教派主张,如保留斩刑、加重对有违传统礼教的犯罪行为的处罚、卑幼对尊亲属不得适用正当防卫之法等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评析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
2023-05-12更新 | 246次组卷 | 2卷引用:北京市大峪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卷
7 . 中国古代的官办教育

材料一   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设立太学。太学是一所儒学专门学校,以考试取得的实际等级作为授官依据。当时太学生的来源有两途:一是选拔京都或京郊内年龄18岁以上“仪状端正者”;另一种是地方郡国选送“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

——摘编自孙培青《中国教育史》

材料二   东汉中期以后,世代累居高位的世家大族子弟可依靠门第而受业于太学。晋武帝创立国子学,规定专门招收“国之贵游子弟(注:士族子弟)”。“太学之与国学,斯是晋世殊其士庶,异其贵贱耳”。根据规定,五品官以上子弟许入国子学,六品官以下子弟只能入太学。

——摘编自张旭华《试论国子学的创立与西晋门阀士族的形成》

材料三   唐代并设国子学、太学及四门学,分别招纳三、五、七品以上的官宦子弟。自唐季宋初开始,士族地位大形低落,平民地位日升,这也反映于教育制度之中。宋代七品以上官员子弟得入国子学,八品以下官员子弟及庶人之俊异者得入太学,入学资格较唐代大为放宽。贵族性质较浓的国子学更逐渐为太学所取代。而且政府与社会皆着重科举取士,太学毕业生往往须参加会试或廷试始能出仕。

——摘编自萧启庆《内北国而外中国》


依据材料,结合所学,从官学制度变化的视角,评析中国古代的社会变革。
2022-11-05更新 | 279次组卷 | 1卷引用:北京市海淀区2023届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8 . 北方边疆和中原内地

材料一   北方边疆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与中原内地关系的三种模式


1:图中虚线为中原内地与北方边疆的地理人文分界。

2:箭头中标注的“少数民族”不是泛指所有的少数民族,而是特指具体时期的具体民族,即“某某王朝时期的某某民族”。

材料二   契丹、女真等民族建立的王朝,跟汉唐时期些游牧民族建立的部落联盟制国家有了非常大的不同。一方面,他们并不是像之前倏忽兴废那样的一种体制,而是相对来说比较成熟了,在政治、经济、军事各个方面都可以和中原王朝相提并论;另一方面,他们不像十六国北朝、五代沙陀三王朝那样长期居处汉地,最终完全放弃草原故土,也有别于匈奴、突厥、漠北回鹘等草原游牧汗国。辽、金、蒙古把大片汉地纳入统辖之下,同时又始终将位于内陆亚洲的“祖宗根本之地”视为各自领土结构的重要部分以及族属、文化认同的珍贵资源。

——摘编自邓小南《忧患与繁荣:北族政权的兴衰》


(1)阅读材料一、二,结合所学,就模式一和模式二,各举出历史上的两个实例说明。
(2)阅读材料二,结合所学,评析模式三。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9 . 近代国际法的发展

材料一   下图为版画《和平之车》:一辆并非由胜利者而是由和平女神驾驶的马车,滚滚驶过被摧毁的军事装备。这一画面形象地表达了17世纪欧洲某著名和约的理念,即“和平是万物之中最好的东西”。和平之车经过数根立柱,立柱上刻有铭文“理性状态”,即国家利益至上主义。四匹马的胸前各挂着一枚本国的纹章(法国百合、瑞典狮子、帝国之鹰以及西班牙的纹章),象征着新的欧洲国际体系。


材料二   19世纪末,晚清知识分子对国际法的评判出现了一个高潮,维新派对公法进行了大量论述。在他们看来,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逐步确立了独立地位,彼此之间进行战争和友好交往,必然存在某种规则来约束各国的行为。《春秋》就是各诸侯国家之间的国际公法,而“今之列国环峙……明明一春秋之局。”梁启超说,格劳秀斯“以布衣而著万国公法,天下遵之,今孔子作春秋乃万世公法。”康有为称:“《春秋》者……万国之法也。尝以泰西公法考之,同者十八九焉。”在维新派的大力倡导下,不仅各种公法译著广为行销,一些府、县学考试中也出现了“万国公法义比春秋试广证其例”“问各国不以公法待中国其故安在”等题目,还成立了一个国际法研究团体——公法学会,“专讲公法之学,凡自中外通商以来所立约章以及因应诸务……皆须细意讲求……庶为将来自强之本。”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写出该和约的名称,并简述其签订的历史意义。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对维新派的万国公法观进行评析。
10 . 正统观·家国认同

材料一   “夷狄不可为帝王”是自先秦至魏晋华夏社会根深蒂固的观念。十六国时期众多少数民族统治者争正朔、明法统,开少数民族统治者论证自身正统性的历史先河。匈奴人刘渊,以“晋为无道,奴隶御我”为理由反晋,并宣称“夫帝王岂有常哉,大禹出于西戎,文王生于东夷,顾惟德所授耳”,不久称帝。羯族人石勒建立后赵政权后,担心因东晋政权的存在而“书轨不一”,自己的正统地位得不到天下人的承认。对此,徐光劝慰说:“陛下既苞(包)括二都(即占据长安和洛阳),为(就是)中国帝王。”淝水战前苻坚在阐述攻打东晋的理由时说“帝王历数岂有常哉,顾惟德所授耳”;“非为地不广、人不足也,但思混一六合,以济苍生”。少数民族政权排定自己的五行历运,后赵承晋,为水德,前秦与前燕承赵,为木德,后秦承前秦,为火德,北魏建国时承秦,为土德。

——摘编自邓通《十六国胡族政权的正统意识与正统之争》等

材料二   按照中国史学的传统观念,某个王朝纂修前朝历史,就是对前朝具有正统性以及本朝是前朝法统继承者的承认。元朝自从议修辽、宋、金三史之始,围绕着纂修义例,即辽、宋、金三朝“正统性”的问题,展开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争论。一派主张,以辽、金为《北史》,宋太祖至靖康为《宋史》,建炎以后为《南宋史》。另一派则主张独尊宋为正统。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下《修三史诏》,指出辽、宋、金三朝“为圣朝所取制度、典章、治乱、兴亡之由,恐因岁久散失。合遴选文臣、分史置局,纂修成书……垂鉴后世,做一代盛典”。两年后,修史工作大功告成,这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辽史》《宋史》《金史》。这一撰史原则无疑更加符合五代辽宋金元时期多民族融合进一步发展的客观历史。

——摘编自江湄《元代“正统”之辨与史学思潮》

(1)阅读材料一、概括少数民族统治者家国认同的观念,并分析其影响。
(2)阅读材料二、评述元朝关于辽宋金三史的“纂修义例”问题的争议与解决。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