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20世纪50年代,日本颁布“外资法”等一系列法规,加强对技术引进的管理,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列出鼓励进口和限制进口的技术项目,对私人企业的技术引进加以指导,其后,日本政府逐渐放宽引进技术的管理和审查标准,企业决定引进方式和内容,并承担引进过程中的一切风险,所引进的技术主要来自欧美。1962年到1966年,在企业提出的技术引进申请中,有90.4%获得了批准。
——摘编自王永生《技术进步及其组织——日本的经验与中国的实践》等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后即确立发展科技的方针。1956年,国家制定12年科技规划,明确提出在进行科学研究时,应该首先掌握世界现有的先进科学成就,在开展国际科学合作时应力求自力更生,在技术引进方面,50年代,由苏联援建、成套供应设备的项目共计304项;由东欧各国援建、成套供应设备的建设项目共116项、引进成套设备的同时,还重视引进科学技术、人才、资金和管理经验。1960年,苏联政府决定撤走全部在华专家,这以后,我国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国防尖端科学技术。
——摘编自杨德才等《二十世纪中国科学技术史稿》等
材料三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面对着严峻的国际形势、党中央果断决定研制“两弹一星”重点突破国防尖端技术,中央确定我国国防尖端科技的发展,要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力争外援和利用资本主义国家已有的科学成果的方针,强调把立足点放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培养人才,掌握技术。
——据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日两国技术引进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日技术引进呈现不同特点的背景。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科技发展的历史经验。
材料一 希腊斯多葛学派(斯多亚学派)关于普遍人性和普世性的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产生巨大影响。罗马的法律体系里普遍包含着当地的习惯法,即便在公元212年所有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自由民都被赋予公民权之后,也依然如此。帝国境内的法官除了援引成文法,还享有遵循并建立判例的权力。通过几个世纪的实践,他们创造出一套浩瀚无边、既系统又灵活的法典,架构出大多数我们今天所使用的现代法律体系的主干与分支。
——引自【美】乔纳森·戴利《现代西方的兴起》
材料二 “旧制度”下的法国法律长期被一系列疑难杂症伤害,比如司法管辖权重叠,诉讼程序缓慢且昂贵。为了纠正这种状况,拿破仑任命了一个专家委员会,耗费了两年多时间讨论司法改革问题。其成果便是一部全新的法国《民法典》。它以6世纪的罗马法和另一些法律为蓝本,将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编入法典中,在字面上将封建残余和王室特权废除了。
——摘编自【美】斯科特·克里斯蒂安松《文件中的历史》
材料三 从形式上说,帝国是原德意志邦国王侯统治者的联盟,1871年的帝国宪法实际上是王侯之间签订的条约,按照宪法的规定,皇帝享有极大的权力,他掌管外交和军队,有十分广泛且重要的行政权力,有权解释宪法。帝国建立了两院制的议会:联邦议会作为上议院,代表各邦,成员由各邦君主任命;作为下议院的帝国议会则是全体人民的代表。对于由俾斯麦一手奠定的帝国宪制,有学者评论其极为“粗拙”;有人认为它“适合1870年的德意志”。
——摘编自陈晓律主编《界现代化历程·西欧卷》等
(1)根据材料写出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名称。结合所学,概述斯多亚学派对罗马法的贡献。
(2)根据材料二,分析拿破仑编纂《民法典》的原因,概括该法典与启蒙原则的关系。
(3)阅读材料三,结合所学,指出该“帝国宪法”确立的政体。对于“帝国宪制“极为‘粗拙’”的观点,请结合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发展和“帝国宪法”的内容予以阐释。综合材料二三概括西方法制演进的规律。
3 . 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历史悠久。改革开放以后,村民自治成为中国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
材料一宋代一些地方实行乡约制度,其功能主要是扬善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制度。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当时,由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每月召集百姓宣讲、教化。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上谕十六条》,内容包含“重农桑以足衣食”“训子弟以禁非为”等。
——据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等
材料二清末,时人认为“地方自治者,为今世界立国之基础……于救亡之事,至为切要”。1909年,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地方自治大致按行政区划分城镇和乡两级,设立议事会为议决机关,议员由选民互选充任。
——据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
材料三20世纪80年代后,村民自治迅速发展,到1997年底,全国共有91万个村民委员会的村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大部分农村有90%以上的选民参加了选举。199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基层社会的群众自治组织。
——据郭德宏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题史稿》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到明清时期乡约制度的变化,并说明乡约制度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清末城镇乡地方自治的历史背景。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村民自治的意义。
材料一 农书在春秋战国时期已经出现,南北朝时期的《齐民要术》系统总结了北方旱作农业精耕细作的经验,是代表当时中国和世界最高水平的农学经典,宋代的《陈旉农书》第一次总结了南方农业技术的成就。元代的《农桑辑要》《王祯农书》囊括了南北方农业科学技术的精华,明代的《农政全书》首次增加屯垦、水利、荒政等内容,并收录了西方水利著作,是传统农学中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集大成之作。近代西方农业科学传入之前,中国农书估计达千种之多,内容涵盖了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
——摘编自卢嘉锡总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史》
材料二 1900—1903年,罗振玉编纂刊印了《农学丛书》。该丛书汇集了中国古代农书和部分国外农书,反映了中国传统农学的发展趋向。1924年,万国鼎等人编著的《中国农书目录汇编》是第一部对中国古代农书进行系统分类编目的著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业部于1955年提出整理祖国农业遗产,决定在南京农学院设立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该研究室成立后,先后编纂出版了《中国农学遗产选集》《氾胜之书辑释》《陈男农书校注》等书,得到了英国著名科技史专家李约瑟的高度评价:后来、研究室又以古代农书为主要资料,编写了中国首部综合性农业科技史著作—《中国农学史》。该书的出版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轰动,被誉为农史学科领域的里程碑。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农书编写发展的表现,并分析其发展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清末以来农书整理变化的特点。
材料一 汉武帝时,广开献书之路。河间献王好儒学,从民间收集经过秦火保留下来的《尚书》《礼记》等古文先秦旧书,经考辩将正本献给朝廷。《汉书》评价献王“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唐代颜师古作注解释为:“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淮南王亦好书,但“所招致率多浮辩”,故颜师古说他“言无实用耳”。
——摘编自《汉书》等
材料二 清代学者阮元批评宋明理学家“自通于虚而争是非于不可究诘之境”,而清儒“束身修行,好古敏求,不立门户,不涉二氏(即佛、道),似有合于‘实事求是’之教”。阮元进一步评论道,“实者,实事也。圣贤讲学,不在空言,实而已矣”。近人梁启超也认为清儒“以实事求是为学鹄,颇饶有科学的精神”。梁启超笔下的科学精神,是指“善怀疑,善寻间,不肯妄徇古人之成说与一己之臆见,而必力求真是真非之所存”等。
——摘编自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等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概括汉武帝“广开献书之路”的背景,并简析河间献王被评价为“实事求是”的原因。(2)结合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概括阮元批评宋明理学家的原因,并指出梁启超所述“实事求是”的新内涵。
材料 清末京师大学堂的置废颇为曲折。甲午战争后,改革求变呼声起,光绪帝下旨兴建京师大学堂,工部尚书孙家鼐负责筹备工作。1898年9月27日,“在孙家鼐上奏筹备方案之后,光绪帝面见各军机大臣,对此没有进行太多的讨论,大学堂筹备被搁置”。1898年12月6日,上谕今“各直省添置学堂,实力举办”,“着由户部筹定的欺,按年拨给京师大学堂,以崇体割”。12月31日,京师大学堂正式开办。
1899年5月6日,因御史参奏京师大学堂“靡费过甚,请饬归并删除”,清廷要求孙家鼐对其整顿。7月17日,上谕批准孙家鼐因病续假,由吏部左侍郎、大学堂总教习许景澄“暂行管理”大学堂事务。1900年4月20日,许景澄上奏,称大学堂开办以来,图书、仪器购置费用在常年经费动支,未动用20万两开办经费,呈请缴还此款。适逢“庚子事变”,他再次奏请“暂行裁撤京师大学堂”,并说:“创建大学堂之意,原为讲求实学、中西并重,西学现非所急,而经史诸门,本有书院、官学”,不必另立学堂。7月9日,该折获准。
1901年9月14日,清廷颁布兴学上谕:“京师已设大学堂应切实整顿”。1902年1月10日,京师大学堂正式复办。
——摘编自蒋宝麟《从京师大学堂到学部:清末中央教育财政的形成》
(1)根据材料,概括京师大学堂创办曲折的原因。(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有识之士对待“西学”和“中学”态度转变的历程。
材料 1486年以后,德意志开始了新一轮帝国层面的国家构建。
1517年,马丁·路德拉开了宗教改革运动的序幕。
1521年,帝国议会通过决议,禁止在德意志传播路德的思想。同时,颁布法令,规定帝国内部实行永久性和平,帝国成员间的纠纷不得通过武力解决。查理五世皇帝和各等级达成一致:整个帝国设10个行政区,重组帝国最高法院,除由皇帝任命的大法官外,帝国最高法院共有24名陪审法官,其中,皇帝可以独自任命6名,其他法官由教会选侯与行政区、世俗选侯与行政区、皇帝与帝国各等级联合任命。帝国各等级同意根据“税收和军事摊派相综合”的方式,由选侯和世俗侯爵、伯爵,男爵、大主教、主教、高级教士、帝国女修道院院长和帝国城市组建帝国军队。
从1520年到1599年,帝国议会每10年召开的次数依次为9次、3次,8次、4次、5次、3次、1次、2次。
——摘编自马克斯·布劳巴赫《德意志史》等
(1)根据材料,概括近代德意志帝国国家构建取得的进展。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宗教改革运动对德意志帝国国家构建的影响。
材料一
《孟子》中记载了孟子与其学生关于法律问题的讨论。学生问:“舜做天子后,假如其父杀人,舜的法官该怎么办呢?”孟子回答:“抓起来就行了。”学生又问:“难道舜不阻止法官吗?”孟子说:“舜怎么能阻止呢?法官是按职责办事。”学生问:“那舜又该怎么办呢?”孟子说:“舜应当放弃天子之位,毫不顾惜。然后偷偷也背上父亲逃到海边住下,一辈子都很快乐,把曾经做过天子的事情忘掉。”
——据《孟子》
材料二
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被雅典陪审法庭以亵渎神明与蛊惑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他与他的弟子们都认为判决不公。当弟子们安排苏格拉底逃走时,他却认为,虽然逃走是一种正义,但审判过程符合雅典法律程序,遵守合法的判决也是正义的要求,而且是更大的正义,因为如果拒服从判决,就等于践踏法律,倘若人人都以自己认为的正义为借口而任意践踏法律,社会秩序将混乱不堪,城邦将无法存在。最终他选择在弟子面前饮下毒药,从容赴死。
——摘编自(古希腊)柏拉图《苏格拉底的申辩》
(1)结合材料及所学知识,概括孟子和苏格拉底的法制观念。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种法制观念产生的社会背景及其共同的历史价值。
材料一吾邑号称文献之邦,代有名贤,社祭相望,独至黄宗羲先生,尚无专祠,无以崇礼先哲、讽励人民也。先生言“天下为主,君为客”,近人目之为东方卢梭。其为学也,上承阳明,知行合一;于经史历数之学,无不贯通。观乎方志之传记,著述之留遗,盖可想见其为人焉。查黄公学行风节,卓绝千古,晚清之季,从祀文庙。姚邑为公故里,理应设立专祠。
——摘编自《余姚知事请建先贤祠宇》(1917年)
材料二县长林泽,为崇敬先贤起见,特发起组织黄社。黄宗羲先生道德文史,彪炳千秋,明社既倾,力谋匡复,其悲愤忠义之气,充塞宇内。当此学术衰歇、民气消沉之际,极宜集社崇奉,以资表扬,而昭激励。
——摘编自《余姚县长发起组织黄社》(1936年)
(1)据材料概括黄宗羲的学行表现,指出当地人了解其学行的途径。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地方官倡导纪念黄宗羲的动机及其时代背景。
材料 明末清初,有名医吴有性、戴天章、刘奎,皆以治瘟疫名。有性推究病源,就所历验,并著论制方,一一辨别。古无瘟疫专书,自有性书出,始有发明。戴天章好学强记,尤精於医。其论瘟疫,一宗有性之说。为人疗病,不受谢。乾隆末,刘奎著瘟疫论类编及松峰说疫二书。又以贫寒病家无力购药,取乡僻恒有之物可疗病者,发明其功用,补本草所未备,多有心得。所著书流传日本,医家著述,亦有取焉。
——摘编自《清史稿》卷五百二
1907年前后,医学家丁福保将“传染病”称为新事物,“自新事物逐渐发现,而传染病之见解,逐渐超于新方面矣”。激进人士甚至产生了“欲强国必先强种,欲强种必先研究卫生,欲研究卫生,必先注意传染病之卫生为最要。中国医道晦盲,卫生一道不讲求,数千年于此”。1910年丁福保撰写《急性传染病讲义》,介绍这门学科产生的由来、代表人物以及新知识的内容。在其影响下中医界迅速接受了“细菌学”和“传染病”的学说,并把它纳入中医学知识体系中。
——摘编自高晞《疫病的现代性:从“瘟疫”到“传染病”的认知嬗变》
(1)根据材料,概括四位名医在医学上的贡献,并对他们予以评价。(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20世纪初中国传统医学自我革新的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