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唐王朝建立后,唐高祖李渊命秦王李世民统兵作战,先后击败陇西的李轨和薛举父子、击退并州的刘武周和宋金刚、擒获河北夏王窦建德,迫降洛阳郑王王世充,平定各地农民起义及地方割据势力,完成了统一全国的大业。既平京城,约法为十二条。惟制杀人、劫盗、背军、叛逆者死,余并蠲除之。及受禅,诏纳言刘文静与当朝通识之士,因开皇律令而损益之,尽削大业所用烦峻之法。武德二年初定租庸调法:每丁租二石,绢二匹,绵三两。自兹以外,不得横有调敛。承认唐初百姓“凋敝之余,饥寒重切”,规定“非有别敕,不得辄差科徭役”。武德七年,重新颁布均田令和赋役令,使农民在战争期间从地主手里夺得的土地得到肯定,部分无地、少地的农民获得一定土地,流亡的农民复归版籍。唐高祖时期,国家逐步统一,典章制度日臻完备。
——摘编自王仲荦《隋唐五代史》
(1)根据材料,概括唐高祖李渊采取的改革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唐高祖李渊采取这些改革措施的意义。
A.竭力倡导君主立宪制 | B.有悖于传统主流思想 |
C.并不是科学的历史观 | D.触动了清朝统治根基 |
A.旨在加强教化改善社会风气 | B.促进了小农经济的发展 |
C.促使血缘宗法制度得到加强 | D.强调社会尊卑等级关系 |
材料一 秦孝公以商鞅为左庶长,实施变法。“为田开阡陌封疆”、“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商鞅变法从阶级结构、政治文化、外部环境三个方面推动了社会转型。
——摘编自何彬《社会转型视角下的商鞅变法》
材料二 对孝文帝汉化问题,史学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
观点一拓跋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自觉的、坚定的比较彻底地推行汉化的少数民族统治者。他的以封建化为实质的汉化,是一种使少数民族文明化的进步的历史运动。
观点二孝文帝的汉化学来的主要是汉人的繁缛腐朽,吸收的多是汉文化的糟粕,丢掉的却是拓跋族的勇武质朴的特点和长处,因此是迂腐的汉化。
——摘编自景有泉《近年来北魏孝文帝改革研究综述》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商鞅在经济和社会习俗方面的改革措施及商鞅变法的实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孝文帝汉化问题的认识。
5 . 孝文帝迁都洛阳不到四十年,北魏灭亡。《魏书》认为:“迁洛之举,群臣不顺,孝文设术以诈之,示威以胁之。不知厌乎累世安乐之余,经始百年荒横之地。一事不成,旧业尽弃,欲以何为?”这种观点认为迁都( )
A.加剧了北魏统治集团的腐败 | B.动摇了北魏政权的立国根基 |
C.不利于民族间的交流与融合 | D.丧失了保持民族特性的条件 |
材料清末时期,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和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很多的变化,使得中国传统审判制度与现实社会的行进很不协调。伴随西方列强的侵略,清政府统治下的社会矛盾激化,民变不断,民众呼吁更公正的法律制度的出台。新兴资产阶级希望政府通过法律形式保护他们的一切,以便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与此同时,西学翻译著作进入了中国人的视域,使中国人从学识上认识到了西方审判制度的先进。清末新政期间,朝廷派出考察团队学习西方审判制度,出台了效法西方的实体法律,比如《民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等。经过法部和大理院的争论和博弈,最终明确了独立审判制度不受任何机构的干涉。《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明确规定,法官审案务必根据证据进行断案,所有证据必须在法庭上检验辨别真伪;规定了所有审判务必公开进行。《大清法院编制法》中规定了判案中原告与被告均可以请律师辩护的原则。清末审判制度改革建立起了我国审判制度和审判机构最基础性的框架体系,推动了我国审判制度和司法实践的近代化发展。
——摘编自周海燕《清朝末期我国审判制度改革的历史考察》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审判制度改革的背景。(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审判制度改革的措施。
材料 陈亮生活的时代,南宋朝廷内忧外患十分严重,为此,陈亮提出了一系列政治改革的主张。他认为,宋初立国的那些制度,由于本身存在缺陷和后世执行中的错误,迫切需要加以改革。他说宋太祖制定的“经画天下之大略”,主要就是约束地方官吏的权力,结果郡县不得以一事自专也。这个“经画天下之大略”虽奠定了宋朝一百五六十年的统治基础,但这套统治制度本身存在着弊病。后世的统治者不仅没有认识到这种统治制度的固有缺陷,反而将这种体制的缺陷进一步极端化,庆历新政和熙宁变法没有摆脱这种对地方政府“柬之不已”的统治思路:其结果是“天下之势实未尝振也”。陈亮认为,政权、兵权、财权的高度集中,造成了郡县空虚,无力抵挡外敌的入侵,最终导致“版舆之地半入于夷狄”,龌龊拘挛,日甚于一日”的局面。他崇尚皇权,但对宋孝宗的专断独裁非常不满,认为专杈不得人心,必然要招致天下人的非议与怨恨。在过度专制的体制下,君主事必躬亲,必然会导致很多错误,他主张,君主要把很多事权交与大臣,自己做君主应该做的事情,履行君主应该履行的职责。
——摘编自徐军、鲍新山《陈亮改革思想新探》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陈亮改革思想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陈亮对宋初政治制度的认识并谈谈你对这认识的看法。
材料 贞观初,“以法理天下,尤重宪官,故御史复为雄要”,“御史为风霜之任,弹纠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台院侍御史以弹奏为基本职责,重点在纠弹职位较高的官员。察院监察御史在御史台中品秩虽低,但职务繁杂,百司畏惧,其“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此外还掌祭祀、监南选、监司射、监决狱、分察尚书省六部等。贞观年间,全国被划为十道监察区,由监察御史十人分巡州县,监察御史以六条巡按州县,分巡时威仪显赫,“州县祗请相望,道路牧宰祗候,僮仆不若”。《贞观政要》中记载:“(太宗)深恶官吏贪浊,有枉法受财者,必无赦免,在京流外有犯赃者,皆遣执奏,随其所犯,置以重法。”同时,唐太宗也对清廉官员和清正之举大加褒奖弘扬。
——摘编自吴毅《唐朝贞观年间防治贪腐的政策举措释析》
(1)根据材料,概括唐太宗吏治改革的主要内容。(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唐太吏治改革的历史作用。
A.缓和了统治集团内部矛盾 | B.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 |
C.加大了政府对工商业干预 | D.减轻了人民的差役负担 |
A.深化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 B.结束了城乡二元体制 |
C.利于增强社会生机和活力 | D.健全了市场经济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