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手史料:价值较高,高于第二手史料,很多情况下可以作为
(2)官修史书:正史,较为可信;但
(3)私修史书:较官修史书可信度低,但仍有一定
(4)文学作品:是对现实的反映,有
(5)回忆录:当事人是历史的
A.夏人礼仪在古蜀文明中传承 | B.古蜀文明兼收并蓄、个性鲜明 |
C.两地的区外贸易都相当发达 | D.两地文明之间存在着交流互鉴 |
材料一 文若虚羡慕“别人经商图利”,便买了一些橘子,跟着“专一做海外生意”的同乡出海。橘子在吉零国大受欢迎,文若虚净赚近千倍利润。返航时,水手“扯起半帆”,漂至一无人岛躲避风暴。文若虚在岛上捡回一个龟壳,后由在福建经商的波斯人玛宝哈出价白银五万两收购,二人“议定立契”,“合同为照”。从此,文若虚“家道殷富不绝”。
——摘编自明代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
材料二 《一千零一夜》故事多处涉及“中国元素”。如辛伯达第七次航海时抵达了中国,并得到一位善良老人的帮助。在《阿拉丁与神灯》原版故事中,主人公阿拉丁是一位中国人,其日常生活充满了沐浴熏香等典型的阿拉伯色彩,也出现了饮茶、喝交杯酒等中国习俗。
——摘编自《一千零一夜》
材料三 在广州象岗,考古学者从西汉初年南越王墓中发掘出犀形璜、犀角杯、陶犀角等制品。这些制品,有学者认为是从东南亚、南亚等产犀地,经由海上丝绸之路输入中国。
——摘编自王子今《西汉南越的犀象——以广州南越王墓出土资料为中心》等
(1)从材料一中提取故事情节,分别概述其所反映的历史现象。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一千零一夜》“中国元素”的史料价值。
(3)有学者反对南越王墓犀牛制品系舶来物,认为其恰恰证明了西汉初年岭南本地产犀。如果要确证这一问题,你认为还需要哪些类型的史料?
A.文献价值取决于考古发掘 | B.实物史料比文献史料更具价值 |
C.文献与考古发掘相互印证 | D.考古发现可完整还原历史真实 |
A.电影艺术的魅力在于手法多样 |
B.国家利益的不同导致对历史思考的不同 |
C.电影易给观影者带来错误感觉 |
D.历史影片实质上是拍摄者对历史的解释 |
材料一 崇祯十一年(1638年),俄国使臣将中国茶叶带回并献给沙皇,自此在俄国社会各阶层掀起一股饮茶之风。1689年,中俄签订了《尼布楚条约》,条约规定“一切行旅有准往来文票者,许贸易无禁”,中俄双方边境贸易交流得到进一步发展。18世纪上半叶至19世纪上半叶,茶叶逐渐成为中国输俄的关键商品。晋商依靠自身区位优势和经商传统,垄断中俄茶叶贸易,史载:“内地商民至恰克图贸易者,强半皆山西人。”19世纪中期,茶叶占中俄贸易的比重一度高达94.9%,而此后中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使俄商获得在中国内地参与中俄茶叶贸易的权利,晋商主导中俄茶叶贸易的地位逐渐被俄商取代。
——摘编自张舒《清代万里茶道述论》
材料 二万里茶道湖南段建筑遗产的类型包括古茶行、古茶厂、茶亭、茶园,码头、风雨桥、古驿道及古街等八大类,共计90余项。
万里茶道湖南段建筑遗产分布比例表
按区域划分 | 数量/项 | 比例% |
长沙 | 2 | 2.2% |
岳阳 | 25 | 27.5% |
益阳 | 39 | 42.8% |
株洲 | 3 | 3.3% |
娄底 | 22 | 24.2% |
合计 | 91 | 100% |
——据曹冬《基于空间组构的万里茶道湖南段文化线路遗产保护研究》绘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代开辟万里茶道的有利条件并分析其意义。
(2)史料是历史研究的依据。分别说明上述两则材料对研究万里茶道的史料价值。
A.“二重证据法”已经不适宜新史学研究 |
B.史学争议通过考古发现才能寻找到答案 |
C.考古发现一定程度上利于解决历史悬案 |
D.不同史料记载会使追寻真相变得更困难 |
A.西学东渐的影响 | B.学界对考据之学的排斥 |
C.学者的时代担当 | D.政府对学术方向的引导 |
路边杨贵人,坟高三四尺。乃问里中儿,皆言幸蜀时……贵人饮金屑,倏忽舜英暮。平生服杏丹,颜色真如故。 | (唐)刘禹锡 《马嵬行》 |
上令高力士诘之,回奏曰:“诸将既诛国忠,以贵妃在宫,人情恐惧。”上即命力士赐贵妃自尽。 | (五代)刘昫等 《旧唐书》 |
上曰:“贵妃常居深宫,安知国忠反谋?”高力士曰:“贵妃诚无罪,然将士已杀国忠,而贵妃在陛下左右,岂敢自安!愿陛下审思之,将士安则陛下安矣。”上乃命力士引贵妃于佛堂,缢杀之。 | (宋)司马光 《资治通鉴》 |
A.《马嵬行》选材来自传说,不能作为历史研究的材料 |
B.《资治通鉴》较多细节描写,还原了杨贵妃之死的真相 |
C.《资治通鉴》成书晚于《旧唐书》,故可信度相对较低 |
D.《旧唐书》《资治通鉴》作为史料,应注意作者的立场 |
材料 1977年,安阳殷墟圆形祭祀坑清理出三层人架70多具。坑中有铜器10件,分为礼器、工具、武器和装饰品四类,部分礼器刻有铭文。陶器32件皆实用器,玉器4件,璜、鱼、珠、串珠各一件;出土贝较多,保存好者达718枚。综观上述遗迹遗物,圆坑应属殷墟文化第四期,为祭祀坑。1986年,三星堆二号祭祀坑出土遗物,计有铜、玉石、象牙、贝等种类,青铜器439件,玉器131件。根据发掘清理情况分析,其放置时是有一定次序的。首先是置放大量海贝和玉石礼器、青铜兽面、小型青铜件以及树干等。其次再置放大型青铜容器和青铜立人像、人面、树座等。最后置放一层象牙。坑中出土的青铜人面像、人头像有的已损坏,多经过火烧,大部分遗物遭损。据此推测大多数遗物中在投置坑中之前为人们举行某种仪式时有意损坏的。综观上述遗迹遗物,二号坑的时代,大致相当殷墟晚期,其性质应是祭祀坑。
——摘编自徐自强《广汉、安阳祭祀坑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比较安阳殷墟圆形祭祀坑和三星堆祭祀坑出土遗迹遗物的不同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两地出土遗迹遗物反映出的中国古代文明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