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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7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宗法制在周代完备而严格,继位的族长在宗族中有对宗族祖先的主祭权、对族人政治上的治理权、对宗族内共有经济的支配权。同一宗族内,“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无,所以纪理族人者也。”这种关系不断发展的结果是君统宗统的合一。

——摘编自冯尔康等《中国宗族史》

材料二   清末民初,宗族组织原则发生了某些变化。1905年,上海王、朱两氏将祠堂族长制改为族会制,“从事家族立宪”。1918年该族增订族会章程,1924年修改,并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曹氏宗族的管理体制也开始近代化,规定族众有参与宗族事务的重大权力。此外,浙江绍兴阮氏宗族在1923年之前设立该族议事、执行二部,实行任期制,由选举产生。

——摘编自常建华撰《中国文化通志·宗祖志》


(1)结合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概括周代宗法制的特点,并分析该制度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民初宗族管理和周代相比有何不同,并分析其产生的背景。
(3)我们应如何认识宗法制的这种演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这种特殊形式的朝代,是在结束分裂局面以后,建立统一而有力量的政府,这个政府不仅可以有效地控制全国,并且在边疆也没有抗衡的少数民族政权,所以可以放手实行新的办法而不必有所顾忌。因为实行的办法过于离开现实,就会引起政治上的难题,而成为亡国的原因。这种特殊形式朝代的成因,统治者对于新环境的心理反应恐怕比其他的原因都重要。这种在纷乱后获得统一的成功,的确使人特别兴奋。这种过于兴奋的心理状态,可能影响到一个新的朝代的正常制度。

——-摘编自劳干《中国历史的周期及中国历史的分期问题》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所描述“特殊形式的朝代”中的一个,并说明理由。(要求:理由全面充分,持论有据,史论结合。)
3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元明以来,中央政府在西南边疆地区实行土司制度,任命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地方长官(土知府、宣慰司使),对当地进行世袭统治。由于土司地处偏僻,相对独立,中央的政令、法律显得鞭长莫及。清朝雍正继位后,鉴于长期以来西南地区土司“肆为不法,扰害地方,剽掠行旅,且彼此互相仇杀,草菅人命,罪恶多端”,谕令西南各省总督、巡抚“悉心筹划”,“令其改土归流,各遵王化”。至雍正九年,在改土归流地区,设置府、州、县,由中央任命的知府、知州、知县代替世袭的土司;同时设立相应的军事机构镇、协、营、汛,派兵驻扎。随后还进行社会改革,取消种种落后陋习,改善交通,输入内地先进的经济文化,西南边疆与内地联系日益密切。

——摘编自樊树志《国史十六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朝“改土归流”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朝“改土归流”的意义。
2022-04-07更新 | 206次组卷 | 2卷引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2届高三下学期适应性月考卷(九)文综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到了宋代,谱牒作为一种历史传统出现了重大变革。在编纂谱牒时,苏洵和欧阳修采用了小宗之法,即世系上追溯到始迁祖或者五世祖。而皇家在编纂族谱时,则往往采取大宗之法,即将家族世系一直追溯到血缘始祖或者受姓始祖。欧苏的谱学思想和续谱原则、体例对后世的影响很大。官方在主导皇家谱牒编纂的同时,也积极鼓励民间族谱的编纂。1205年,宋宁宗颁下诏令,鼓励民间修纂族谱,力保家族绵延不绝。续谱的目的也由选官和婚配转变为尊祖敬宗、和睦族人。此后的朝廷大都鼓励民间私修族谱。

——摘编自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等

材料二   元朝不爱重视中原文化,官方对于谱牒编纂也不热心,但是民间续谱之风依旧盛行。由于时代久远,宋元谱牒已丧失殆尽。1376年,明太祖朱元璋下诏:要求民间重视族谱的编纂。自此,民间续谱之风一发不可收拾延续至清。民国时期,各个家族仍然重视族谱的编纂工作。20世纪80年代以来,民间续谱之风又重新兴盛起来。在续谱时,家族大都继承了过去族谱编修的原则。从内容上来看,尽管族谱的篇幅有所减少,但谱名、谱序、姓名源流等基本内容仍然具备,而且世系表仍然是新修族谱的主体。

——摘编自冯尔康《中国古代的宗族与祠堂》等


(1)据材料一,概括宋代谱牒编纂的特征。
(2)据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分析宋代以来谱牒编纂绵延不断的原因。
(3)据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评价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民间续谱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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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江西景德镇市古称浮梁,唐始设县,现存古衙建于道光年间,大门、仪门、大堂、二堂和内宅居中轴南北,两厢有六部房。大门额书“浮梁县署”四字,东边立一鼓,告状的人或有紧急案情时击鼓,知县闻声升堂。西边有两块碑刻“诬告加三等”“越讼杖五十”。仪门是县令举行仪仗恭迎上级官员的地方。大堂即正堂,取名“亲民堂”,是知县举行重大典礼、审理重大案件和迎接圣旨的地方。大堂内有原告石、被告石,又称下跪石,绅士以上身份的人候审时可以不跪。二堂是知县处理一般民事案件、商议政事的地方,取名“琴治堂”,表示知县一面弹琴,一面理政,就是仁政教化以德治县。大堂动刑罚乃以法治县,两处结合就是文武兼治。

材料二   公元前449年罗马颁布了《十二铜表法》,公开诉讼的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宗教以及犯罪和刑罚等方面规定。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内容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由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罗马法广泛借鉴外邦法规,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以自然法观念指导,认为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形成了适应帝国时期境内各族人民要求的万民法体系,逐步取代了公民法。在帝国时期,法律逐渐影响到国家和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规范了行政行为,调节了大量商业纠纷和债务、继承等个人财产关系,较好地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罗马帝国灭亡后,对罗马法的研究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两度掀起热潮。后来,罗马法又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法治的基本特征。

(2)结合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历程,分析说明材料二中罗马法的思想内容能够影响久远的原因。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6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年(公元478年)下诏:“皇族贵戚及士民之家,不得与非类婚偶。”……宋时每逢科举考试揭晓那天,官僚地主、富商家庭一大早便纷纷出动“择婿车”,争相选择新科进士做女婿,是为“榜下捉婿”。宰相富弼的女婿冯京虽是状元,但出身在商人家庭。……吕蒙正的大女婿孙暨、三女婿周渐、六女婿扬奖、韩琦的大女婿王景修,不仅门第无足称道,他们本人当时也仅仅是通过科举刚刚入流的八品官。

—摘编自张邦炜:《试论宋代“婚姻不问阀阅”》等

材料二彩礼,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从彩礼的标识意义来看,它意味着狩猎时代男子涉猎的“勇敢和技艺”,表示男子经受劳动考验,维持家庭生活的能力。因此,在以劳动为谋生手段的农耕社会,女家自然是选择彩礼多的男家,这并非嫌贫爱富,而是因生活需要所作出的选择。

—于晓青《传统文化中的彩礼及其流变》

材料三嫁妆是罗马古代社会妇女所能拥有的、基本的、主要的财产。嫁妆对于古罗马妇女而言不仅仅是获取陪嫁物,更重要的是通过嫁妆得到父系家族财产的拥有权,从而获得社会地位……罗马妇女通过嫁妆获得一定的财产,并在嫁妆制度的演变过程中,拥有了更多的财产及财产权,从而参与到社会财产分配之中,提高了她们在社会中的经济地位。

—何越《从嫁妆制度的变化看古罗马社会妇女的经济地位》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指出魏晋南北朝到北宋婚姻观念的变化及原因。

(2)根据材料二、三,归纳中国古代彩礼和罗马嫁妆的不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不同的原因。

2018-10-19更新 | 239次组卷 | 1卷引用:云南省曲靖市第一中学2018届高考复习质量监测(二)历史试卷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由于夏、商、西周朝代的共主与各诸侯国都是作为相对独立的国际政治行为体并列存在,使得该时期的大一统主要体现在土地、民心层面,而秦统一六国则最终实现了制度层面的天下大一统。在此过程中,尽管历次朝代更迭都会出现土地及民心层面的天下分裂,但伴随着民族文化的碰撞与融合,也使得土地范围从中原地区不断向四方扩展,民心也更加凝聚到对共主的认同上,并在最终经历过春秋战国的重重洗礼之后实现了制度层面上从统一礼仪向建立秦朝中央集权体制的飞跃。

——摘编自王宣华《先秦中原文化区域“大一统”秩序观及当代价值探析》

材料二     1924年11月,孙中山在日本的演说《中国内乱之原因》中说:“说到和平统一,是我在数年前发起的主张。不过那些军阀都不赞成,所以总是不能实行这种主张。这次我到北方去,能够做成和平统一,也未可知。不过要以后真是和平统一,还是要军阀绝种;要军阀绝种,便要打破串通军阀来作恶的帝国主义。”……孙中山始终把武装斗争视为达到国家统一应采取的主要方式。为实现国家统一,孙中山一生都在不断与各派势力作斗争。在坚持武力统一的同时,孙中山从未放弃过和平统一的努力。

——摘编自王建《论孙中山的国家统一思想》


(1)根据材料一,指出中国先秦至秦朝时期“大一统”内涵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导致此变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孙中山的“国家统一”思想,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成立后实践其思想的表现。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