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传统家庭观念逐渐解体 | B.家庭成员关系趋于平等 |
C.嫡妻的地位日渐上升 | D.家父长权力日益趋巩固 |
材料一 周人小国寡民,僻居西部,面对东部的广土众民,不得不设计一套统治机制一“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的制度,这一封建制度包括两个要素:一是分封子弟与亲戚,在紧要的地点戍守,彼此援助,构成一个庞大的控制网络;二是笼络不同文化的族群,寻求合作。这些封君与周王室之间,也依仗宗族纽带,用祖先崇拜的繁缛礼仪,以朝贡、觐见、通婚、封赏等不断加强亲戚之间的关系。周人分封的子弟,通常率领姬姓的军人若干,加上一些殷人遗民,一同住在封国城市内,谓之为“国人”,封地所在的一些土著族群,住在城外或自己的城市内,其首领与上层人士则与封君及国人互通婚姻。
——摘编自许倬云《万古江河--中国历史文化的转型与开展》
材料二 简单地说,秦汉郡县制是一种地方行政二级制,郡是最重要的一级行政区,郡之长官管理一郡之军事、经济、文化和司法,其俸禄与中央九卿相当,为二千石,其地位也与九卿相等。县是低于郡的行政区,县之长官称为长或令,主要负责县内的赋税征收,兵源募集,政令及法令的推行,故县之长官也被称为“亲民之官”。郡的长官郡守(太守)、县的长官县令(长)都由国君直接任免,职位不能世袭,他们代表中央对地方行使统治权,遵循国家的法令,秉承国君的意旨行事。秦汉郡县制自创立以来尤其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全国推广,对秦汉乃至后世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摘编自王泽伟、范楚平《秦汉郡县制对我国政治制度文明建设的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西周分封制的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秦汉郡县制与西周分封制的不同。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周到秦汉中国历史发展的趋势。
A.强化了对地方的控制 | B.扩大了王族政治特权 |
C.凸显了君主集权趋势 | D.削弱了宗法血缘关系 |
材料一 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于是封功臣谋士……封弟周公旦于曲阜。
——《史记·周本纪》
材料二 (二十六年)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
——《史记·秦始皇本纪》
材料三 行中书省,凡十一,秩从一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国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中统、至元间,始分立行中书省,因事设官,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丞相,皆以宰执行某处省事系衔。其后嫌于外重,改为某处行中书省。
——《元史·卷九十一》
(1)材料一反映的是什么制度?
(2)材料二反映的是什么制度?与材料一的制度相比有何进步性?
(3)材料三反映的是什么制度?据材料三,概括指出其中“行中书省”的主要职能。
(4)根据上述材料及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基本演变趋势。
A.夏商周与春秋的结束,是由于在下位的人没有逾越的念头 |
B.从夏商周到春秋到六国抗秦再到战国,时间次序不可变更 |
C.三王、五霸、六国、四豪都是古代人们严守身份等差的实证 |
D.从夏商周到战国后期,政治特征呈现逐渐远离古代理想的趋势 |
A.人们改造自然能力的提高 | B.道德伦理的人文理性增强 |
C.儒家思想社会影响力扩大 | D.社会等级秩序逐步强化 |
A.禅让制 | B.宗法制 | C.世袭制 | D.分封制 |
A.祖先崇拜观念得以强化 | B.青铜器的功能发生转化 |
C.青铜铸造技术更加成熟 | D.神权政治影响有所减弱 |
材料一 武王追思先圣王……于是封功臣谋士,而师尚父为首封。封尚父于营丘,曰齐。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鲁。封召公奭于燕。封弟叔鲜于管,弟叔度于蔡。余各以次受封。
——《史记•周本纪》
材料二 天子适诸侯曰巡狩,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
——《孟子•告子下》
材料三 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
——《左传》
请回答:
(1)材料一中武王实行的是什么政治制度?受封的主要是哪些人?
(2)材料二说明周天子与诸侯之间有何关系?根据所学知识,指出诸侯对周天子有何义务?
(3)材料三反映出周天子与诸侯间的关系发生了什么变化?导致这一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材料一 据载,在周公摄政时就分封了71国,其中大部分都是周的同姓子弟。
分封时要举行隆重的册封仪式,天子“授民授疆土”,将某地区的土地连同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封赐给诸侯,由他们去建立国家。诸侯要对天子承担镇守疆土、屏藩王室、缴纳贡物、朝觐述职、发兵从征等义务。
周朝的分封则主要是由统治部族对被征服地区主动进行的武装拓展,大大加强了王室对全国疆域的控制,巩固了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即所谓“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摘编自张帆著《中国古代简史》
(1)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西周建立分封制度的内容与影响。
材料二 《史记˙商君列传》所说的:“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此举体现了国野制度崩溃,国人与野人界线泯灭的变化。
秦孝公用商鞅变法,“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事在孝公十二年(前350年)。
户籍相伍与集乡聚为县两事,是秦国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转折点。
县既由基层的乡聚组成,乡聚以下又有什伍之组织,这样一来,就将过去血缘关系的氏族组织,改造成为从户开始经什伍到乡聚再到县的严密的地缘关系组织,形成了完成意义上的基层地方行政组织体系。
从秦统一天下后将县的幅员定为“大率方百里”的原则看来,在商鞅集小乡聚为县时,必然也已有某种分划的原则。
同时每一县都由国君任命的县令担任长官,也标志着官僚制的完善。
——摘编自周振鹤著《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2)秦国地方行政制度有何重大变化?对秦国加强统治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