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导致了选举权地方化 | B.表明选官制度逐渐趋于理性 |
C.加剧了社会阶层固化 | D.体现出注重官员的文化素质 |
A.削弱了朝廷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统治 | B.标志西域地区开始归属于中国版图 |
C.体现了中央政府对边疆的羁縻统治 | D.表明边疆管理与内地管理的一体化 |
A.分工明确,制度完备 | B.因循保守,制度僵化 |
C.排斥异己,党争不已 | D.言路畅通,文人参政 |
A.提升了国家行政效率 | B.减少了政府财政支出 |
C.密切了各地民众联系 | D.促进了各地商品交流 |
材料一 汉初,没有对诸侯国的监察制度,惠帝、文帝时,对中央直辖的郡由丞相直接派员“分刺州,不常置”。汉武帝时将全国分成13个监察区域,每个区域各派刺史1员,监察郡级官员(郡守、国相),并有权监督诸侯王,正式创立了刺史制度。刺史巡行监察,无固定治所。汉元帝之后,刺史有了固定治所和佐吏掾属。西汉末年,新莽政权以州牧取代刺史,赋予州牧统兵作战之权,并参与地方政务,州牧开始向地方官转变。
东汉初年,尽管光武帝复置刺史,但刺史已经变成固定的地方官,行政权也进一步扩大。东汉末年,再改刺史为州牧,以便集中所辖州内各郡军事、民力和财力镇压起义,州牧正式演变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在镇压起义的过程中,州牧(个别仍称刺史)乘机专兵揽权,扩充实力,中央政府逐渐失去了对地方州牧的控制,“汉之殄灭,祸源乎此”。
——-朱华《西汉至隋刺史制度的演变》
材料二 任何一制度,决不会绝对有利而无弊,也不会绝对有弊而无利。所谓得失,即根据其实际利弊而判定。而所谓利弊,则指其在当时所发生的实际影响而觉出。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结合汉朝刺史制度发展的史实,对材料二的观点作出解释。
A.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 B.表明皇权受到一定限制 |
C.完善了官僚管理体制 | D.反映文官制度发展完善 |
A.中外文化互相借鉴 | B.文化交流丰富社会生活 |
C.唐朝文化影响力大 | D.科举制适用于任何地区 |
A.促进了中外交往 | B.加强了君主专制 |
C.体现了制度创新 | D.服务于边疆治理 |
A.打击地方割据势力 | B.处理地方事务 |
C.完善官僚制度体系 | D.加强中央集权 |
A.巩固了汉初郡国并行制度 | B.以经济交流为主要目的 |
C.促进了少数民族的封建化 | D.以因俗而治为管理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