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士族制与察举制有一定渊源 |
B.九品中正制造就士族制度 |
C.察举制瓦解了中央集权体制 |
D.士族门阀制约了君主专制 |
材料一 宋代科举取士情况简表
科举取士人数 | 平均每年取士人数约为唐代的5倍,约为元代的30倍,约为明代的4倍,约为清代的3.4倍。 |
进士出身背景 | 据《宝佑四年登科录》所载,仅该年录取进士601人,其中官僚出身的184人、平民出身的417人。 |
担任高官比例 | 北宋的71名宰相中,有64名为进士或制科出身,除去一些特殊情况,真正不由科举而任宰相者,仅有3人。 |
进士及第方式 | 礼部录取后,要到殿庭复试。及第与否和及第等级由皇帝决定。 |
——据张希清《论宋代科举取士之多与冗官问题》等
材料二 一方面承负沉重的外部压力,一方面鉴于五代时期内部变乱频仍、政权倏忽更迭的教训,“稳定至上”始终是赵宋王朝内政措置的目标。外部压力当前,宋代的军力不振,一直被人诟病:“一个以军人为首脑而组成的国家,偏在军事上的作为,不及其他任何主要的朝代。”
——据邓小南《一个“生于忧患,长于忧患”的朝代》
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对宋代的立国特色加以评析。(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表述清晰,逻辑严密)A.科举制度发展 | B.劳动观念变化 | C.门第观念淡化 | D.选才标准改革 |
类目 | 科目 | 察举内容 |
特举 | 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等科 | 发生灾异、动乱或其他重大政治问题之时,由皇帝下诏察举,被举者以“对策”形式发表政见,然后分等授官 |
明经、明法以及“能治河者”“勇猛知兵法”等科 | 擢举各类专门人才或特种人才 | |
岁举 | 秀才、孝廉二科 | 地方向中央朝廷定期贡士,分州举和郡举,这两科最初没有考试,举后直接授官 |
尤异、廉吏二科 | 擢举地方官吏中之有功绩的吏能者 |
A.注重分类分科选拔人才 | B.地方主导了官吏的选拔 |
C.官员文化素质显著提高 | D.以道德为依据选拔人才 |
期别 | 朝代 | 公元 | 士族 | 小姓 | 寒素 | 合计 | |||
No. | % | No. | % | No. | % | ||||
1 | 汉 | 196~219 | 38 | 29 | 19 | 14.5 | 74 | 56.5 | 131 |
2 | 曹魏 | 220~239 | 60 | 38.7 | 38 | 24.5 | 57 | 36.8 | 155 |
3 | 曹魏 | 240~264 | 74 | 47.1 | 59 | 37.6 | 24 | 15.3 | 157 |
4 | 西晋 | 265~289 | 84 | 46.2 | 67 | 36.8 | 31 | 17 | 182 |
A.孝廉成为选官唯一标准 | B.社会动乱导致人口锐减 |
C.九品中正制弊端的显现 | D.地方操控了人才的选拔 |
高官家庭 | 中官家庭 | 低官家庭 | 平民 | |
前期 | 25 | 26.78 | 10.7 | 37.5 |
中期 | 24 | 16 | 5.33 | 54.67 |
末期 | 23.5 | 12.34 | 1.23 | 62.96 |
合计 | 24.06 | 17.46 | 5.19 | 53.3 |
A.入仕途径发生了重大变化 | B.社会阶层流动加强 |
C.平民成为官员的主要来源 | D.宰相权力日益下降 |
材料 谣谚,即歌谣和谚语的合称,其中颇多直接反映人民思想感情之作。在宋代,谣谚流传广泛,为研究宋代历史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如表是节选的部分宋代谣谚。
① | 做人莫做军,做铁莫做针。 |
② | 苏湖熟,天下足。 |
③ | 军不如县,县不如镇(工商市镇)。 |
④ |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
⑤ | 恭敬不如从命,受训莫如从顺。 |
⑥ | 近来世俗多颠倒,只重衣衫不重人。 |
⑦ | 道林三百众,书院一千徒。 |
⑧ | 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
⑨ | 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 |
⑩ | 今朝半醉归草市,指点青帘上酒楼。 |
⑪ | 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 |
⑫ | 二月卖新丝,五月籴(dí买)新谷。 |
——摘编自赵瑶丹《论宋代谣谚》等
从材料中选择三个谣谚分别加以解读,得出一个关于宋代历史的结论。(要求:解读合理,持论有据,结论与解读要有内在联系)
A.世官制仍有较大影响力 | B.社会阶层的流动加速 |
C.政局变动助推社会转型 | D.血缘政治已彻底瓦解 |
A.“在每州设置大中正,郡县设小中正,中正官以在中央任官的本地人充任。郡县中正官评定本地人的等第,作为政府用人授官的准则。” |
B.“为了摧毁门阀,拔擢人才,故特准士人自行报名,参加策试,及第者得任官职。” |
C.“令天下郡国每年举孝子、廉吏各一人;孝廉之举,遂成定制。” |
D.“题目囿于四书五经,文章须依八股形式,造成士人只读闱墨制义的风气。” |
唐代吏部考试内容的利与弊
材料 唐朝科举考生在“省试及第”后,还须参加尚书省吏部的考试,及格后才能授官。吏部考试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即“身、言、书、判”。
“身取其体貌丰伟”,即要体格健壮,仪表堂堂;“言取其言词辩证”,即要语言流利,善言雄辩;“书取其楷法遒美”,即要书法端正工整,苍劲秀丽;“判取其文理优长”,即判决司法文书要引经据典,辞藻优美,谙练法律。
宋末元初史学家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写道:“选人之试判则务为骈四俪六,引援必故事,而组织皆浮词……与礼部所试诗赋杂文无以异,殊不切于从政。”明代文献《大学衍义补》有这样的记载:“若其于身必取其丰伟,于言必取其辩证,则晏婴之貌不扬,裴度之形短小;周昌之斯斯,邓艾之口吃,皆在所弃矣。”
——据许凌云《中国儒学史·隋唐卷》
分析说明唐代吏部考试内容的利弊,对其弊端如何补正,请举两例并说明理由。